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项目名称:银城东方国际三期项目建设单位:成都银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十月(一)建设工程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成都银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诚”公司)注册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是一家民营企业。银诚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业务范围涵盖成都市主城区及周边县市。成都是我国西部的中心城市,也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根据成都市最新的城市规划要求,其城市功能定位为文化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中心以及交通通讯枢纽。而作为成都市发展重要增长极和动力引擎的龙泉驿区,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被重点打造为成都市的国际汽车城,发展汽车高端服务业,并同步开发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及相关产业。为实现企业发展,同时服务于龙泉驿区的产业发展,银诚公司拟在龙泉驿区西河镇投资建设银诚东方国际项目。该工程集住宅、汽车产业创意、设计、服务、商业娱乐为一体,全部建成后将形成60万方体量的巨型城市综合体。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是成都市汽车产业“集中布局、规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凸显了龙泉驿区发展汽车相关产业的特点。银诚东方国际项目的规划定位为与汽车产业相关的城市综合体工程。该工程共分三期建设:一期、三期主要建设商业住宅,二期主要建设与汽车产业相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三期开发项目之间相互依托,互为支撑,首先由人群聚集带动消费市场,再由消费市场的繁荣促进服务业的兴盛。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符合龙泉驿区西河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在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的同时,也能对龙泉驿区的商业和市民消费提供动力,带动城市建设,其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本项目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立项(备案号:川投资备[51011213092701]0096号),同意项目备案申请。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银城东方国际三期项目计划用地面积42亩,总建筑面积193239.21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185753.31平方米、非住宅面积7485.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社区用房、底层商业),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89296.93平方米(2层)。项目建设内容为:6#、8#、10#、12#楼共四栋34层高商业住宅,7#、9#、11#楼共三栋2层高商业用房,地下二层车库(包括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地下飞机动车停车库、地下设备用房、地下商业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93239.21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185753.31平方米、非住宅面积7485.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社区用房、底层商业),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89296.93平方米(2层)。总容积率为6.89,总建筑密度49.99%。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基础处理主体修建安装内外装饰竣工验收施工噪声、扬尘剩余土方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固废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喷漆废气、装饰废水装饰固废安装固废设备噪声项目建设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商业住宅居住者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商业铺面商家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停车场等机动车量废气、噪声营运期产污流程框图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①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成洛路以北,原地块为城郊空地,只有少量农民居住。该区域现已规划为城市发展用地,并重点打造龙泉驿区汽车产业综合功及相关产业发展区,主要功能为汽车贸易博览、汽车娱乐及配套居住等。根据调查可知,项目四周地块已全部规划为商业建设及住宅用地,无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只有西南面160m的采气站及西南420m加油站可能对项目产生影响。但项目西南面的加气站距离本项目较远(420m),且相隔成洛大道,因此对项目的影响不大。而西南面160m的采气站对本项目影响很小(具体分析见相关章节—第7章7.9)。另外,项目西面的农户已纳入到规划搬迁范围内,并在逐步实施搬迁。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定的保护目标。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产生废气;仅产生少量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管网,汇入西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用降噪措施,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综上分析,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综上分析,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②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拟建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鹿角社区,项目计划用地面积42亩,总建筑面积193239.21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185753.31平方米、非住宅面积7485.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社区用房、底层商业),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89296.93平方米(2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为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011213092701]0096号),同意该项目的备案申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可知,“……四、住宅项目1.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2.容积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0(含1.0)……”为限制类项目;“……十七、其他1.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作为商业住宅开发项目占地面积42亩(≈2.8公顷),容积率为6.89。本项目拟建地——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属建制镇;项目占地面积为2.8公顷(42亩),小于7公顷;项目容积率为6.89,大于1.0;项目开发类型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范畴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用地政策。③规划符合性本项目选址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符合成都市向东、向南发展的战略。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北部贸易博览娱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西河镇的功能定位为成都国际汽车城的北翼商贸博览新城、龙泉驿区的北部副中心,主要承接汽车贸易博览、汽车娱乐、配套居住三大产业功能。本项目作为集住宅、汽车产业创意、设计、服务、商业娱乐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三期住宅工程,正位于规划的配套居住功能区范围内,所用土地是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因此项目符合西河镇的总体规划要求。根据《西河镇城镇规划建设图》可知,项目所在地已规划为商业及居住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龙泉驿区及西河镇的用地规划。银诚公司已办理了项目国土证(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国用(2013)第6号),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容住宅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西河镇城镇发展规划。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基础处理主体修建安装内外装饰竣工验收施工噪声、扬尘剩余土方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固废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喷漆废气、装饰废水装饰固废安装固废设备噪声(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现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环境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2)地表水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声环境现状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均小于60dB(A),夜间噪声值均小于50dB(A),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相关要求。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属平原地形,按照环评导则,根据地形、风向特征,确定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直径为5km范围内。确定本项目的大气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周围5km范围。(2)地表水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本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是西河,因此确定地表水主要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域河段西河的水质。地表水评价范围为锦水河上项目附近上游200m至下游2000m河段。(3)噪声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围200m,在该范围内有44户居民,其中14户为待搬迁的农户。(4)生态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项目位于龙泉驿区西河镇城市规划范围内。且建设过程中对地表的扰动小,对区域生物群落的物种多样性及生物量减少等方面影响不明显。确定的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建设范围。基础处理主体修建安装内外装饰竣工验收施工噪声、扬尘剩余土方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固废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喷漆废气、装饰废水装饰固废安装固废设备噪声(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施工期营运期固废挖填方外运土方全部由施工单位外运至指定的弃土堆放场。土方不会长期堆放,不致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在场地内垃圾清运点7个,由环卫部门将收集的垃圾统一日清日运至成都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分类收集、实现袋装或桶装集中,不会形成随处乱堆乱排现象;保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本项目范围内无腐烂垃圾堆放。项目垃圾每日清运,做到不隔夜堆存。在清运、堆存和外运过程中,尽量封闭进行,以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利环境影响。建筑垃圾首先进行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处置场所污水处理设施底泥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掏、收集,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定期收集后,外售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噪声(1)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阶段的噪声的要求。(2)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也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3)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过程尽快完成。(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上10:00~凌晨6:00之间禁止打桩等强噪声作业。(5)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避免运输车辆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排引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墙体隔声、消声措施排风口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器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机房减震隔声变电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机房减震隔声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禁鸣喇叭、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人员噪声加强管理,禁止喧哗、吵闹。废气(1)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的“六必须”、“六不准”。“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2)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4)企业建设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定需设置搅拌机或人工搅拌的工地,必须采取防尘措施。(5)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沙、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6)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施工场地清扫保洁应采用湿法作业。道路旁树木、草坪、临时工棚等公共设施应定期冲洗,保持清洁,防止扬尘污染。汽车尾气临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