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山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发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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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发〔2011〕25号中共吴山镇委吴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山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企事业单位:《吴山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吴山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下半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任期届满,将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1]2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随州市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办发[2011]27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随县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办发[2011]2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职数配备和选人标准村干部的职数配备要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随县发[2010]20号)规定,1500人以下的村配备3名,1500—2000人的村配备4名,2000人以上的村配备5名村干部。村党组织的委员职数配备,要综合考虑村民人数、党员人数、管辖范围、集体经济规模等因素,一般设委员3名,不超过5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或不设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选举办法以“两票制”为主。村委会成员职位一般设置为主任、副主任、委员(财经委员、治保委员、妇女委员)。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一好双强”)的要求,着力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的任期目标和要求;明确村党组织书记选任的条件、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任标准,并提交党员和群众讨论,形成共识,真正把“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党组织班子。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规定,依法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格村“两委”规定职数,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但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原则上每个村要配备1名35岁左右的大学生村干部,每个村确保有一名以上女干部,每个镇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村主职干部。要明确村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村妇女委员应具备一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识和业务能力。要畅通村干部退出途径,村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鼓励其离任,由镇根据其工作年限和村经济实力,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含“一村一名大学生”毕业对象)、大学生“村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及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优秀人员中选拔村“两委”成员,力争把本人自愿、群众欢迎、组织认可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进村“两委”班子。三、工作步骤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并安排,同时进行,分步实施。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成员一般为5—11人(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小组较多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可以适当增加,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镇委、镇政府、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构成可以提出建议。要把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服务,能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村民中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2、认真做好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至选举日止,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具有表达意志和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均可参加登记。各村要认真做好党员动员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确保参会率、参选率。对在家党员和常住人口,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对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和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选;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在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选举委员会对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进行认真的审核和确认,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并在选举日前20天予以公布,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时间发放选举证。对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选举投票的,可委托他人投票,但应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位有选举权的村民接受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意愿。3、依法推选村民代表。按照每村25人至50人的规模,将村民代表名额分到村民小组,在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后的10日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协商或无记名投票确定村民代表。其中,妇女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12月上旬至12月下旬)。1、依法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候选人。每位村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候选人。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至少多一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的10天以前按提名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被提名人不接受提名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候选人出现缺额的,按照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2、在一次性提名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同时,由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对全村有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信任投票,并张榜公布群众信任得票结果。村党支部委员预备候选人一般以信任票得票多少为序,按村党组织委员应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镇党委根据群众信任得票情况,对村党组织委员预备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同步征求纪委、计生、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3、镇党委根据村干部职数配备要求、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酝酿沟通情况,综合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正式候选人(其中委员差额1人)。在村“两委”选举中,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承诺内容需经镇党委、选举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党员群众中公示。凡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4、认真做好投票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查后下发任职文件,签定任期目标责任书。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除个别边远山村外,一般不设流功票箱。选举会场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单独填写选票,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由镇人民政府颁发由省政府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确需另行选举和重新选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精心组织,确保再次选举成功。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1年12月下旬)。1、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要认真做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立后,要尽快明确分工,在十日内做好公章、财务、资产等方面的交接工作,保障新班子依法履行职责。2、建立健全配套组织。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其中,村团支部书记由35岁以下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两委”班子成员中没有35岁以下的,应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后从大学生“村官”或“一村一名大学生”毕业学员中选拔担任。3、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两会制”决策制度、“说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任期目标责任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村级班子的工作。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难度大,各村、镇直各单位、各指导组要精心准备,超前谋划,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一)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本质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层层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健全工作制度。各村选举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镇委、镇政府批准,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的,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的责任。(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严厉打击拉票贿选、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干扰、妨碍换届选举的违法违规行为。镇委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党委、政府将依法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采取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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