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专业介绍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园艺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从事法律专业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基本技能的蒙汉兼通的应用型、技能型法律服务人才。人才培养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事务专业高职性质出发,对学生重点进行职业技能培养与培训,实行蒙汉双语授课,培养蒙汉兼通的法律人才,为全区、兴安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层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还要宽口径、厚基础,为学生日后发展,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奠定较扎实的基础。二、课程的设置•法律事务专业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法律服务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技能为主线,设计了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培养规格综合素质基本素质业务素质能力结构知识结构政治理论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外语知识计算机知识法律专业基础知识计算机办公能力与文献检索能力法律文书制作、卷宗管理能力庭前准备工作与庭审记录能力实务及证据调查与应用司法口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训图书资料计算机网络技能实训综合实训专题讲座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党团活动校、班活动校园文化双证书考试、考评、考查内化升华促进能力提高促进知识获取法律事务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及关系(表一)三、师资队伍建设•法律事务专业有10名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有4人,占40%;讲师5人,占50%。研究生(包括在读)以上学历者5人,占50%;其中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有研究生学历的3人,占30%。40周岁以上的教师3人,占30%;30-39岁教师4人;双师型教师有5人,占50%,其中律师两名,三名青年教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姓名课程名称民族年齡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职称进修院校陈艳民法学汉40东北师大经济学硕士法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包青松法理学蒙40内师大在读博士高讲内蒙古大学焦大安刑法学蒙27吉林大学在读研究生助教吉大法学院张艳梅民事诉讼法、速记汉37东北师大法学学士讲师、律师白艳阳行政诉讼法、法理蒙26内大法学学士讲师内蒙古大学孙玲律师职业道德蒙35吉林大学硕士副教授曲光刑事诉讼法国际法汉2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孙志法律文书经济法汉47高级律师陈金花中国法制史蒙37内师大学士讲师徐小娟婚姻法、商法汉31内师大在读研究生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事务专业专任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表二)四、实训基地建设•法律事务专业有校内综合实训室——模拟法庭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内新建的仿真模拟法庭实训室,面积约80平米,法庭审判专用桌椅一套,价值18950元,投影仪器设备约25000元,法官服、法警服、律师服2000元。校外建有乌兰浩特市法院、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矩成律师事务所共4个实习、实训基地。多年来,与这些合作单位与实习、实训基地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乌市检察院举行政法系实训基地挂牌仪式五、教学改革(一)实行蒙汉双语授课,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蒙汉兼通的法律人才。为实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学生中蒙族学生比例比较大的特点,对蒙生同学第一学期多采用蒙语授课,既使有的课程用汉语授课,也安排相关的蒙授法律教师辅导,使蒙族学生逐渐适应汉语教学,进而做到蒙汉兼通,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二)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法律事务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技能型法律服务人才,因而必须重视实践教学,增加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而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基础与专业理论以“应用”、“够用”为原则,对原有的部分课程进行适当的整合。原则为:压缩公共课、调整技术基础课,增加职业技能课。2005年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比例为41.5%;2007年教学计划则为51.8%。03法律班学生在乌市法院实习与指导教师合影(三)以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养与培训力度。•法律事务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采取专项职业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技能训练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实训相呼应的多种培训方式。•校内,根据岗位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要求,每门课程都承担学生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都有课程实践教学大纲,具体规定实训的形式、课时、考核方式及在总成绩中的权重;同时设有法律文书、速记等职业技能课,对学生进行专项职业技能的训练。利用“模拟法庭”实训室对学生进行综合职业技能培训,训练的内容包括法庭辩论、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校外,不定期地带领学生到实训基地旁听审判,最后一个学期到基地系统实习,这些基地常年为我们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实习、实训活动配备相应的实践指导教师,并积极参与校内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四)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理论基础知识够用、职业技能实用为原则,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同时,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不断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在教学上多采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考试制度改革的力度,制定了《法律事务专业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以往期末考试一卷定乾坤的旧的考试模式,加大形成性考试的力度,采用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方式确定课程成绩。