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指导书二零一四年七月一、目的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做好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现场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的目标。二、范围适用于从事现场检测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三、职责1、由主管领导和各部部长组成安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检测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2、检查部质量监督员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防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3、企业管理部负责本机构安全保卫防护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及验证;4、企业管理部负责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的配备、更新和查验。四、工作程序1、安全教育检查部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安全常识,建立与检查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责任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并将安全工作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1.1、公司教育有: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③、安全知识教育;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1.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②、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③、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⑤、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1.3、各操作岗位安全教育: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其他人员的教育。1.3.1、项目经理教育包括: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⑤、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⑦、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⑧、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1.3.2、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包括: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④、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⑦、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教育。⑧、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⑨、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1.3.3、安全员教育包括:①、安全员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教育。②、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教育。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教育。1.3.4、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内容: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⑦、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⑧、生产防护技术、“三宝”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⑨、中小型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⑩、民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教育。1.3.5、其他人员的教育包括:①、岗位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责任制教育。②、岗位安全操作和防护技能教育。1.3.6、特殊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其教育主要包括):①、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②、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教育。③、危急情况下的处置要求教育。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⑤、工伤事故处理制度。2、现场检查工作安全2.1、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用车秩序,提高车辆维保意识,落实行车安全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现场检查往返及开车出行的安全。2.2、现场检查项目应设临时安全员,安全员负责该项目的安全保卫防护工作。2.3、需对检查场地进行隔离的要做好标识、加强巡查,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更不允许非专业人员操作检查设备,以防可能造成的人员、设备损伤。2.4、检查过程(包括检查时留宿在外地和往返途中)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检查人员要紧密团结、服从临时安全员的统一调度,并及时通知工程方和工地管理方或当地联系人,妥善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必要时应报警。2.5、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发生事故;2.6、企业管理部负责现场检测安全保卫防护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及验证工作记录的归档。3、安全管理3.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应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3.2、经常检查安全隐患,防微杜渐,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迅速认真整改。3.3、根据各室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不得挪动,有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消防器材。3.4、使用大型仪器者要由仪器的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培训,讲解注意事项,待合格后经检测部负责人批准方可自行操作;如发生损坏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情况应立即报告检测室负责人。确保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3.5、由各检测室安全员定期检查电路,防止元器件老化、损坏造成事故。移动、检修带电设备应切断电源。电路(线)电器设备故障应由专人检修。3.6、各检测室设不脱产安全负责人,对安全负责,并经常督促检查。对水、电、火等日常管理也应高度重视,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比如: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必须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拆除。3.7、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3.8、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当事人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检测部负责人、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及时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3.9、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后还应提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五、现场安全措施1、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到项目登记备册。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等),严禁穿短裤、裙子、拖鞋、凉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工作。②、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③、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摆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3、起重吊装时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4、钢梁吊装时,密切注意其平衡状态,并应及时同锚筋焊接固定,钢梁安装未稳定,人员不得进入其下部操作。5、起重机行驶时注意地坪耐力,预防车轮或支墩塌陷。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6、静载试验或吊装时,先对液压系统进行试运转,检查整机各部位全部正常后,再进行安全操作。7、主次梁支墩应堆放平稳、牢固。8、锚筋与次梁钢筋焊接必须牢固,长短一致。9、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10、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11、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12、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13、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14、支架及主梁下部支墩必须平稳、牢固,支墩底部地基地耐力必须满足荷载要求。15、堆重块搭设必须平稳,并符合要求,现场荷载增加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交底指挥,不得由普工随意操作,严格控制及时观察托架的稳定性,以防倾翻。16、堆重块堆放应平整、均匀、无倾斜,四周设警戒线,无关人员禁止在四周走动。17、吊装作业中,起重臂级吊物下严禁站人。吊装前,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以利操作。现场人员必须正确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18、吊装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使用统一指挥信号或手势,并且全体人员熟悉。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9、吊车在高压线下作业时,吊臂、钢丝绳和起重物等与高压线的距离为:1KV以下:1.5m;1~20KV:2m;35~110KV:4m;154KV:5m;220KV:6m。20、吊装时,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不准在起吊中振动或调整支腿,如必须找平机身,应先将吊物放下再调整。21、吊起重物后,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运行中不准维修、焊接起重机及吊起的物件。22、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2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吊车司机等)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2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5、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26、严禁触碰与本职岗位无关的设备设施。27、起重作业要做到“十不吊”:①、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②、重量不明或者超载不吊;③、重心不明、工件捆绑不牢不吊;④、吊物上面有人不吊;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⑦、视线不清不吊;⑧、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⑨、斜拉工件不吊;⑩、5级以上大风不吊。28、吊车在基坑边作业时,支腿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为坑深的1.1~1.2倍。29、不准用吊车吊拔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3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物件时,应在被吊物上牢固的绑扎晃绳,以控制重物的悬空位置。31、当作业区的风力达到5级或以上时,不宜进行吊装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有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业。32、反力平台堆载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实时观测平台是否发生倾斜,如发现倾斜,立即调整配重块位置,保证平台的水平,如桩头在加载过程中破碎,将立即停止加载,以防止堆载平台倒塌。33、检测场地四周用安全警戒线围好,立好安全警示牌,夜间开启安全警示灯。34、试验设备做好防水防雨工作,防止发生漏电触电事故。六、现场检测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处理1、检测时如发生仪器、传感器损坏时,应立即更换坏的仪器、传感器,并重新进行检测。2、如现场检测环境受到温湿度、电压波动、电磁干扰和振动冲击等外界因素影响而不能满足仪器使用要求时,应及时终止检测;针对干扰源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直至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3、现场检测时,如发现测试数据异常,应分析原因,看是否误操作、仪器设备有无故障、现场是否具备检测条件等。排除引起测试数据异常的原因后重新检测。试验操作作业指导书1、试验人员初次使用仪器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理解掌握该仪器的性能、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各项规定;使用时应有熟悉该仪器的其他操作人员在现场指导。2、试验人员在操作中应留心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如果发现有变形、断裂、脱落、移位、振动、噪音、发热、冒烟、异味、渗漏等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停止试验,切断电源、火源,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扩散并及时防护。3、在试验过程中突然遇到停电、停水而造成非正常结束试验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水源,卸掉荷载,使仪器设备恢复初始状态;以防造成意外的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4、一切试剂瓶,应有牢固标签,剧毒物品应在标签上注明;配制的溶液应注明配制的时间和浓度,操作有毒、腐蚀性物质的试验时,须使用防护用品(如穿防护服、戴手套、戴口罩、穿水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