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电话:01064940574;传真:01064897068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简介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一、职业发展历史的简单回顾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开始对从事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实行管理。2001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发展需要,开始颁发《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2005年《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配合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评价机构资格实施行政许可,开始实行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公开考试制度。截止到2007年底,将近18000人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二、国家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简介《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全社会划分为八大类共1899种社会职业。新职业分类发布制度(程序)新职业建议新职业论证新职业发布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程序发布职业标准编写职业培训教程组织职业培训(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实施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三、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设立过程1.设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中第三款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就业促进法》第51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2.设立过程2007年4月,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经过多方面调研,形成了研究报告。2007年6月4∽6日,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了《安全评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会,就安全评价人员设立国家新职业、对人员从业管理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专家建议总局应尽快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设立安全评价师新职业建议。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安全监管总局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行了接触和沟通,介绍了目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的实际发展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同志在听取介绍后表示: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评价人员实行的人员能力考查、从业管理等制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方式十分接近,建立并实施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且具备了较为坚实的技术基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大力支持对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2007年8月25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职业专家论证会。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2007年9月,安全监管总局颁发了《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安全评价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要加快推动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设立安全评价师新职业”。2007年11月22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安全评价师做为新职业正式发布。2008年2月29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安全评价师》(试行)。2008年3月19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发布了《安全评价人员向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过渡实施方案》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3.发展趋势实行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统一规划、规范设置的国家职业资格。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2008年4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社部发[2008]8号)。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四、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安全评价师的关系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定位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以个人名义执业,也可以根据双方自愿原则受聘于安全中介机构中。安全评价师必须在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从业登记后方可从事安全评价活动,通过机构的法人行为来实现向社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两者关系注册安全工程师属通用型人才,安全评价师属专业型人才,两者之间是互补的关系。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五、安全评价人员向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过渡实施方案1.劳动部门的管理模式职业化教育和培训: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90(一级)~150(三级)标准学时职业技能鉴定:按照统一规定的鉴定日(5月、11月第三周周六)基础知识(闭卷笔试)+专业能力(闭卷笔试)+综合评审(面试)2.安全评价人员的实际情况分散在全国各地,有限的职业学校不能异地办学,若按规定参加职业化教育和培训较困难,集中鉴定的方式需1万多人员多次往返奔波,时间、经费浪费严重。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3.安全监管总局与劳动部门沟通的结果《安全评价人员向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过渡实施方案》过渡期间实行全国统一安排,分地区、多批次、小规模的鉴定方式由职业培训机构派出职业培训教师,结合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实行职业化教育和培训。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过渡时间: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具体组织方式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制订计划各省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派遣教师授课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负责试验性鉴定2008年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2008报名条件取得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满5年,可申报一级持有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满10年,可申报一级(单独培训、鉴定)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满3年,可申报二级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满1年,可申报三级时间计算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安全评价人员自愿参加安全监管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2009年3月31日前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