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第四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标准制度:Q/GDW37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Q/GDW378.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主站软件设计导则Q/GDW380.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主站建设规范Q/GDW380.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设备建设管理规范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4-Q/GDW380.4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主站运行管理规范Q/GDW380.6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闽电营销规〔2010〕62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质量管理办法国家电网营销〔2010〕894号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术语与定义(一)采集终端设备采集终端设备是对各信息采集点用电信息采集的设备,简称采集设备。主要包括专变终端、公变终端、集中器和采集器。(二)主站包含用电信息采集主站及其认证系统、与主站相关的接口等。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省公司营销部1.全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的监督与管理。2.依据国家电网营销〔2010〕894号要求制定并实施全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与规范,并组织宣贯和实施。3.制定和下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改造计划。4.组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故障的调查,督促制定改进措施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5-和实施计划。5.组织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培训工作。第七条省公司科技信通部负责采集系统与其它系统共用数据网络和通信信道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等的归口管理工作。第八条省计量中心1.负责全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的技术监督与指导工作。2.采集设备的抽检、检测及配送。3.协助省公司营销部制定采集设备改造升级,负责升级的技术方案。4.参与采集设备故障的调查和分析。5.审核上报地市电业局、县公司及采集设备厂家提出的采集设备软件升级需求,配合营销部开展采集设备软件升级。第九条省供电服务中心1.完成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的运行管理,处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日常故障,编制故障处理指导手册等工作。2.监控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各项运行指标,定期汇总分析及上报。3.汇总、提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升级、改造建议。4.实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升级与改造。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6-5.配合实施采集设备软件升级工作。第十条省信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与其它系统共用数据网络和通信信道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等工作。第十一条地市电业局营销部1.制定本单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并组织宣贯和实施。2.组织本单位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所辖县公司的采集系统运行管理。3.审核、汇总上报采集设备维护、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计划、费用需求。4.组织采集设备故障的调查、分析和采集设备的升级。5.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及所属县公司采集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第十二条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1.制定上报采集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计划、费用需求。2.负责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工作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相关资料的录入、归档。3.负责采集设备的更换、拆除、升级及调试工作。4.监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任务执行情况,并对系统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7-5.监视采集设备运行工况,监测异常事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消缺。6.采集设备的定期巡视,并通过主站对用户档案、采集设备档案数据进行核对、维护。7.依据有序用电方案和调度指令进行有序用电操作。8.按要求实施远程停复电操作。第十三条市信通分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与其它系统共用数据网络和通信信道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等工作。第十四条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1.制定本单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与规范,并组织宣贯和实施。2.组织本单位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内采集运行管理。3.制定上报采集设备维护、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计划、费用需求。4.负责采集设备的更换、拆除、升级及调试工作。5.完成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工作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相关资料的录入、归档。6.监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任务执行情况,并对系统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8-7.监视采集设备运行工况,监测异常事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消缺。8.采集设备的定期巡视,并通过主站对用户档案、采集设备档案数据进行核对、维护。9.依据有序用电方案和调度指令进行有序用电操作。10.按要求实施远程停复电操作。11.制定并实施采集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第三章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第十五条本办法依据的流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设备消缺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1);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更换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2);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拆除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3);公用配变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消缺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4);专变用户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消缺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5);用电信息采集设备升级管理流程(见附录A.6)。第十六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监控管理(一)系统运行状态监视1.省供电服务中心根据业务应用需求以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功能需求和信道特点,编制自动采集任务,确保采集系统的自动、高效运行。2.省供电服务中心实施采集系统主站设备(软件及硬件)运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9-行状态监视,并完成采集系统值班日志填写。3.省供电服务中心每日利用标准时钟源校准采集系统主站的时钟,校准周长最长为日。4.省供电服务中心应每日对数据进行增量备份,每周对数据进行全量备份。对于超过历史库保存期限的历史数据,利用磁带库或其他备份介质进行备份,并设专人对移动硬盘等备份介质进行保管。5.省供电服务中心应严格执行密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防病毒措施,数据库服务器有必要的入侵检测手段,系统管理员应每周进行检查。6.省供电服务中心每天对采集系统通讯信道运行情况进行监视,针对信道故障能够及时处理或协调省公司科技信通部进行处理。7.省供电服务中心通过评估采集系统运行状态,提出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升级和更新改造的意见和建议。8.省供电服务中心每日对采集系统问题管理器中问题进行跟踪处理情况。9.通过统计系统故障恢复时间、系统故障次数、系统年可用率指标来考核主站系统运行质量,主站运行管理需符合Q/GDW380.4要求。(二)数据采集管理1.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检查采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0-集任务的执行情况,分析采集数据,发现采集任务失败和采集数据异常,进行故障分析,并处理采集环节的问题,确保采集完整率达98%及以上。2.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核对数据采集情况,对采集失败的用户进行分析,发现采集故障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3.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利用系统功能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根据数据异常项或各类告警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检查。4.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配合业务应用部门的工作,对业务应用部门提出的采集数据正确性进行检查和确认,查找原因,分析解决问题。5.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每天定时采集并监控电能表和采集设备的时钟状态,对时钟偏差大于1分钟的设备进行校时修正,对时钟偏差大于5分钟的采集设备进行现场处理,对时钟偏差大于5分钟的电能表通知业务班组进行处理。(三)采集设备调试1.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根据流程工单,在现场设备送电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现场调试人员完成工单调试。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1-2.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配合现场安装维护人员,进行采集设备各项参数设置和指令下发,确保采集信息与现场信息一致。(四)故障处理1.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采集系统各类异常事件的分析判断,发现各类采集故障,根据故障类型派发现场工作任务单。对于采集装置参数异常等非现场故障,应通过参数核对,参数维护等手段进行故障处理。2.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系统性故障进行分析判断并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问题管理器上报异常情况,省供电服务中心应及时答复问题的解决方案。3.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采集设备的共性故障进行分析并上报省计量中心,省计量中心确认故障情况并上报省公司营销部,并协调供应商进行故障处理。第十七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设备消缺管理(一)消缺方案编制1.省供电服务中心汇总各单位相关意见,制定或接收主站设备消缺工单,并根据消缺工单判断消缺内容为主站硬件设备或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软件功能。2.主站硬件设备消缺,由省公司营销部组织省供电服务中心、主站运维单位,会同省公司科技信通部进行主站设备消缺需还认真开展了6次全国统一行动,遏制了因三超一疲劳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三、四、五月份,我队还按照州政府、州安委会、州支队要求,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2-求分析及方案制定,方案需符合Q/GDW380.1要求。3.主站软件功能消缺,由省公司营销部组织省公司科技信通部、省供电服务中心及主站运维单位进行主站软件消缺需求分析及方案制定。4.省公司营销部对省供电服务中心提交的主站设备、主站软件消缺方案完成审批。(二)主站软件消缺测试1.主站运维单位根据主站软件消缺方案开发系统软件,并向省供电服务中心提交软件自测试报告,软件需符合Q/GDW378.1、Q/GDW373、Q/GDW380.1要求。2.省供电服务中心对主站运维单位所提交的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