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专题讲座第2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1.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2.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滋生犯罪:施暴者暴力行为构成犯罪受害人防卫过当构成犯罪3.导致家庭破裂4.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2015.12.27亮点一: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第2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亮点二:家暴不是家务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亮点四:发现家暴不报告相关部门要担责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亮点五: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亮点七:轻微家暴力实行书面告诫亮点八:医疗记录可作为维权证据亮点九:紧急庇护制度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亮点十:监护人施暴将被撤销监护资格实践之路困难重重犯罪事实“发现难”证据材料“收集难”法律条文“执行难”关爱家庭你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