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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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预案编号:XJ/HTBYMK/YA预案版本号:2017-第1版新疆和田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新疆和田XX煤矿专家评审日期:2017年5月15日意见修改日期:2017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5月18日2新疆和田XX煤矿文件XX煤字[2017]15号签发:杨光泰关于下发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新疆和田XX煤矿编制的《新疆和田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经矿长办公会议审定,经专家会审修改完毕后,并切合本矿实际现同意下发执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预案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不断的再进行补充完善。特此通知附:《新疆和田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新疆和田XX煤矿二0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抄送:矿长、副矿长下发: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各班队、各单位存(一)3第一部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安全方针,规范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使之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维护社会稳定。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事故扩大为目的,特编制《新疆和田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如下:1.2.1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1.2.2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8〕7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1.2.3国家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1.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应急预案《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1.25矿井内部资料《对新疆和田XX煤矿201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新疆和田XX煤矿方案设计说明书》《新疆和田XX煤矿安全专篇说明书》《新疆和田XX煤矿勘查地质报告》《新疆和田XX煤矿下发的安全管理文件及操作规程》《新疆和田XX煤矿事故总结》51.3适用范围本节重点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和事故类型、级别,具体如下:1.3.1适用工作范围本预案适应于新疆和田XX煤矿内部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范围包括新疆和田XX煤矿所涉及到的范围,适合于顶板、水、火、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以及非人身事故。1.3.2适应的事故及响应级别根据事故伤亡人数和损失程度分Ⅰ、Ⅱ、Ⅲ、Ⅳ级响应。1.3.2.1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事故:特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包括10人)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1.3.2.2符合Ⅱ级响应条件的事故:重大事故,死亡3-10人(不包括10人),或危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上(包括100万,的事故。1.3.2.3符合Ⅲ级响应条件的事故:较大事故,1-3人(不包括1人,包括3人)死亡或危及到3-10人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包括100万元)的事故。1.3.2.4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者危机3人以下(包括3人)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包括50万元)的事故。1.4应急预案体系1.4.1总述新疆和田XX煤矿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61.4.2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1.4.3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1.4.4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1.5应急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和兼职救援队伍的辅助作用及群众队伍的基础作用。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行动的原则在矿长统一领导下,全矿各职能科室和各区队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自救互救,安全抢险。