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民事诉讼概述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内容摘要】【重、难点】民事纠纷及其处理机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纠纷及其处理机制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争议。Payattention——1.它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2.它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3.它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民事纠纷处理机制1.自决与和解(自力救济)优—形式灵活处置自由劣—无强制性《汉谟拉比法典》:倘自由民击落与之同等的自由民之齿,则应击落其齿;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十二铜表法》:债权人有权锁住债务人,将债务人关押在自己家中。经过60日后,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作为奴隶卖掉,用所得价款来清偿债务。丛林法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罗马共和国初期《关于胁迫的优里亚法》:凡以胁迫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应受到公法的处罚。凡是权利人自己夺取债权,即使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也要受到处罚,所有权人以武力夺取所有物的将丧失所有权。人物:公民彭北京郴州中院院长李晓龙、执行局长郑建华时间:2008年11月25日地点:郴州事件:决斗“司法决斗士”彭北京《决斗书》要求以“原始丛林法则”同郴州中院院长李晓龙、执行局长郑建华“决一生死”。1决斗时间,在2008年12月中旬左右,因为这时正是立冬季节,万物肃杀,适合决斗的氛围;2决斗地点,选在郴州市最热闹的广场进行,这样方便千万郴州人民观战;3决斗工具,可以徒手格斗或用长刀、匕首;4决斗见证人,可以双方各邀约20人左右见证,人数对等;5决斗结果,应以决出生死为最终结论,无论生死,双方自愿接受,不受那摆设式的鸟法律的约束;6决斗过后,互不再追究。“上访、申诉、举报……各种方式我都穷尽了……2.仲裁与调解(社会救济)优—经济节省效率较高劣—无强制性“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民事仲裁1、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由前款规定的市的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的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3、意思自治:是否仲裁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书面的协议);仲裁机构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而是由当事人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仲裁庭的组成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仲裁地点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审理方式由当事人自由选择。4、基本制度: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作出后即具有约束力。或裁或审:当事人只能在仲裁或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一旦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即排斥法院对案件的管辖。5、仲裁协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请求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定,另一方请求法院裁定的,由法院作出裁定。6、仲裁裁决: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不签名)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亿元企业为六毛四打官司新快报讯(记者麦翠如通讯员李志金)因员工入职近两个月后企业未付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产值过亿元的企业为了多出的六毛四分钱,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仲裁结果。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以“撤销依据不充分为由”驳回了企业的诉求。3.诉讼(公力救济)优—权威强制性劣—费用不确定程序冗繁《易经.讼卦》:“讼争也,言之于公也。”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1)强制性;(2)平等性;(3)程序性.特点:民事诉讼程序民事审判程序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民事非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民事诉讼附属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实体法what…程序法how…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形式意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性法律或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广义实质意义的民事诉讼法,指除了民事诉讼法典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实体法、程序法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的概念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4.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法5.涉及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其他法律6.民族自治地方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制定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7.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你需要关注的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what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多个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特征: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l.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当事人4.其他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法院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案件事实和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案件事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行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一)诉讼事件(二)诉讼行为种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合法行为非法行为作为不作为人民法院行为人民检察院行为其他诉讼参与人行为时间、地点性质和内容诉前行为程序外行为程序内行为要求法院实施一定行为的行为向法院提供必要诉讼资料的行为终结诉讼的行为当事人的态度当事人一方进行当事人双方协商——诉讼契约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当事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