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申报燃气及天然气项目建设政府审批手续基本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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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有限公司申报燃气及天然气项目建设政府审批手续基本程序(天然气)天然气项目天然气项目(门站、气化站、母站、加气站、管网等)建设审批环节多、程序繁琐。一些法定的审批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必将导致项目无法顺利竣工验收和投产运营,甚至给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带来长期的困扰。一、依法审批的重要性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及程序报批,取得必备的审批文件和照证,是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也是项目如期投产,后续合法合规经营的基础和保障。四施工阶段五竣工验收、投产阶段ALOREM二土地摘牌(出让)阶段三招标(规划审核)阶段ALOREM一初步设计(核准)阶段二、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一、初步设计(核准)阶段编制《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取得政府供地《抄告单》(纪要)取得《项目核准批复》项目用地选址规划局(建设局)设计院规划局县政府发改委设计院政府部门二、土地摘牌(出让)阶段确定征地范围红线,征收土地发出《规划用地条件通知书》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土地摘牌,取得《交易确认书》国土局规划局→国土局国土局规划局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三、招标(规划审核)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施工图设计、图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施工招标,八大评价、平台登录签订天然气管输合同、购销合同规划局设计院图审单位规划局招标代理咨询机构省网中石油规划局初装费及民用气、车用气核价物价局四、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验线(初验)基础±0.00验线(复验)压力容器安装告知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施工承包商建设局规划局省质监局质监(市场监管)局规划局五、竣工验收、投产阶段规划条件核实(合格意见单)压力容器(管道)使用登记竣工验收(建设消防防雷安监等)竣工验收备案、竣工资料存档试运行投产(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划局质监(市场监管)局城建档案馆安监局、应急办建设局政府相关部门1、审批制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2、核准制3、备案制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三、要点与提示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发委2017第2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依据全省《汽车加气站布点规划》、地方《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等,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三、要点与提示《项目申请报告》•《燃气工程专项规划》•一般由当地规划局或燃气企业代规划局委托设计院编制完成,规划局组织评审、批复。•(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项目申请报告》三、要点与提示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发委2017第2号)》1、划拨政府公益性项目、军事用地项目等的用地实行划拨。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它项目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2、出让三、要点与提示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三、要点与提示城市建设用地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设计院•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建设规划国土消防安监质监水利林业等参与现场初步选址的单位三、要点与提示•土地利用规划:•避开基本农田、名胜风景区、防护林、水源保护地、采矿区等。•尽量是建设用地,可以是一般林地、一般农田。•城乡建设规划:•尽量是工业用地(门站)、商业用地(加气站)初步选址的基本要求三、要点与提示•尽量避开高山、深坑、岩层、水塘、沼泽、溶洞等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尽量避免迁移房屋、名贵花木、苗圃、高压电塔、军用光缆等的地块。•气源接入方便、水电道路通讯生活后勤等有保障初步选址的基本要求三、要点与提示•间距符合安全、消防、环保、公路、人防、水利等方面的要求。•尽量避开住宅区、商业中心等人口稠密区。初步选址的基本要求三、要点与提示•设计院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出具场站征地红线图,公司将征地红线图报县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红线图》。•向当地县(市)政府书面申请,取得政府“同意挂牌出让”的《抄告单》(或会议纪要)。•将《规划红线图》和《抄告单》等提交给县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安排土地报批和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三、要点与提示基本流程(挂牌)1•县国土部门取得土地报批批复和土地征收协议,足额支付征地补偿款和规费。•县国土部门向县规划部门提供用地征地范围红线。•县规划部门按照县政府抄告单(或会议纪要)要求办理《规划用地条件通知书》。•县土地交易中心按照国有土地交易相关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网上公示、挂牌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三、要点与提示基本流程(挂牌)2•企业参与土地网上竞卖,取得《交易确认书》。•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规费。•持《项目核准批复》和土地出让合同向县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三、要点与提示基本流程(挂牌)3条文规定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城市供气设施中的汽车加气站项目由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门站、气化站、母站、加气站、管网等)由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实际操作母站的核准仍在省能源局。加气站、门站、气化站、储备站的项目核准一般在市级发改委(萍乡市),有的市(吉安市)权限已经下放到县里。市发改委核准加气站项目前需报省发改委进行合规性审查。三、要点与提示天然气项目核准•(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项目申请报告三、要点与提示主要内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七条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1•(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二)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项目申请报告三、要点与提示附件2•项目单位持项目申请报告书、用地预审意见批复、项目选址意见、向县发改委申报项目核准。•县发改委预审通过后,向市发改委转报核准申请。•市发改委将材料上报省能源局进行项目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通过后,市发改委核准批复。项目申请报告三、要点与提示核准流程(加气站)3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需要评估的,由核准机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由核准机关承担,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项目单位的任何费用。•核准延期•核准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并出具相应文件。•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三、要点与提示核准与备案网上办理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发委2017第2号),核准和备案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项目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三、要点与提示核准与备案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改委国资委发改委建设局在项目核准(备案)或招标(设备、施工)时,必须登录相关网站申报、录入信息,及时关注审批进展情况,否则将造成后续一系列手续无法办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附图;•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标有近期现状的地形图两份;•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要点与提示提交材料清单注: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让时,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规划条件,双方持出让、转让合同到原规划许可机关重新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要点与提示前置程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对建设工程(建筑、市政)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定和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规划进行复核。1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一)《规划设计方案审定申请表》;•(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不占用土地的管线类项目除外);•(三)建设工程(建筑、市政)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档;•(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十)其他材料规划设计方案审定三、要点与提示提交材料清单注:规划设计方案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未申请施工图复核的自行失效。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期限届满前三十日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续延一次,续延期限一年。2•(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二)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四)规划条件或《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的人防、环保、消防、园林、卫生防疫、交管、安监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五)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及其电子文档;•……•(九)规费缴纳凭证;•(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施工图规划复核三、要点与提示提交材料清单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本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进行规划复核,对施工图纸符合原审定设计方案、已具备相关部门审查意见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单、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要点与提示发放程序4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5、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要点与提示注:《建筑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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