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预案汇编-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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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等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源微生物感染的情况。【防护措施】1.医疗锐器处理原则为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2.用后的锐器一定要放在坚硬的容器内。3.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应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4.在任何情况下处理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时,必须戴手套;如不慎被污染,应立即彻底清洗。5.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纺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6.接触每一位患者后应更换手套;如手套发生破损,应立即更换。7.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或体液污染的手套,立即清洗双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8.任何环境或物体表面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消毒处理后,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9.应记录、上报被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并及时、正确处理伤口。【处理措施】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正常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后,用消毒液擦拭消毒。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或生理盐水冲洗。5.被HIV、乙肝、丙肝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小时内抽血查HIV、乙肝病毒抗体和丙肝病毒抗体,必要时同时抽取患者血液进行对比。6.遵医嘱进行预防性治疗。同时上报院感专职人员进行登记、上报、追访等。7.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具体内容见《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登记和报告】1.登记:医务人员发生针刺伤后,立即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SOP进行局部消毒处理和上报。所在科室写出事情经过,科室主任签字,至院感专职人员留单;采集病人和被刺工作人员血液标本,送至检验室化验。如病人是阳性患者,需继续按照相关疾病潜伏期时限进行定期追踪。2.报告:传染病需按照规定的时限填卡上报医务科。【流程】做好安全防护→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消毒液擦拭消毒→有伤口→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消毒→包扎伤口→暴露的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发生二级及以上暴露时→在24小时内抽血→查HIV、乙肝病毒抗体和丙肝病毒抗体→同时抽取患者血液进行对比→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遵医嘱进行预防性治疗→上报院感专职人员登记、上报、追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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