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骨干志愿者选拔方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院团委的关心和支持下于1998年正式成立的,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多年来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组织、管理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了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社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学院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提高青年志愿者协会骨干志愿者整体素质,充分发挥骨干志愿者在志愿者活动的作用,特此规范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骨干志愿者选拔程序。选拔以“严肃、严格、公平、公开”为宗旨,通过公开招聘,公开竞选的方式,选拔骨干志愿者。一、骨干志愿者应具备的素质1、有一年及其以上志愿经历或团学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特长;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2、品行良好,思想进步,志愿从事义务工作;3、善于联系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4、服从协会组织,服从上级领导;5、言行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克己奉公、乐于助人。6、有下列情总之一者,不得选拔为骨干志愿者:(1)受警告以上处分者;(2)责任心不强、不能以身作则,给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造成损失者;(3)弄虚作假、不配合学院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者;(4)群众威信低、已经影响到日常工作者;(5)由于个人言行不当、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6)缺乏工作热情,对工作敷衍应付者;(7)必修课单科成绩不及格者;(8)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骨干成员者。二、骨干志愿者的选拔办法1、骨干志愿者选拔主要采取“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2、骨干志愿者学年调整一次;3、骨干志愿者候选人由前任骨干志愿者推荐或自愿报名;4、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报名者参与面试,根据其面试表现和相关工作能力择优录取;5、骨干志愿者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考察、选拔,团委同意任命。三、骨干志愿者培养1、骨干志愿者选举产生后,由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办一期新骨干志愿者培训班。讲授骨干志愿者的工作职责、任务,担任骨干志愿者的目的、意义;骨干志愿者应具备的素质;骨干志愿者的工作方法、交际艺术,以及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骨干志愿者等。2、日常工作中要注重提高骨干志愿者的综合素质,采取每例会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个别交流制度、总结制度、等相结合的方法对骨干志愿者进行培训。3、建立骨干志愿者管理档案,促进志愿者全面发展。四、骨干志愿者的选拔程序第一阶段:个人申请由院团委根据情况拟定选拔人数,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竞聘申请表。第二阶段:初审团委及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人对报名志愿者的资格进行综合评议,包括平时工作表现及个人素质等,确定最终参加竞选同学名单,并进行公布。第三阶段:综合评议1、由竞选志愿者进行竞选演说,演讲形式不限,字数不限,内容需要包括:自我介绍,工作思路等;2、由院团委领导、各部部长组成评委,对竞选者提出与竞选职位相关问题,根据竞选者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第四阶段:审核批准由院团委领导和上一届骨干志愿者进行审核批准新一届骨干志愿者名单,并进行公布。本办法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解释,自发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