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目标1、全面、系统的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2、了解我国及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各种贸易做法3、培养和提高正确分析解决国际贸易具体问题的能力4、为以后的课程和毕业后做经济管理和对外贸易工作打下基础第六章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一节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一、经济一体化的含义:(EconomicIntegration)□广义指世界经济一体化。□狭义是指地区经济一体化。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书351页)(一)按照贸易壁垒撤除的程度划分:1、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TradeArrangement):2、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3、关税同盟(CustomUnion):4、共同市场(CommonMarket):5、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6、完全的经济一体化(CompleteEconomicIntegration)(也叫“政治联盟”):特征形式关税减让自由贸易统一对外关税要素自由流动经济政策协调经济政策统一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一体化☆☆☆☆☆☆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及其关系早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1,1949年1月,原苏联和东欧国家成立的“经济互助委员会”。2,1951年4月,“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3,195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成立。4,1960年,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立。发展历程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发展缓慢;80年代后发展迅速,并呈现3个特点:1,欧盟发展迅速;2,美国也‘并依’区域经济一体化;3,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从内向型转变为外向型。当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点1、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但一体化进程缓慢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型经济一体化组织开始出现3、区域型经济一体化突破了国土相邻的限制,出现跨州、跨洋的区域性联合体,多数采用自由贸易区的形式4、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成为了不同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相互交叉,身份重叠5、区域经济一体化花组织迅猛发展和多边贸易体制职能强化并存第二节主要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一、欧洲联盟(一)欧盟的产生与扩张“总有一天,到那时,……,所有的欧洲国家,无须丢掉你们各自的特点和闪光的个性,都将紧紧地融合在一个高一级的整体里;到那时,你们将构筑欧洲的友爱关系……”—维克多·雨果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Community,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早在中世纪就已经出现。中世纪时期的法兰克帝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等都将欧洲许多地区统一在其疆域之内。1453年,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帝国攻破后,波西米亚国王就于1646建议,欧洲基督教国家应该组成联盟,对抗奥斯曼帝国的扩张。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当时就有欧洲人设想欧洲仿效美利坚合众国,建立欧洲合众国。19世纪初,拿破仑·波拿巴在大陆封锁期间实行关税同盟,该关税同盟对今天欧盟的建立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血与火的洗礼,西欧各国认识到使用武力谋求国家利益和统一欧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战争重创的欧洲国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国的力量恢复经济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复兴和繁荣。(二)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关税同盟的建立(1957~1968年)1952年,法国、联邦德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和意大利组成了欧洲煤钢共同体。1957年,六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罗马条约》,宗旨是: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建立不断的、密切联系的、联合的基础,清除分裂欧洲的壁垒,保证各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和就业条件,并通过共同贸易政策促进国际交换。1968年,六国取消了共同体内部的工业关税,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关税同盟正式建立。共同市场的建立(1968~1992年)1986年5月签订的《欧洲一体化文件》规定,要在1992年年底以前建立一个商品,人员、劳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取消关税壁垒和数量限制的基础上,成员国进一步在间接税的征收、产品技术标准、学历以及技术证书的相互承认等方面进行了协调和统一,废除了限制劳动,就业和资本流动的诸多障碍。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立(1993~2002年)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0年7月1日,进入经济货币联盟第一阶段,目标是取消成员国外汇管制,促进资本流通,缩小汇率浮动幅度,加强经济和货币政策的协调。1994年1月1日,经济货币联盟进入第二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确定各国对欧洲货币单位的汇率,成立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欧洲金融管理局;建立经济政策协调和监督机制,促进成员国实现经济趋同。《马约》为加入经济货币联盟的国家规定了5项趋同标准:通货膨胀率不能超过最低三个国家平均率的1.5个百分点;长期利率不能超过通货膨胀率最低的三个国家的平均利率的2个百分点;汇率必须在前两年的时间里保持在汇率机制允许的范围内;政府预算赤字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公共债务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1995年12月,欧洲单一货币取名为欧元(EURO),并定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启动。1997年,确定了欧洲中央银行以及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框架。1998年5月,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11国加入欧元区。1999年1月1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进入第三阶段,确定欧元区成员国本国货币兑欧元的永久汇率,欧元成为欧元区的法定统一货币,成员国之间中央银行货币交换按照固定汇率进行,成员国以欧元为单位发行国债。2000年6月,希腊加入欧元区,成为第12个成员国。2002年1月1日,欧元现金正式进入流通,2002年2月28日,成员国货币全面退出流通领域。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三)欧盟的合作机制欧洲理事会(EuropeanCouncil)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决策机构,拥有欧盟的绝大部分立法权。1974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自1975年起使首脑会议制度化,并正式称为欧洲理事会。1987年7月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中规定,欧洲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则明确规定了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中的中心地位。欧盟理事会(CouncilofEuropeanUnion)2009年11月19日,欧盟27国领导人在布鲁塞尔召开特别峰会,选举比利时首相赫尔曼·范龙佩为首位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英国的欧盟贸易委员凯瑟琳·阿什顿为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是按照2009年11月3日通过的《里斯本条约》设立的。根据职务特点和内容,这两个职务还被形象地称为“欧盟总统”和“欧盟外长”。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ofEuropeanUnion)欧盟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洲联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27人组成,每个成员国各1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2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4年。欧洲议会(EuropeanParliament)欧共体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518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议员任期5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欧洲法院欧共体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欧共体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组成,均由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予以任命。审计院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账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为卢森堡。二、北美自由贸易区(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产生第一阶段:美国与加拿大《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墨西哥参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AmericanFreeTrade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而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壁垒。美墨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以美国为核心的南北区域性经济组织,美国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内有着绝对的主导作用。美国不仅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倡导者,而且是该自由贸易区的主导国,它在贸易区的运行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和支配地位。从贸易区内部的实力来看,美国占有2/3的人口和90%的经济实力,加拿大则仅有7%的人口和8%的经济实力,墨西哥虽拥有近26%的人口,但经济实力则不到2%。美、加、墨三国按工业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分属三个不同的层次:美国属于第一个层次,加拿大属于第二个层次,二者均是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墨西哥则是第三个层次,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因此,无论从经济实力、工业化程度和发展水平等方面相比,美国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自然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具有很强的制约力。北美自由贸易区给美国在双边贸易、直接投资、技术转让及第三产业诸领域内提供控制和渗透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机会,从而在贸易区对内外事务上拥有了绝对的发言权。因而,从根本上说,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更多地体现出了美国的战略意图。但是,在另一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又给加拿大和墨西哥提供了难得的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对于促进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三国联合起来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也随之大为增强。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在很大程度上是双赢的选择和结果。三、亚太经合组织(一)亚太经合组织的产生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盟6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首届部长级会议,标志着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的成立。1993年6月改名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91年11月,中国以主权国家身份,中华台北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以地区经济体名义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成员。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APEC),是亚太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论坛,也是亚太地区最高级别的政府间经济合作机制。亚太经合组织采取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合作原则,所作决定必须经各成员一致同意认可。太经合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