传统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作者:雷碧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王家博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与破解思路-中国实用医药2009,4(9)中医药是中华民族文明宝库的瑰宝,是可以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资源.但是在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对其缺乏相应的关注和保护.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掠夺我国传统医药资源,不断挤占其国际市场份额.因此,传统中药的保护关乎我国的长远利益,强化对其保护具有发展战略上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2.学位论文张乐天论传统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2009传统中药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数千年智慧的结晶,也是我国未来最具有特色与最易获得独立知识产权的优先发展领域。随着人们逐渐意识到西药的不足和崇尚自然理念转变下,传统中药在世界上受到越来越多的肯定和认同,世界中药市场的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我国作为传统中药发源地,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本应在中药研究开发等领域拥有更多的作为,但本土传统中药的境地却相当尴尬,面临着民族文化遗产被掠夺、企业传统优势领域丧失等严重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很大原因是由于我国对传统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得国外企业能趁机利用先进技术和大量资金不断对传统中药进行研究并实现对传统中药知识产权的占有。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要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对传统中药进行保护。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行政保护为核心的传统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现有法律体系存在很大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未能充分考虑传统中药的自身特性并做出相关规定,只是照搬以西医药理论为基础的保护体系也不利于对传统中药的保护。针对这一现状,本文运用实证分析与价值分析的方法,从介绍传统中药的定义、特征等概况和法律保护必要性入手,通过具体评析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行政保护等保护方式的内容和不足,结合对他国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分析和借鉴,最后提出了结合传统中药自身特性,在国内国际两方面对其保护制度进行完善的解决思路。本文第一章介绍传统中药的概况。包括传统中药的定义、特征及其发展历史,传统中药产业及市场状况,以及说明了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本文第二章界定了传统中药知识产权的内涵和保护内容,并通过对专利法保护、商标法保护、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行政保护等主要保护方式进行具体分析,剖析传统中药保护制度的现状和不足。本文第三章介绍他国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以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第四章针对第二章的不足,借鉴第三章内容,提出解决对策:在完善国内现有的传统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上,建立传统中药的注册登记制度和数据库、增加专利来源披露要求、完善专利“三性”要求、引入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建立中医药集体管理制度、制订《商业秘密保护法》等;在完善传统中药国际保护制度上加强与国际合作,促进传统中药的国际合法化,规范中药国内标准,推广中药国际标准。br 关键词:传统中药知识产权保护3.期刊论文华鹰中药知识产权的流失与保护策略-中国科技论坛2008,(1)传统中药为何成为外国人的专利?为什么会出现中国的中药侵外国公司的产权?从这两个问题出发,本文分析了中药知识产权流失的形式,中药知识产权流失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4.学位论文李高峡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004该课题首次以中药这个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保护的对象为出发点,把中药这个特殊客体作为研究对象,对药材到成药整个过程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多环节、多角度、多层次地探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具体建议,从而充分发挥中药本身的综合优势.首先,从中药产业的发展状况出发,对建国后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正式立法以来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中国中药知识产权落后的原因.在专利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中药专利申请主要为个人申请,市场转化程度低,企业普遍对专利重视不足,为中国将来在中药领域的技术竞争埋下了隐患.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也是被企业普遍忽略的部分,这对中国中药和中药材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法律意识的淡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滞后将是中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障碍.中药是中国传统医药的一部分,其有效成分复杂使之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下成为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客体.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是决定中药市场地位的核心内容,因此也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内容.专利制度是保护技术创新的有效而成熟的制度,中药的专利保护理应特别受到重视.中药特别是复方中药的药效物质是需要保护的重点,国内外的中药现代研究已经为中药领域技术创新的专利保护奠定了基础,并且这种现代研究是得到传统中药的明确指引的,因此是中国在中药领域技术竞争的优势所在.另一个容易作出技术创新的方面是传统中药的剂型改进,前提是保持传统中药药效,使剂型成为现代药物所要求的剂型,就有可能达到申请专利的要求.可以说凡有技术介入的环节,都可以成为专利保护的对象,这里所说的技术,并不一定指尖端技术,在中药科研中常规技术常常是最重要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标记是与中药产品质量相关联的,因此,对中药这种既是技术商品又是传统商品的特殊商品而言,商业秘密与商业标记是保护中药材、饮片、中成药不可或缺的手段.总之,应当充分而灵活运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中药知识产权,这不仅是可能的,也是极为必要的.5.期刊论文郑旋律中国中药:遭遇专利制度潜规则-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09,(9)本文从现有的专利制度出发,详述了中国中药遭遇的潜规则.企业该如何在这样的专利制度下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药专利,管理好中药专利的问题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建立有效的手段来保护我国传统中药,不让传统中药继续任人宰割.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全球文化和生物的多样性,我们责元旁贷.6.