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康危机引起的药品可及性问题研究——药品知识产权视角作者:李欢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王凯TRIPS协议下发展中国家药品及可及性问题研究2007TRIPS协议下发展中国家药品可及性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维护健康权、保护和发展公共健康的关键问题。在越来越频繁的公共健康危机中,发展中国家由于基本药品的匮乏,无法控制危机的蔓延和生命的损失。高昂的药品价格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的患者不能获得基本药品的最大障碍,而越来越趋于严格宽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限制了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和需要设计专利制度的自由,这更加重了药品获得上的困难。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同样面临着公共健康危机的挑战和基本药品缺乏的困难。本文通过分析药品可及性问题的概念,TRIPS协议关于药品可及性问题的规定及评价,旨在探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如何来正确处理各种药品获得的途径,从而为解决由于药品价格持续增高而导致的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提供帮助。文章共分六部分。导言部分简要说明了药品对于目前全球公共健康危机的重要性。正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TRIPS协议下发展中国家药品可及性问题的提出和概念及其对维护和发展公共健康的意义。正文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TRIPS协议关于药品可及性问题的规定及其评价。正文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发展中国家药品可及性问题的特点及其解决思路。正文第四部分主要说明了我国药品可及性问题的现状及解决的具体途径。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概括,并对我国药品可及性的前景进行了展望。2.期刊论文李双元.李欢公共健康危机所引起的药品可及性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04,(6)药品专利的保护与公共健康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讨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围绕这个问题产生了利益上的博弈.文章从TRIPS协议下药品的可及性角度出发,分析了近几年来与公共健康有关的条约的效力,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探讨了发展中国家在WTO法的框架下维护本国公共健康的可能性,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在保护公共健康问题上的思路.3.学位论文徐海筠论TRIPS框架下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强制许可机制2007本文对TRIPS框架下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强制许可机制进行了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对国际药品专利保护制度以及公共健康危机和药品可及性问题进行了考查,通过国际上各相关条约对药品专利保护的规定和公共健康保护的规定的介绍,突显出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保护在一定范围内的冲突。第二章通过介绍TRIPS体制下对药品的专利保护制度,详细分析2001年的多哈宣言和总理事会决议在此问题上取得的进展和局限,全面介绍和评析TRIPS框架下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一个总体架构。第三章从介绍两个有关强制许可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案例出发,同时通过比较分析的办法介绍加拿大、巴西和印度这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立法,致力于探讨发展中国家如何有效利用TRIPS的灵活性条款为自己创造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以使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健康利益达到更好的平衡。第四章则侧重介绍了我国在公共健康问题上所遇到的挑战,以及我国现有立法体制对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通过结合TRIPS在这一问题上的发展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规定,评析我国立法中尚存在的不足,同时简要介绍和评价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4.学位论文党艳全球公共健康危机与药品知识产权的冲突与解决——兼论我国药品知识产权战略2005随着艾滋病等世界性重大传染疾病的爆发和流行,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危机问题日益凸现。公共健康属于人权领域,而专利权是私权的一种,两种权利的激烈碰撞,将带来如何平衡两者利益,如何处理两者关系的问题。本文认为,专利权和健康权的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两者是并列关系,应该重构新的利益机制。加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简称TRIPs协议)所设立的药品专利保护标准与公共健康危机下发展中国家药品获得之间存在冲突,而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谈判桌上和在诉讼中都出现了对立,文章精选了两个案例说明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决议》中的的主要分歧和矛盾,这些也成为了目前最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专利本身不是药品获得的障碍,且合理的专利制度会促进药品研发,加速新药的面世。但TRIPs协议所设立的较高的专利保护标准和更多考虑发达国家的利益,大制药公司对专利技术的垄断,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药品的高价格,不利于发展中国家药品的获得(或称药品的可及性)。通过多哈公共健康宣言,成员国开始寻找专利保护和公共健康之间新的平衡,发展中国家获得药品的途径是一个需要继续探索的重要问题。本文从TRIPs协议着手,采用了理论和实证分析方法,集中分析了面临公共健康危机下,解决该问题的基本框架。第一,是强制许可制度。它随着TRIPs协定和《多哈宣言》的发展而发展,出现的问题也是我们当前尤为关注的。第二,是平行进口,对这项制度的争论尤为激烈,作者反驳了主流的否定观点,介绍了药品平行进口的对象,最后还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三,是差别定价。它虽然是市场营销学的观点,但是因为它能直接有效的解决药品可及性问题,所以纳入框架之内。最后,是包括药品捐赠在内的可获得药品的其它途径。最后,作者结合中国现状提出了:中国应在遵守TRIPs协定的基础上,利用中国的国际地位,积极倡导新规则的制订;在国内,要在遵守TRIPs协定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国情的专利制度和药品制度,具体包括:完善我国《专利法》;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强制许可制度;明确规定药品专利权的权国际用尽原则;通过规定专利权例外情况,加快药品的研发等措施。5.学位论文于洋论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的冲突2009随着全球化的进程,知识产权逐步冲破了地域限制。由发达国家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基本上实现了全球化的目标。其直接后果是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冲突,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的冲突。TRIPS协议将专利保护扩大到了医药产品,使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防治传染病问题上困难重重,公共健康危机迫在眉睫。尽管TRIPS协议也存在例外适用条款,但规定模糊而且启动程序操作难度很大。本文结合专利法、人权法的基本理论及国际人权文件和国际知识产权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对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的冲突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并对如何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提出建议。