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总说明一、《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和《山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二、本定额可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合使用,适用于我省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票报价的参考。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和劳动组织情况、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五、本定额子目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增加及成品保护等内容,发生时脚手架可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子目或按实际计算,垂直运输、超高增加和成品保护可套用本定额有关规定及相应子目。六、本定额中的木材是按规格料列入定额的,木材种类除注明硬木外,其他均以一、二类木材为准。定额中的木材是按自然干燥考虑的,如设计要求烘干时,增加12.5%的木材烘干损耗和烘干木材时所需的费用。七、本定额有关数据的取定:1.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工具用具性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3.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操作安装地点的人力水平运输和人力一层垂直运输。4.地下室内一层及地上六层(或20m)以内的垂直运输,按定额人工费增加人工垂直运输补贴费:地下室一层,地上二、三层为2%;四至六层为3%;六层以上或高度超高20m者,按下表执行:人力垂直运输及超高费补贴费率表序号12345678910111213檐高(m)30405060708090100110120130140150层数7~910~1213~1516~1819~2122~2425~2728~3031~3334~3637~3940~4243~45费率%681012151822.527333946.55463注:1.表中檐高、层数两个指标中,有一个指标达到定额规定,即可套用该定额。2.如采用机械垂直运输,则按实际发生的机械台班量计算。3.补贴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数。八、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置和施工工效确定的。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已在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九、本定额是以在新建工程的基层面上进行装饰而编制的,如进行二次或再次装饰时,可参照相关定额执行。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不包括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给排水及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发生时,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十一、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均不包括XXX本身。十二、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第一章楼地面工程说明1.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配合比及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均可以换算。其中,厚度与实际不同时,可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找平层相应子目增减。2.块料面层子目中均不包括酸洗打蜡的内容,发生时可套用本章相应子目计算。3.各种面层的楼梯子目中均不包括楼梯侧面、踢脚线和板底抹灰的内容。踢脚线执行本章中相应子目,板底抹灰执行天棚工程一章中的相应子目。4.块料面层锯齿形踢脚线,执行本章中相应面层的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26,其余不变。块料面层弧层踢脚线,亦执行本章中相应面层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余不变。5.“零星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台、池槽、楼梯和台阶的侧面装饰以及0.5m2以内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6.明沟子目中砖明沟是按190mm×260mm(深×宽)、混凝土明沟是按170mm×260mm(深×宽)考虑的,实际断面与此不同时,可分别列项执行相应定额。7.散水是按50mm厚取定计算的,实际厚度不同时,混凝土量可按比例调整;子目中不包括散水模板。8.水磨石地面嵌条是按嵌玻璃条考虑的,如为金属嵌条,可按定额中水磨石嵌金属条子目另列项计算,同时扣除原子目中玻璃嵌条的用量。9.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包括了各种附件配件。10.楼地面、楼梯、台阶、栏杆扶手等在施工过程中若需要成品保护,可套用本定额第六章的成品保护子目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楼地面整体及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2.楼地面橡胶塑料及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3.拼花、碎拼、波打线,按相应块料面层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4.楼梯工程量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其中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5.台阶面层按设计尺寸以展开面积(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计算。6.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7.水泥砂浆防滑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8.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9.石材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10.石材块料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蜡面积计算。11.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12.楼梯防滑条,设计无规定时按楼梯踏步长度两边共减300mm再乘以根数以延长米计算;如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长度乘以根数以延长米计算。13.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14.型钢工艺铁花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主材用量和规格与实际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和机械用量不变。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一、墙、柱面抹灰1.砂浆种类、配合比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2.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定额取定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3.抹灰等级和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名称普通抹灰中级抹灰高级抹灰遍数二遍三遍四遍主要工序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外观质量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压线清晰、顺直表面光滑、洁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4.圆弧形、锯齿形及不规则墙面抹灰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5.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0.5m2以内的抹灰。一般抹灰的“零星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斜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的竖、横线条抹灰。6.小型地沟、管沟、电缆沟、地槽等的抹灰,当其展开面积小于或等于0.5m2时,套一般抹灰“零星项目”子目;当其展开面积大于0.5m2时,立面套相应墙面抹灰子目,平面套相应地面子目,且人工均乘以系数1.25。7.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周边、池槽、厕所蹲台以及0.5m2以内的抹灰。8.水刷石、干粘石、斩假石、水磨石等项目:(1)面层设计采用白水泥者,面层配比中普通水泥可换成白水泥,用量不变;(2)凡需加颜料的项目,可按每立方米砂(石子)浆增加颜料20kg计算;(3)采用色石子或大理石石子的石子浆,石子浆配合比中的石子可换算,但配比用量不变。9.墙面抹石灰砂浆、混合砂浆的水泥护角线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10.墙面抹石灰砂浆、混合砂浆、水泥砂浆定额是按不分格、不嵌条考虑的,设计要求分格或嵌条时,可按装饰抹灰中分格嵌缝项目增加工料。二、墙、柱面镶贴块料1.镶贴块料装饰是按水泥砂浆粘贴、粘结剂粘贴和干挂三种施工方法编制的。2.块料镶贴结合层砂浆的配合比、厚度,如定额规定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3.干挂块料子目是按直接安装在墙面上考虑的,如设计要求有钢架时,可以调整。4.镶贴块料面层,如遇圆弧形、锯齿形及不规则的墙面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执行。5.釉面砖子目,当勾缝宽度超过子目规定宽度时,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6.块料镶贴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以及0.5m2以内等零星项目。7.石材块料面层均不包括倒角、切割、抛光、防护处理,发生时可另套相应子目或编制补充定额。8.定额中圆形石材柱面、柱帽、柱墩、腰线及方形石材柱帽、柱墩等子目是按成品安装考虑的。三、墙、柱面饰面1.饰面装饰是按龙骨、基层板、面层装饰分别编制的。2.各种墙柱面层、隔墙(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均未包括压条、封边线、装饰线(板),设计要求时可另套装饰线条相应子目或编制补充定额。3.定额中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和防潮处理,木基层直接安在墙面上未包括刷防腐油,设计要求时可另套相应子目。4.木龙骨断面、间距;轻钢、型钢、铝合金钢龙骨的材料规格、间距,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5.铝合金玻璃幕墙子目中龙骨的规格、间距与设计规定不同时,重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6.幕墙中空玻璃及铝挂板,以成品安装为准。挂板附框式中空玻璃成品中包括了附框材料。7.玻璃幕墙、隔墙如设计有上翻窗、推拉窗者,扣除其窗户所占面积,其窗户另按相应定额计算。8.不锈钢包柱定额是按成型的不锈钢板安装编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1.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2)内墙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①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②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③钉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4)墙内梁、柱等面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定额计算,其凸出墙面的梁、柱抹灰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2.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凸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