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输、配气站场选址技术要求一、天然气站场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势平缓、开阔;2.供电、给水排水、生活及交通方便;3.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及其他不宜设站的地方;4.与附近工业、企业、仓库、铁路车站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二、石油天然气站场宜布置在城镇和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丘陵地区建设站场,宜避开窝风地段。三、天然气站场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交通线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规定。表1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防火间距(m)名称天然气站场火炬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30120100人以下的散居房屋30120相邻厂矿企业30120铁路国家铁路线3080工业企业铁路线2080公路高速公路2080其他公路106035kV及以上独立变电所30120架空电力线路1.5倍杆高80架空通信线路1.5倍杆高80爆炸作业场地(如采石场)300300四、城镇站场与站外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表2要求。表2露天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名称露天工艺装置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①30民用建筑25重要公共建筑②50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25架空电力线1.5倍杆高站外铁路线中心线30站内铁路线中心线20站外道路路边15甲类厂房12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仓库)12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一、二级12三级14四级16高层厂房(仓库)13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及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25注:①明火地点,指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散发火花地点,指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附录C,重要公共建筑指:1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2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3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4省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物。5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6高峰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馆、露天游泳场和其它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7高峰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8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其它公共建筑物。9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五、站场设置放散管,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遵守表3规定。表3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名称放散管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民用建筑25甲、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25室外变、配电站30甲、乙类物品库房,甲、乙类生产厂房25其他厂房20铁路(中心线)40公路、道路(路边)高速,Ⅰ、Ⅱ级,城市快递15其他10架空电力线(中心线)>380V2.0倍杆高≤380V1.5倍杆高架空通信线(中心线)国家Ⅰ、Ⅱ级1.5倍杆高其他1.5倍杆高注:①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出距其25m内的建构筑物2m以上,且不得小于10m;②集中放散装置宜设置在站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