在结构上,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的关系。介绍药品专利保护的三种形式。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决定有必要对药品专利实行保护,专利权具有私权与财产权的属性。介绍健康权的含义和特征,从国际人权文件和相关国内法中了解健康权的相关规定。健康权是基本人权,健康权的义务主体是国家,并且需要国家的积极行为以实现对健康权的保障。分析知识产权与基本人权的关系,介绍相关国际人权文本、部分国家宪法中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规定。知识产权与人权之间存在交集,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第二章,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的冲突。首先介绍什么是冲突,权利冲突的定义,权利冲突的分类及其特点,分析权利冲突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然后介绍几种有关权利冲突的原因的学说,最后从权利冲突的角度来分析药品专利权和健康权之间冲突的原因,即人性和社会的多元性以及利益需求的多样性、个体利益的不合理膨胀以及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第三章,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冲突的表现及法律后果。目前全球面临的公共健康危机亟待得到解决。对于解决公共健康危机,药品可及性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而药品专利制度对药品可及性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影响药品专利权和健康权之间冲突的两个重要国际知识产权文件--TRIPS协议和多哈宣言进行评析。尽管这两个文件注意到了公共健康危机和药品专利权对于健康权的负面影响,并制定了相关解决措施,但这两个文件本身在性质上仅具有澄清的作用,而没有作出更加具体可行的操作性规定。介绍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冲突的法律后果。第四章,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冲突的协调。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于日趋严重的公共健康危机的关注和为解决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冲突所作出的努力。对于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方法。对一些国家如英国、加拿大、印度、日本等,以及我国专利法中关于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进行分析。第五章,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冲突的解决。尽管国际社会已经对二者之间的冲突有了一定关注和处理,但对于彻底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切实维护健康权的实现和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更多的努力。为此提出了解决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冲突的解决原则:人权优先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权利限制原则和公共积极参与原则。通过本篇的讨论,肯定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面对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危机,解决药品专利权与健康权之间的冲突,除了充分利用现有协调机制的作用之外,各国以及国际社会还应当以人权优先、利益平衡、权利限制及公共积极参与为原则,做出更多的努力。6.期刊论文杨军.YangJunTRIPS协议修改对中国艾滋病药品可及性的影响及应对策略-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2006,(2)为应对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公共健康危机,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WTO理事会先后通过了TRIPS公共健康宣言、实施〈多哈宣言〉第6段的决议,并批准了TRIPS理事会关于对TRIPS进行修改的报告.中国面临艾滋病引发的公共健康危机,应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设计科学的专利授权标准和强制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药品专利的权利用尽原则以及提高国内制药企业的研发能力等措施,解决艾滋病药品可及性问题.7.学位论文李娜药品专利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权的冲突及协调研究——以TRIPS协议为视角2008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公共健康问题日益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国家公共健康问题的由来,是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建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越来越频繁的公共健康危机中,高昂的药品价格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的患者不能获得基本药品的最大障碍,发展中国家由于基本药品的匮乏,无法控制危机的蔓延和生命的损失。而越来越趋于严格宽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限制了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和需要设计专利制度的自由,这更加重了药品获得的困难。WTO于2001年通过的《多哈宣言》以及2003年的《多哈宣言第六段执行决议》及之后对于TRIPS协议的修改,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同样面临着公共健康危机的挑战。所以我们要考虑如何在TRIPS的框架下更好地维护公共健康权,同时也尊重药品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本文着眼于TRIPS协议下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冲突的协调问题,对冲突的形成原因和协调途径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分析了TRIPS协议及其之后有关国际文件关于这一问题的相关协调措施,并提出对我国的法律对策建议。文本第一章对药品专利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权的概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介绍,同时介绍了药品专利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权冲突的起因,并且借由介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冲突情况如南非与美国之间的争端,美国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的情况探讨药品专利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权冲突的各种情况。最后对药品专利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冲突进行本质分析,并介绍了国际上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般途径与方式。第二章首先介绍TRIPS协议的发展历程,随后探讨了TRIPS协议关于药品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权问题的相关规定,以及这些规定对健康权实现的影响。说明由于该协议对药品专利的高标准的保护,贫困国家的药品可及性一再减弱,这也使得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起来与发达国家经过长时间的谈判,争取对TRIPS协议的修改。第三章介绍了后TRIPS时代,在平衡药品专利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权的问题上WTO体系内的新发展,包括多哈回合的《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和《关于实施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第6段的决定》,以及对《TRIPS协定第31条修正案》。同时对这些文件的意义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