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工龄工资的管理机制总则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和作出贡献,同时为降低员工的流动性,加强人员的稳定性,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在公司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推行工龄工资制度,给予在公司长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现将工龄工资的具体计算标准做如下规定: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总标准: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50元整。6.员工连续请普通事假超过7天或一年内请普通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例:赵某2010年5月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1年5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2年5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3年5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4年5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20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50元整。四.此工龄工资奖项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五.工龄计算时间由公司成立之日起,按员工实际入职月份计算。六、执行时间和方法:此工龄工资奖项从2014年04月01日起计算执行,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