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联华复星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京路店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通知(112号)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6号令)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15号令)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换发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启用新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通知(沪食药监流通(2005)362号);经上海食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静安分局审核,同意向上海联华复星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京路店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您可以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静安分局药品监管科”,“凭受理通知单”来领取“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特此通知。受理编号:沪静械换2008013企业名称:上海联华复星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京路店领取地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静安分局药品监管科(康定路314号3楼)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咨询电话:62555858×309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静安分局200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