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3号主席令2000-9-1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53号主席令1989-4-1修正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04号2004-11-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农业部40号令《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1999-7-26《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牧发2002《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补充规定-农业部220号公告《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饲料工业术语(GB10647—89)》《饲料标签(GB10648—1999)》《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18823—2002》《饲料加工设备术语(GB/T18695-2002)》《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GB/T16764-1997)》《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471-2010)》己废止法律法规法律类别层次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如《XXX管理条例》;规范性文件---如《XXX规定》、《XXX办法》、《XXX准则》、《允许XXX》、《不允许XXX》、《XXX实施细则》等;国家标准---强制性类(GB)、推荐性类(GB/T)、部门类(NY)等、企业标准(QB);法律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71号发布1993-2-22首版33号主席令2000-9-1修正版产品质量法属于经济法类效力仅次宪法包括产品责任法和产品质量管理法。前者属于特殊侵权法;后者属于市场规制法德范畴: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和禁止项目及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28号发布1985-9-6首版产品质量法属于经济法类效力仅次宪法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第53号令发布1989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化法属于经济法类效力仅次宪法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法律责任法规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法规类:效力仅次于法律(如产品质量法)审定和进口管理;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罚则;附则;生产条件许可、生产、流通、包装、标识,添加剂药物使用,违规责任;《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04号2004-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兽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法规类:效力仅次于法律(如产品质量法)审定和进口管理;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罚则;附则;生产条件许可、生产、流通、包装、标识,添加剂药物使用,违规责任;规范性文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分总则、生产许可证核发、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发、监督管理、罚则、附则6章26条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9年12月9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4日发布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予以废止。《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农业部40号令本法规己废止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设立审查生产管理经营、进口和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罚则《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号例:《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1999-7-26饲料级氨基酸7种饲料级维生素26种饲料级酶制剂12类饲料级微生物添加剂12种抗氧剂4种着色剂6种调味剂、香料6种(类)粘结剂、抗结块剂和稳定剂13种(类)其它10种《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规定和各类饲料添加剂的类别,通用名称及所适用动物;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二、性激素三、蛋白同化激素四、精神药物五、各种抗生素滤渣《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牧发2002《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补充规定农业部220号公告含药饲料的备案与代加工合同含药饲料生产监管养殖场用药记录及监管代加工药物饲料的销售使用监管国家及部门标准《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2001年7月20日经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各主要原料及相关品种饲料(蛋鸡,畜禽饲料为主)的重金属,有害化合物及菌类最高限量标准《饲料工业术语(GB10647—89)》规定了饲料工业通用名词术语及其涵义适用于饲料行业科研、教学、生产、经营、饲养管理工作中使用。《饲料标签(GB10648—1999)》代替GB10648-1993规定了饲料标签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要求以及标签标示的基本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商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标签。合同定制饲料、自用饲料、可饲用原粮及其加工产品和药物饲料。《饲料标签(GB10648—1999)》一、饲料标签上应标有“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产品符合GB13078的规定。二、产品名称:饲料产品应按GB/T10647中的有关定义,采用表明饲料真实属性的名称进行命名。需要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三、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分析保证值项目。饲料标签上所标示的成分保证值应与所执行标准的要求一致。四、原料组成:标明用来加工饲料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称以及添加剂、载体和稀释剂名称。使用的名称必须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773公告饲料原料目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126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的规定;1、原料名称以及添加剂、载体和稀释剂名称必须采用新的原料目录名称及通用的添加剂、载体和稀释剂名称。例1:鱼粉。不能标示“进口鱼粉”、“优质鱼粉”等错误描述,例2:面粉。不能标示“高筋面粉”错误描述等等。2、原料组成中不能概括标示氨基酸、微量元素、多种维生素、维生素(A\B\C等)、矿物质等描述方式,必须标明具体的通用原料名称。《饲料标签(GB10648—1999)》五、产品标准编号:标签上应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个别公司的产品标准编号没注明年份,请各公司品管部到公司所在地标准科咨询,如可不标识年份,在标签中只标识标准编号,不标明年份,避免标准换版时不必要的换版麻烦。六、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1、对于添加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其标签上必须标注“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字体醒目,标注在产品名称下方。2、不得将交替使用的药物全部列出。3、标明所添加药物的法定名称。所用名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范围》。例如:个别公司的803加黄鸡浓缩饲料产品标签标识“吉它毒素”,此是错误的名称描述,正确的名称应是“吉他霉素预混剂”。4、标明饲料中药物的准确含量(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范围》、配伍禁忌、停药期及其他注意事项。个别公司漏注明配伍禁忌。5、预混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给出相应配套的推荐配方或使用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饲料标签(GB10648—1999)》七、净重:现统一使用“净含量”,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克(g)、千克(kg)表示。个别公司的标签标示中的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错误,千克误用“Kg”来表示。八、生产日期:必须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应明确完整地标明年、月、日。如1998年8月1日正确的表示方法是1998-08-01或1998年8月1日。九、保质期:用“保质期”个月(或若干天)表示,统一标识保质期格式:在干燥阴凉条件下保质期:个月(或若干天)。注明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个别公司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的描述不通顺。例如:茂名恒兴的313大猪配合饲料标签的注意事项描述“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避免受潮”,既有“贮存”,又写着“保存”,可参照其他公司的描述,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及避光环境中,以免受潮”。十、标明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标注的地址、名称、电话等都必须是真实的、与其法人的营业执照相一致。个别公司如湛江股份厂的产品标签不能标示“广东恒兴集团”的字样在标签上。《饲料标签(GB10648—1999)》十一、本根据《GB10648饲料标签》的规定,需标明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但在该规定未展开实施时,标签需标明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编号。其他的标签认可号和备案号不用在标签上注明。十二、请各公司品管部认真学习《GB10648饲料标签》,产品标签标识必须符合《GB10648饲料标签》的基本要求。十三、标明检验合格章。十四、获得体系认证的公司在产品标签上若有标明相应认证信息的描述。正确的标示方式是:本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企业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能用类似如下等错误描述: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通过HACCP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18823—2002》饲料各化学指标的允许误差水份:5-10+0.3蛋白:30-40-1.240~50-1.3脂肪:6~9-0.6粗灰分:9~11+0.4《饲料加工设备术语(GB/T18695-2002)》规定了饲料加工设备常用术语及定义适用于饲料行业科研、数学、生产、经营、贸易、饲养及管理工作《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GB/T16764-1997)》规定了配合饲料企业的卫生规范准适用于从事配合饲料及浓缩饲料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营销的单位或个人。规定了采购、运输、贮存、生产条件、包装运输要求;《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规定了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适用于渔用配合饲料的成品,其他形式的渔用饲料可参照执行。规定了水产饲料重金属、有害化合物、霉菌毒素等的限量标准《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471-2010)》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认定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以及禁止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类。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以及禁止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类。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认定企业标准Q/DH2—2013虾类配合饲料Q/DH5—2013鱼配合饲料主要含8个方面内容:标准范围、引用性标准、术语、原料要求,成品标准,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运输等要求己废止法规《关于发布〈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的通知》(农牧发[1997]8号)和《关于发布“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农牧发[1994]7号)同时废止----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农牧发[2001]20号《关于发布<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的通知》(农牧发[1997]8号)和《关于发布“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农牧发[1994]号)同时废止----二00一年九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农业部1999年12月9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4日发布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