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集中点评月”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发展,农经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把今年6月、12月份作为先争优活动“集中点评月”,现就做好点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领导点评工作(一)点评的主体。党支部负责人点评所属支部党员。(二)点评的主要内容。对照“五个好”目标,点评党组织兑现公开承诺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对照“五带头”标准,点评党员践行承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情况。(三)点评的方式。一是集中点评。通过支部召开例会形式,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集中点评。二是谈话点评。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个别谈话、单独点评。(四)点评的步骤1、汇报情况。点评时,党员要向点评人汇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介绍公开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兑现承诺的情况等,结合自身实际对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具体想法及措施。2、实施点评。点评领导结合实际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点评结束后,及时填写《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或《党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3、整理公开。点评结束后,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认真整理汇总领导点评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将点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4、整改落实。对于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党员认真研究讨论,落实整改措施。二、群众评议工作(一)评议的内容。对党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党员要与爱岗敬业和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紧密结合。(二)评议的方法。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会议、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三、点评工作的要求(二)注重取得实效。点评活动要在12月底前完成,通过点评,促使党支部和党员把创先争优体现“正在干的事情”之中、落实到工作实际和本职岗位中。创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点评工作进行督查,督促逐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确保点评工作取得真正的实效。米东区农经局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