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二○○七年九月12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和《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号)精神,提高我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促进我省完全小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装备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完全小学和九年制学校的小学部分(以下简称“小学”),初级小学可参考执行。一、指导思想1、科学教室和附属用房及专用教室的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器材(配备标准和目录将根据课程改革需要适时修改印发),有严格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合格的科学教室、专用教室管理人员。2、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3、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和实践活动的优良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4、体现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实验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5、突出环保,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6、遵循“符合课标、满足教学、坚持标准、注重安全、适度超前、均衡发展”的基本原则。二、编制原则1、本标准包括科学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信息技术和图书馆(室)装备4个项目,每个项目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4个部分。2、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室和信息技术装备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完成基本教学任务所需要的对教育技术装备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基础上,为有较高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各地教育主3管部门和学校应根据经济水平和装备能力,努力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图书馆(室)的装备仍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提法分为两类,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学校按Ⅰ类标准执行,乡镇中心校以下学校按Ⅱ类标准执行。3、综合实践活动课根据学科的特殊性和师资配备情况,采用菜单形式供学校选择合适的模块。4、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各类学校完成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须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5、表中的指标为满足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的下限,学校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在规定指标下限基础上,适当增加配备的品种和数量。6、标准中技术指标部分充分考虑到新技术的发展,不致于产生限制性因素。7、城市小学是指位于县(市、区)及以上政府所在地的学校,除外为农村小学。三、编制依据和规范性引用文件1、教育部教育行业标准JY/T0385—2006《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2、国家标准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3、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2002年)4、教育部《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1990年)5、国家标准GB5700《室内照明测量方法》6、国家标准GB5701《室内空调至适温度》7、国家标准GB8772《电视教室座位布置和照度卫生标准》8、国家标准GB/T17226《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9、国家标准GB/T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10、国家标准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11、国家标准GB/T503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2、国家标准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3、国家标准GB/T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14、国家标准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415、国家标准GB/T9813《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16、国家标准GB/T13982《反射和透射放映银幕》17、国家标准GB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18、国家标准GB/T14394《计算机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19、国家标准GB/16895《建筑物电器装置》20、国家标准GB/T17540《台式激光打印机通用规范》21、国家标准GB/T18018《路由器安全技术要求》22、国家标准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23、国家标准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4、教育部教育行业标准JY/T0363—2002《视频展示台》25、教育部教育行业标准JY/T0373—2004《教学用液晶投影机》26、教育部相关科目《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年)27、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2006年)28、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基[2000]33号)、《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教基[2000]34号)、《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基[2001]16号)29、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30、福建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实施意见》(闽教基[2005]31号)31、《福建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1999年)32、《公共图书馆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标准》(WH0502-96)3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34、《福建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工作若干规定(试行)》(1988年)35、《福建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1990年)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对小学相关课程标准的修订,适时对《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进行充实完善,以适应我省小学发展的需要。本标准由福建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编制和解释,并负责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5目录福建省小学科学教室装备标准…………………………………………6福建省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装备标准…………………………………18福建省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23福建省小学图书馆(室)装备标准……………………………………356福建省小学科学教室装备标准一、科学教室建设(一)科学教室设置要求名称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学校规模备注12班~23班24班~36班37班~48班间数(不少于)间数(不少于)间数(不少于)规划建议基本要求规划建议基本要求规划建议基本要求科学教室86112132使用面积要求见说明科学活动室861(1)11111、使用面积要求见说明2、单设或与科学教室合并使用仪器室43112122准备室23111122实验教师办公室6/人111111宜单设或与仪器室合并使用培养室431(1)1(1)1(1)标本室43(1)(1)(1)(1)1(1)生物园地300111111可结合校园绿化在校园空地布置设计小气象站111111宜设在宽敞通风的绿地草坪上说明:“每间使用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3班、24班~36班、37班~48班,每班45人参考设计;学校规模小于12班的可参照表中12班~23班的基本要求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48班的,以本标准中48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班时,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间。初小4班不设置科学教室的,可以多功能教室兼用(每校设置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0㎡)。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科学教室和附属用房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7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科学教室和附属用房间数,并留有一定余地。凡1991年起建的科学教室和其他专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1㎡,城市小学2007年9月起立项新建的科学教室和其他专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86㎡;科学教室和其他专用教室后排设置展览橱(柜)的,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10㎡。科学教室和附属用房及其他专用教室除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等相关标准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教育部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等相关标准有关要求。改建、扩建的实验室和附属用房及其他专用教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达到相关标准对各项距离(净距离)和安全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执行。(二)科学教室通用要求1、建筑要求⑴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和门坎(槛)。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应耐酸碱腐蚀;应设地漏。⑵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000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科学教室的窗台适宜高度800mm~900mm,科学教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得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⑶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实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实验室要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⑷用电负荷:科学教室用电负荷的设计应兼顾现代化教学设备及仪器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2、环境要求⑴采光:基本要求应保证科学教室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准备室应至少有一个向阳的窗户,存放生物标本的仪器室宜为北向布置8⑵照明基本要求①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50034的有关要求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应符合GB5700的有关要求不应低于0.7,②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不宜用裸灯,提倡使用节能光源。⑶照明规划建议①书写板宜设局部照明,书写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其平均照度应符合GB50034的有关要求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②实验台上若设计局部照明,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视线产生眩光。⑷遮光基本要求窗户可装窗帘。⑸温度基本要求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GB5701的有关要求宜在16℃~28℃。寒冷和炎热地区应因地制宜地设置采暖和降温设施。⑹通风换气基本要求科学教室、准备室的换气次数应符合GB/T17226的有关要求应不低于3次/h,并可采取各种有效的自然通风措施,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⑺通风换气规划建议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置换室内污染空气的措施:采用排风扇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应小于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⑻环保基本要求:①室内环境噪声不大于65db。②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时,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不超过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要求。⑼安全基本要求: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和防盗设施。3、固定设施⑴基本要求①书写板:适宜尺寸3600mm×1000mm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800mm~900mm。9②讲台:两端与书写板边缘延长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③电源:科学教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有可靠的接地措施。④水源: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要有水封装置。⑵规划建议①气源:可根据需要设置气源,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②通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③教学电视:科学教室内设置电视机时,座椅前缘至电视屏幕垂直面的水平距离,以电视机屏幕尺寸的4~11倍为观看距离。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得超过45°,仰角不得超过30°。④教学屏幕:科学教室内安装屏幕时,屏幕下沿距讲台面不得低于1000mm,屏幕的宽度宜为屏幕垂直面至最后一排座椅距离的1/6。4、布置⑴科学教室及辅助用房宜布置在同一层面就近安排。⑵存放标本的仪器室宜为北向布置。⑶科学教室第一排实验台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与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00mm。⑷科学教室实验台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⑸学校在进行科学教室布置时,应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结合学科特点,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