其中平时实训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50%,弱化了期末考试的地位和作用,基本扭转了过去学生过分关注期末考试,并采取“死记硬背搞突击”的方式应付考试的局面,同时对培养学生刻苦认真和持之以恒的学风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考试制度改革取得了突出的实效。(五)采用有效措施,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我系教师张艳梅老师通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获取律师资格,三名青年教师定期到合作单位(矩成律师事务所)在职实践锻炼,获得指导实践教学经验和能力。六、产学研的合作•(一)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方面的合作•邀请合作单位和实习实训基地的专业人士参与研讨,确定专业设置的可行性,从而确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与规格。(二)教学方面合作•积极邀请法律专家和专业人士,共同探讨教学改革的具体思路,合理制定法律专业教学改革方案。•在新生入学时期,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做“如何做一名法律人”讲座,对学生进行职业教育,了解职业的特点与知识、素质、能力方面的要求,从而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明确努力的方向。•在学生实习、进行综合职业技能训练时,聘请合作单位的律师和法官为学生进行辅导与点评,提高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胡日查副院长为乌市法院陆海法官颁发“客座教授”聘书(三)校企人员互兼互聘。•为加强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我们聘请了一些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律师和法官们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如聘请了内蒙古自治区兴特律师事务所孙志律师、奥斯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为我系兼职教师,承担法律文书、经济法、证据学教学工作及模拟法庭综合实训工作。专任教师张艳梅老师为矩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专任教师曲光、焦大安和艳阳老师均在矩成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锻炼,并形成了教师定期进行实践锻炼的机制。(四)科研方面的合作。进行《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工作,现已进入结题阶段。七、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政法系设正主任1名,副主任1名,学生科长1名。两个教研室:法律教研室与两课教研室。在法律事务专业建设中,法律教研室发挥重要作用。教研室主任由矩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艳梅老师担任。(一)教学管理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制度较完善,课程理论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齐备,教学文件(教案、作业、听课记录、学生考勤)齐全。•树立质量意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毎学期定期开展系内公开课竞赛活动,通过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实行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制度。定期与学生举行座谈会,问卷调查,通过学生评教,教师评教等方式,反馈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实行“导师制”,由老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活动,使之尽快适应高校教育教学要求。督导组配合教研室定期进行教学督导检查。毎学期末进行教学质量评估,采用学生测评、教师互评、领导评价三个围度分别按40%、30%、30%权重测评出毎位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对于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态度不端正的教师限期整改,暂时不安排教学任务,或去高校进修。(二)学生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显著•我系现有学生科长1名,由吉林大学刑法学在读研究生焦大安老师担任,有三个班主任,系学生会,共同管理学生工作。学生科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创新。上学期学生管理工作在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党委书记陈士民亲临政法系指导学生工作八、教学效果•(一)积极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本专业学生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讲座活动。同时结合本专业特点,每学期都要聘请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单位的法官和律师开展专题法制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利用“模拟法庭”这一载体定期举行汇报活动对全院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事务专业学生举行的“模拟法庭汇报会”得到自治区十佳公诉人、乌市检察院公诉科庞秀花科长的充分肯定,并在兴安电视台作为专题播放,提高了学院和我们政法系的声誉。兴安学院政法系“模拟法庭”汇报会正在进行……社会科学讲座《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思想道德修养》系列讲座《思想道德与和谐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关的几个问题》《纪念一二、九运动》专题讲座法制讲座《如何做一名法律人》王莉《民事交往需依法维权》张艳梅《增强宪法意识,创建和谐社会》白永清《散见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理》焦大安《你有权保持沉默》焦大安实践活动04级法律班学生旁听市法院的案件审理04级法律班模拟法庭汇报会聘法官为“客座教授”05级法律班模拟法庭汇报会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校园活动学院的征文活动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师德演讲赛和普通话演讲比赛纪念“一二、九”运动知识竞赛春季运动会和秋季越野赛多种形式的主题班会科普知识等竞赛全院文艺活动“音乐风云榜”公益活动兴安学院首支歌唱组合——“牧民之子”倾情演唱兴安盟学生搏克比赛05法律班朝伦·巴特尔同学荣获冠军(二)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意见和评价•03级法律毕业生38人,就业率为94。7%。其中李奋飞、刘翠玲同学分别在内大、中国政法大学读本科;王磊、高飞同学复习参加司法考试。有18人在律师事务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工作,占就业人数的50%。(统计截止到2007年8月)就业领域为面向法律服务市场如律师助理、法律工作者、书记员、司法警务和司法文秘等职业。•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业务能力较强;对我系人才培养模式、高质量的教学水平和严谨、负责的治学态度给予高度评价,同时,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质量提出了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