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阳市平桥区2018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采购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148号采购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二零一八年十一月1目录(1)招标公告(2)招标项目资料表(3)投标人须知(4)评分办法(5)合同格式(6)招标项目需求及参数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委托,就信阳市平桥区2018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2018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2、采购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148号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预算金额:约97万3、招标内容: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等详见招标文件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5、交货期:根据合同签订确定6、质量:合格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有采购项目的生产范围或经营范)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的凭据)⑤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投标单位所采用的植保机械须载重量10KG及以上的无人植保机,数量在50架及以上(提供购机发票,生产厂家需要提供飞机成品入库单)4、投标单位的无人机植保操作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部门(省级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并由办学许可单位办法的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证;5、投标单位的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不少于15人。(开标时提供操作员证书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45、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5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联系事项: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6-3705650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2-103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7739722671监督机构: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76-3562077七、其他应说明事项: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5第二章招标项目资料表招标项目资料表条款号内容说明2.1采购人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2-103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77397226712.3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2018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采购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148号2.4采购预算:97.35万元2.5交货期:根据合同签订确定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7验收:麦收后招标单位验收达到防治效果,出具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2.8质量标准:合格。2.9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有采购项目的生产范围或经营范)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的凭据)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6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投标单位所采用的植保机械须载重量10KG及以上的无人植保机,数量在50架及以上(提供购机发票,生产厂家需要提供飞机成品入库单)4、投标单位的无人机植保操作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部门(省级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并由办学许可单位办法的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证;5、投标单位的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不少于15人。(开标时提供操作员证书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现场考察:自行前往3.2答疑会:不召开4.1分包:不允许5.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及形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6.1采购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采购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7.1提供样品:否8.1投标语言: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中文译本投标报价和货币9.1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含运输、实施、售后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形式:控制价为15元/亩,金额97.35万元。依据报价得出对应的统防统治服务面积。9.2从中国国内提供的货物投标报价为: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通用格式”第三项相关费用:需报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的目的地价。9.3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710.11.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1.1依据“投标项目资料表”中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通用格式”中内容及“招标资料表”中的资格标准要求。1.2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提供的资质文件。10.22.为便于审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八章“通用格式”目录顺序编制11.1质保期内运行所需的随机备件、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应详细列出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12.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大写)10000元(小写)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户行、账户、账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足额缴纳保证金。投标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到账成功后,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注: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时,回执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和其他证件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核验之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信阳羊山新区支行户名: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10501767188096666660020181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4.1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4份,电子版1份。1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5开标厅。1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6.2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评委1人,其余评标专家在相关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1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9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招标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2.3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招标项目资料表。2.4采购预算:见招标项目资料表。2.5交货期:见招标项目资料表。2.6交货地点:见招标项目资料表。2.7质保期:见招标项目资料表。2.8质量标准:见招标项目资料表。2.9合格投标人:见招标项目资料表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1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12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13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10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构成3.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