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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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一、早会制度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3.各车间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4.各车间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二、请假制度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三、清洁卫生制度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2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二)1、劳动纪律:⑴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⑵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三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⑶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主管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⑷上班时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抽烟,如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⑸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主管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三天休假后还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00-100.00元。⑹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闭,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00元。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2、现场管理制度⑴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⑵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⑶在制品必须按性质区别放置,蓝色的箱子放置良品,红色的放置不良品,并做到班清班洁。⑷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⑸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数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⑹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00元的处罚。⑺下班打扫卫生后,铜屑车应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3、生产工艺管理制度⑴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⑵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每班生产的第一只产品必须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3)员工在未经班组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器设备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4)机器设备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0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器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4元。4、奖惩制度⑴奖励制度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⑵惩罚制度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00元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5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6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第三章员工考核.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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