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锅炉运行合同书甲方:乙方:签约日期:20年月日合同目录一、合同内容说明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三、甲方权利和义务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五、质量标准六、违约责任七、不可抗力八、安全与检查九、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XXXXX范围内,为XXXXX冬季供暖及夏季制冷提供蒸汽的锅炉运行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说明1、区锅炉房(2台20吨热水锅炉、2台20吨蒸汽锅炉)、区锅炉房(3台6吨热水锅炉)、区锅炉房(1台6吨热水锅炉)冬季运行,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2、区锅炉房2台20吨蒸汽锅炉为夏季制冷提供蒸汽,运行时间从2012年5月20至2012年9月20日;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冬季供暖运行费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为夏季制冷提供蒸汽的锅炉运行费万元(人民币大写:元);2、冬季供暖运行费万元(人民币大写:元),在供暖结束,设备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3、为夏季制冷提供蒸汽的锅炉运行费万元(人民币大写:),在制冷结束,设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承担锅炉运行及乙方人员生活办公所需水电费;2、甲方负责提供储煤、存渣场地及乙方人员的生活办公用房;3、甲方负责承担锅炉年检费及排污费;4、甲方负责供热管网外线的巡视检查及维修工作;5、甲方负责对乙方全面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处罚乙方的违章行为及不达标情况;6、开炉和停炉时间,由甲方根据天气情况确定;7、供热外线管网出现跑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规定内容;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锅炉安全运行;3、乙方负责制定完成合同内容的技术保障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备案;4、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甲方审批备案;5、乙方负责完成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技术措施,做好台账记录;6、乙方负责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换季保养工作,并制定详细计划,在甲方监督下实施;7、乙方负责锅炉的节能减排改造(如锅炉的燃烧方式),但需作出详细改造方案,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8、乙方的司炉工、电工、软化工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甲方处备案;9、乙方负责承担锅炉运行除水电费、锅炉检测费、排污费及大修改造费以外的全部费用;10、乙方负责承担天气原因造成超过合同约定天数的运行费用;11、乙方负责承担锅炉及其辅机单台器件单价不超过7000元的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工作;12、乙方负责承担锅炉运行期间和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及对第三方的损害等其他损失的赔偿;13、乙方必须保证锅炉运行期间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国家标准,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14、乙方负责煤场、渣场的管理,煤粉及渣粉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15、乙方负责锅炉用煤的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并在甲方处备案;16、乙方负责锅炉运行每日的水、电、煤消耗台账记录,按月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甲方;17、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随意停炉,故障停炉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8、乙方每月月底应进行工作总结,查找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方案并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19、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规操作;20、锅炉运行结束后,乙方将设施设备完好的交还甲方。五、质量标准1、乙方保证供热期间90%以上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2、乙方保证运行过程中加强水电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长明灯,发现一次罚款200元;3、乙方保证锅炉运行期间回水温度、工作压力、软化水水质、排放指标均达国家标准;六、违约责任1、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如发现有不达标情况,第一次提出警告并责令乙方作出整改,第二次罚款1000—10000元,第三次,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应立即给予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七、甲方所属职工取暖费收取办法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缴甲方所属职工住宅的取暖费。八、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①火灾、水灾、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②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③核辐射、毒气以及暴乱、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④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性质和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报告;4、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5、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承担责任;6、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九、安全与检查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乙方应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全责,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违规操作;3、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场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交纳治安管理的相关费用,发生治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5、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定责任划分进行处理。十、其他1、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所有条款,任何一方如果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2、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5、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地位;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7、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若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账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