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小学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广大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学校与各教师特签订本责任书。1、坚持依法控辍,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杜绝学生务农、务工以及其他弃学行为的发生。2、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咒骂后进生,从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后进生更多的关怀和爱护。对有厌学情绪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4、学生无特殊情况缺课,要及时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尽快回校上课。经家访劝导无效连续五天缺课的,班主任要上报教导处,提请学校协助动员回校上课。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要追究班主任责任。5、经班主任劝导无效,学生无特殊情况连续两个星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上报教导处备案,由班主任、学校提请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动员复学。学生复学后,班主任上报教导处确认、登记。6、在校学生正常变动的(转学、因病休学等),班主任要上报教导处确认、登记,否则,视同辍学处理。7、控辍保学奖罚措施:每学期无学生辍学的班级,班级考核加10分;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流失的,每流失一人扣10分,本学期不能评优推先。8、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存留一份,签订人一份,自签责任书之日起生效。学校(公章):洛龙小学学校法人代表(签字):班主任(签名):2013年2月24日201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