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制度终端接收站点由远程教育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站点设备开展教学培训活动,需经管理员批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站点设备。远程教育管理员应定期维护站点各种设备,并按时做好月检和年检工作。3、远程教育操作员应按规定程序安全操作站点设备,不准随意改动设备配置,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价赔偿。4、严禁在终端接收站点制作、播放、复制、与远程教学无关的节目及IP数据内容,杜绝利用远程教设备从事非法活动,违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定期检查终端接收站点消防设备,机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带有腐蚀性的物品。离开机房时,做好必要的整理,关好门窗,切断电源。6、爱护终端接收站点接收设备及其他教学设施,保持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应排列整齐,放置合理。7、远程教育管理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站点管理、教学组织及设备运行维护情况。8、严防非法信号攻击,遇到非法信号干扰或攻击,要立即关机,防止传播扩散,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乌鲁木齐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人员职责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钻研远程教育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远程教育工作水平。2、加强站点管理,指导操作员规范操作,保证站点正常运行。3、结合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制订远程教育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努力营造良好的远程教育环境,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和座谈讨论,确保学习效果。5、广泛收集对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6、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发生变更,需及时上报区、县远程办,进行审核批准。乌鲁木齐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管理制度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使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采取有效的防雷、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价赔偿。不得轻易拆卸挪动远程教育设备,要做好定期保养,出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建立远程教育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性能、启用时间、使用和维修情况,对设备器材要定期清查核对,对损坏或报废的设备器材,要办理报损、报废手续,不得擅自处理。计算机中应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外来软件,禁止安装游戏软件,不准运行与教学五官的光盘,做好系统软件和数据备份,对计算机存储介质要定期进行整理。远程教育设备不能挪作他用,不能外界出租,在管理和操作人员变动时,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乌鲁木齐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教学培训制度围绕中心工作以及党员干部群众的实际要求,制订教学培训计划,对培训的内容、时间、目的和要求作出具体安排。认真落实教学辅导工作责任制,保证每月集中收看2次以上远程教育节目,每次参训率达到90%以上。远程教育站定坚持面向党员干部群众开放,满足教育对象的多样化需求。对教学内容实行严格把关,原则上只允许播放远程教育节目,非远程教育系统传输的节目,未经审查不准点播和下载,严谨点播和下载不健康的网络传媒内容。定期开展各类教学辅导活动,认真组织座谈讨论,巩固学习内容。建立健全“五簿册”,认真填写《远程教育设备器材登记簿》、《远程教育课件及资料登记簿》《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情况登记簿》、《远程教育日常学习点播登记簿》、《远程教育信息反馈登记簿》、《远程教育工作手册》。认真研究远程教育学习需求和应用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培训工作,促进学用活动取得实效。乌鲁木齐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操作人员职责热爱远程教育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熟悉远程教育基本工作要求,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方法。按照教学计划,接收、存储、播放远程教育资源,合理安排集中学习和个性化学习时间,提高收看率和设备使用率。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协助管理员做好教学前准备、教学中组织、教学后讨论工作,认真搞好教学辅导,认真填写《终端接收站点管理日志》和《远程教育工作手册》。做好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设备和教材管理台账,定室、定位、分类存放设备和教材,确保设备正常有效运转。严格执行课件资料借阅登记制度,借用课件资料需办理借用手续,定期对借出的课件资料进行清点核查、回收入库。终端接收站点发生意外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终端接收站点操作员发生变更,需上报区县远程办,进行审核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