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设计:国际经验与中国抉择XX2CONTENTSI创业投资的起源、形成与发展:政府为什么要支持创业投资?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分析:A直接出资B税收激励C金融支持III政府支持政策的组合分析:特别立法IV中国创业投资支持政策设计的突破口:资本利得税设计创业投资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为什么政府要支持创业投资?创业投资概念:基于资本利得的理解角度创业投资起源、技术创新与技术创新政策:技术创新作为创业投资的土壤世界各国为提高本国科技竞争力,制订了技术创新政策,创业投资支持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创业投资起源、形成与发展关系请参见第24页图1-6。4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一:直接出资直接出资五种模式新加坡模式、以色列模式、澳大利亚模式、印度模式、智利模式直接出资的缺陷分析政府难以与市场机制竞争政府难以全身而退中国的问题5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一:直接出资世界上通过政府直接出资带动创业投资发展成功的国家仅有以色列、瑞典等少数国家。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创新金融工具,与政府的职能与能力是极不匹配的政府直接投资必须要有退出的通道,如以色列YOZMAI中10个成熟基金有8家中政府所持有的股份被外资或私人资本所置换;1995年瑞典政府持有的创业投资基金Atle和Bure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市被出售6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二:税收激励7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政策设计国际经验制定税收激励政策,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消除双重征税、保持税收中性8(一)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税收激励政策的形式包括以下三种:前端激励,即对所有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产业均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扩大创业投资数量;后端激励,即仅对取得成功的创业投资活动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提高创业投资素质;混合形式,即同时包括前端激励和后端激励。种子期进入初创期扩张期成熟期退出前端激励后端激励9(二)创业投资双重征税及消除法律性的双重征税税收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税原则所引起的重复课税。最常见的是两个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而导致在这两个国家的纳税人面临双重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多发生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股份公司的利润与股东个人获得的股息出于同一经济渊源,若既对股份公司的利润征税,又对来自税后利息的股息征税,即重复征税。消除的国际经验见本书第4章10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经验借鉴(一)税收激励政策必须要立足本国国情南非财政部在资本利得税征询方案中对南非创业投资协会提出允许将出售非上市股份收益计入资本利得的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考虑到南非的金融监管水平尚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若采纳建议,可能造成投机性所得借助这种方式变成资本利得11二、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经验借鉴(二)随着本国或本地区创业投资产业发展的情况,税收激励政策会作相应的调整印度2000年前,对创业投资产业的税收激励政策限制特别多,如SEBI规定投资于非上市资产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80%,而《收入税法则》直到现在还规定创业投资基金不得拥有企业40%以上的股权且不低于其基金本金的20%随着迅猛发展的IT产业对创投资金的需求增加,1995-2000年间印度创业投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13%,增速位居世界首位。为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印度在2000年的预算案中取消了上述限制12二、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经验借鉴(三)税收激励政策与其他政策措施一起运用时政策效果会比较明显1978年修订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谨慎人”条款,允许养老基金投入创业投资产业制定《小企业投资鼓励法》,废除了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顾问公司需要登记的规定《投资顾问法》规定: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将不再被要求按照投资顾问法进行登记《有限合伙公司法》规定,以有限合伙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无须受《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的制约。这些政策共同推动了美国成为全球创业投资产业最发达的国家13三、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一)税收政策与其他扶持政策的比较(二)税收政策正负效应分析(三)税收政策国际竞争力分析14I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三:金融支持15金融支持政策政府优惠贷款贷款担保权益担保16III政府支持政策组合设计:特别立法17特别立法的借鉴意义弥补法律体系不足,降低立法成本可以组合多项政府支持政策促进创业投资组织形式多样化扶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18特别立法的借鉴意义对创投活动严格管制以实现立法目标创业投资是多法并行的特别立法是与时俱进的19IV中国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设计突破口:资本利得税创业投资税政策设计基于创业投资的资本利得税政策设计中国的创业投资政策设计:基于外商创业投资机构的研究:将资本利得与经营所得分开20中国创业投资支持政策设计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立法回归结果: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政策中西部需要政府直接出资的支持东部需要制度创新:试点与开征资本利得税21感谢感谢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对本书提出的修改意见并作序支持;感谢科技部条财司沈仲祺司长、李爱民处长和沈文京副处长对全书逐字逐句的修改;感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长刘健钧博士和商务部郑洲先生对作者的鼓励与启迪;感谢新型工业化研究所对本书的资助22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