7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或使事故扩大。1.5.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平时要加强演练,在实战中要能够调得动、用得上、救得下。1.5.4依靠科学,规范施救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防、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预警水平,应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2事故风险描述简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2.1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概况2.1.1矿井位置XX矿区位于新疆和田市以南约90km,行政区划隶属和田县喀什塔什乡管辖。矿区有两条公路可与外部相通:从和田市至XX煤矿的和-布公路,长118km;另一条是策勒至XX的策—布公路,长151km。矿区交通运输条件较好。新疆和田XX煤矿位于矿区现露天8煤矿东南,与露天矿和矿区规划的二号井相邻,交通较为便利。交通位置详见图。矿井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9°58′27″~80°00′27″;北纬:36°20′49″~36°22′29″。2.1.2矿井地质XX煤矿区位于和田县皮西盆地西部,据以往资料记载,皮西盆地是在晚古生代未期拗陷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中新生代拗陷盆地。二叠系构成了盆地中新生界的沉积基底。现二叠系出露于盆地周边,盆地内部出露的地层从老到新有:二叠系、侏罗系、下白垩统、下第三系和第四系,缺失三叠系和下侏罗统下部、中上白垩统和上第三系。侏罗系与二叠系为不整合接触关系。白垩系与侏罗系为超覆不整合接触。第三系下统与下伏下白垩统、侏罗系、二叠系为超覆不整合接触。第四系与下伏地层均为不整合接触。井田内及外围出露及分布的地层有:上二叠统杜瓦组(P2d);中、下侏罗统叶尔羌群(J1-2yr);上侏罗统库孜贡苏组(J3k);白垩系下统克孜勒苏群(Kkz);下第三系喀什群(Eks)和第四系(Q)。9(一)古生界(Pz)1、二叠系(P):上二叠统杜瓦组(P2d):出露于井田西北边界外的冲沟中和山坡上,出露段岩性以砖红色粉砂岩、泥岩夹灰色一灰绿色中细砂岩,局部含砾。在井田内有13个钻孔对该组顶部层段岩层进行了揭露,揭露厚度在1.95-38.44米之间。据以往资料记载,该地层全层厚度418-708米之间,与上伏侏罗系地层为不整合接触,与下伏地层为假整合接触。(二)中生界(Mz)1、侏罗系(J):中下侏罗统叶尔羌群(J1-2yr);该地层出露于井田西北边界外的冲沟中和山坡上,在井田范围内该群地层均被白垩系下统、下第三系、第四系地层覆盖,本次补充勘探工作为了前后资料的一致性本报告延用“新疆和田县XX煤矿详细勘探地质报告”对侏罗系地层群、组、段的划分原则。侏罗系地层平均厚度为78.38米。现对侏罗系地层在工作区内分布的岩性、厚度、接触关系简述如下:(1)叶尔羌群(J1-2yr)下组(J1-2yr)下段(J1-2yr11):该段地层露头出露于西北边界外的冲沟中和山坡上,在井田范围内该段地层均被白垩系下统、第三系、第四系地层覆盖,在井田范围内有13个钻孔揭露该段地层下至侏罗系底界,上到A22号煤层或其顶部的泥岩或粉砂岩。根据钻孔揭露的岩性分析.该段地层厚5.62-36.03米,平均厚度20.83米,含煤层三层,由下向上编号为A1、A12、A22号煤层、该段岩性上部为灰黑色粉砂岩、黑色炭质泥岩和A1、A12、A22号煤下部为紫灰色泥岩、粉砂岩和灰白色中、粗砂岩、砂砾岩、石英砾岩。0勘探线浅部至东I线钻孔所揭露的A22煤层及上部岩层被冲刷。加I勘探线西南部A12煤层与A22号煤层间距增大,煤层分叉变薄,10岩性变粗。A12、A22煤层是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厚度一般在2.71-9.76米,最大厚度为12.95米。A12煤层下部的A1煤层厚0.30-3.77米,井田内局部可采。A1煤层底部为灰黑、深灰色粉砂岩中含石英细砾石,细砂岩中含褐铁矿团块及灰白色砾岩,该砾岩为侏罗系底界的分界标志层。与下伏地层为不整合接触。属湖泊三角洲滨湖相及泥炭沼泽相沉积。(2)叶尔羌群(J1-2yr)下组(J1-2yr1)上段(J1-2yr12):出露于井田西北界外围的山坡上,井田内大面积被第三系和第四系地层覆盖。该段下界为A22号煤层顶部,上至A3号煤顶板或其顶部的砂砾岩底界。根据地表出露和钻孔控制的该段岩性,该段上部为灰黑色粉砂岩、泥岩、炭质泥岩,灰白色中、粗砂岩.中上部含A3煤层,A3煤层直接顶板粉砂岩中含有植物化石。下部为灰白色含砾粗砂岩、砂砾岩。A3煤层在加Ⅱ勘探线、Ⅰ勘探线钻孔揭露为可采煤层,一般厚度在0.60-3.00米,最大厚度5.28米,钻孔揭露最多可采层达3层。A3煤层由井田西南部加Ⅱ勘探线向东北部与A2煤层间距逐渐缩小,加Ⅱ勘探线西南部煤层变薄分叉,变为不可采煤层,与A2煤层间距增大。岩性变粗,煤层受不同程度冲刷,顶部常与含炭屑粗砂岩或砂砾岩直接接触,属不稳定煤层。该段岩层在井田东界受冲刷而缺失。钻孔揭露该段厚度0.00-25.14米.平均厚度16.09米。(3)叶尔羌群(J1-2yr)上组(J1-2yr2)下段(J1-2yr21):露头分布于井田西界外围的山坡上。井田外围西北部冲沟中有断续出露,井田内大面积被第三系和第四系地层所覆盖。该段地层下至A3号煤层顶部,上界到B组煤顶板或其项部的砂砾岩底界。根据地表出露和钻孔控制的该段岩性,该段上部为灰黑色粉砂岩,黑色炭质泥岩夹煤线及灰色一灰白色细砂岩、中砂岩,含不可采的1-3层B组煤层,下部为灰白色细砂岩、粗砂岩和砾岩。钻孔揭露厚度2.69-1146.36米,平均厚度24.53米。(4)叶尔羌群(J1-2yr)上组(J1-2yr2)上段(J1-2yr22):露头出露于井田西界外围的山坡上。井田内大面积被第三系和第四系地层覆盖,其下界为B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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