学位论文赵细妹论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2007近年来,传统中药越来越受认同和关注,世界中药市场的竞争逐渐激烈。我国拥有浩瀚的中医药学典籍、千年的临床实践和丰富的中药资源,在中药现代新药的研究开发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药领域是我国最有潜力,为数不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但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得我国中药自主知识产权极为薄弱,面临民族文化遗产被掠夺、企业传统优势领域丧失等严重后果。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为核心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现有法律体系本身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存在缺陷,需要完善。同时,现有法律并没有充分考量中药的特性并做出相应规定,致使完全照搬西药标准,难免“削足适履”的尴尬,也因此难以获得发达国家的保护。本文通过具体分析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制度以及中药品种保护在保护中药领域的适用情况和优劣,提出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以专利保护为核心,以商标、商业秘密以及中药品种保护为辅助,方能对中药进行全面、有效、有力的保护,保护中药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合法权益,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中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本文在第一部分介绍了中药的定义和基本范畴,以指明中药的内涵和外延。由于传统中药的许多内容已公开、已过保护期限,属于“公有领域”的公共知识,不应适用知识产权制度加以保护,公有领域理论是将中药纳入知识产权保护框架最大的障碍。因此在中药公有领域的界定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基于各自的利益和立场产生争议。本文主张在共同的国际规则形成前,对中医药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在于平衡权利人与公共利益的关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此为原则界定中药公有领域。本文在第二部分评价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宏观价值和微观优势,指出如果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根据是劳动价值论,那么,不向非正式创新如传统医药技术创新提供平等保护,剥夺其产权是不正当的;发达国家利用技术和资金优势掠夺发展中国家传统医药资源,国际社会经济获益能力不平衡加剧,不公平现象日益突出;部分发展中国家因此采取限制措施,但这些措施增加了投资交易的成本,使得传统医药得不到充分利用,效率低下。因此适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中药资源,是实现正当性、公平性和效率价值的必然选择,并接着具体分析了在市场层面上,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所在。本文第三部分着重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中药的专利保护。TRIPS协议规定“凡技术可及的范围均为可专利的范围”,中药要适用专利保护,必须进行三性审查。本文具体分析了经古方和医疗机构制剂的新颖性标准;中药复方制剂、中药单方产品、中药方法和中药用途专利的创造性标准;中药产品专利和中药方法专利的实用性标准,指出传统医药与现代科技结合,技术创新使得中药具有可专利性。本文第四部分论及中药的其他保护模式:中药品种保护、中药商业秘密保护和中药商标保护,主要介绍适用此类制度保护中药的具体情况。本文第五部分评价现有中药保护体制,指出专利保护具有排他性,可以在药品开发的前期提供保护,保护力度大且符合WTO的规则,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是最全面、最高级别的保护.但它也存在审批周期长、复方制剂保护不力、三性审查严格等劣势。中药品种保护则申请条件非常宽泛,具有审批快、保密性强等特点,保护期限上有一定优势。其劣势表现在仅保护中药品种,而不包括中药的生产方法、专用器械等,保护没有排他性,会受到专利保护的阻截,甚至可能损害公众利益,也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符。中药商业秘密保护和中药商标保护则可以从不同角度对中药提供辅助保护,对全面保护中药有积极效果。本文第六部分主要论及中药现有保护体系的完善,指出首先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把“知识产权”提高到“第四经营资源”的高度,加强科学研究及科研成果管理,充分认识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其次要完善制度设计、突出主从,强调专利保护的核心地位,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在专利力所不及之处,以中药品种保护、商标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为辅助和补充手段,以进行全面有效保护;再次论及专利保护的完善,指出必须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技术内容和主题。提出在中药材领域、中药炮制技术和饮片领域、处方与混合物领域和中药制药工程技术领域,根据中药开发过程中应用的技术特征进行分类,分析其具体的技术内容和主题;最后论及从保护的完善。指出要从品牌管理的高度认识商标保护,应将商业秘密保护视为维护核心竞争能力的利器,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修改已经启动并确立五大基本原则,从保护的联合和完善可以有效补充专利保护,将中药置于全面有力的保护之下。本文结语对以上研究作了总结,指出世界中药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我国必须将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放到战略高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以专利保护为主,以商标、商业秘密和中药品种保护为辅,方能对中药提供有效保护,保护中药在国内外市场中的合法权益,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中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7.学位论文崔丽云现代中药专利保护研究2008中药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医学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当前“回归自然”的社会主流趋势下,越来越受到各国人民的推崇和喜爱。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中药应运而生,它不但继承吸收了传统中药的哲学理念和系统论的思维方式,而且注入了全新的高科技研究手段,给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与此同时,许多国家也开始对现代中药进行研究开发,国际竞争对手强有力的挑战使我国医药企业面临巨大的外力冲击。因此,加强现代中药专利制度的研究,保护现代中药自主产权,就成为我国医药产业发展中尤为重要的问题。现代中药专利涉及的技术主题非常广泛,从原料到成品及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只要能够带来有益效果的技术改进方案均能成为专利保护的客体。文章在分析了现代中药专利保护的可行性和价值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中药法律保护现状,阐述了现行法律制度对现代中药保护的困境。现代中药本身具有一些传统的特殊性质,以西方化学药物为基础建立的现行专利制度并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自身的特性、制度的缺陷、以及医药企业专利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使得专利侵权现象十分严重。针对中药专利保护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构建现代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