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名录表和世界遗产名录是同义词,已合并。为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在第十七次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公约》,1999年10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目录1基本信息2理解3延伸4申报程序5名录列表5.1亚洲5.2大洋洲5.3非洲5.4南美洲5.5北美洲5.6欧洲6新增世界遗产1基本信息龙门石窟夜景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将成为世界级的名胜,可接受“世界遗产基金”提供的援助,还可由有关单位组织游客进行游览。由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能够得到世界的关注与保护,提高知名度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国都积极申报“世界遗产”。由于申报“世界遗产”的国家和所报的项目越来越多,已有37项。2002年4月28日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今后审批世界遗产的条件将更加严格,一个国家一次最多申报两处遗产(其中至少包括一项自然遗产提名),尚没有世界遗产景点的国家将享有优先权。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文化景观”、“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五类。2理解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要设大会、执行局和秘书处。大泰山——南天门会为最高机构,由会员国的代表组成,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大会,负责决定政策和计划,通过预算,选举执行局委员,任命行政首脑—总干事,向会员国提出有关教育、科学及文化方面的建议。执行局负责监督该组织各项计划的实施,每年至少举行2次会议。委员任期4年,总干事任期6年,可以连任。秘书处是日常工作机构,分成若干部门,分别实施教育、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和交流领域的业务活动,或进行行政和计划工作,各部门由一名助理总干事领导。[1]3延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各国政府间讨论关于教育、科学和文化问题的国际组织,其主要机构有大会、执行局和秘书处。大会为该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开会一次,决定该组织的政策、计划和预算。执行局为大会闭幕期间的管理和监督机构;秘书处负责执行日常工作,由执行局建议,经大会任命总干事领导秘书处的工作。1979年2月,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正式成立。1997年11月4日,中国继续当选为执行局委员。中国自1972年10月恢复在该组织的活动,首次出席大会即当选为执行局委员,此后中国一直连任这一职务。[1]组织成员截至2011年11月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成员国195个。中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国之一。1971年恢复合法地位。1972年恢复在该组织的活动。[1]主要出版物主要出版物有《教科文组织信使》(月刊),中、英、法、西、阿、俄等27种文本;《教育展望》(季刊),中、英、法、阿、西、俄文;《科学与社会的影响》(季刊),英、法、西、俄、阿文;《自然与资源》(季刊),英、法、西文;《国际社会科学杂志》(季刊),中英、法、阿、西、俄文;《版权公报》(季刊),中、英、法、西、俄文;《博物馆》(季刊),中、英、法、西文。组织宗旨该组织之宗旨在于通过教育、科学及文化来促进各国间之合作,对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之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均享人权与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1]五大职能为实现此宗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置了五大职能:(1)前瞻性研究:明天的世界需要什么样的教育、科学、文化和传播。(2)知识的发展、传播与交流:主要依靠研究、培训和教学。(3)制订准则:起草和通过国际文件和法律建议。(4)知识和技术:以“技术合作”的形式提供给会员国制订发展政策和发展计划。(5)专门化信息的交流。[1]4申报程序现状从遗产的提名到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要经历若干程序和相对漫长的时间。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7月1日前,按照统一规定的严格格式和内容,将该国自认为条件已经完全成熟的预备项目正式申报文本(包括文字、图纸、幻灯、照片、录像或光盘等)送达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遗产中心将把有关材料转达国际专业咨询机构,由相关的专业咨询机构从当年年底至下一年的三四月份进行考察和论证,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的6月底至7月初召开一次主席团(7个成员国)会议,初步审议与世界遗产工作相关的事项,包括新的(上一年)世界遗产申报项目,提出建议;再于每年的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主席团特别会议,补充审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未尽事宜,然后将包括审定新的世界遗产申报项目在内的相关大事提交紧随此次主席团会后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全会通过。故宫办理申请的程序和时间表大体如下:每年7月1日,接受提名申请截止。每年9月15日,秘书处登记并索要所缺材料,材料完整的申请将被交给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或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这两个组织再次检查并索要所缺材料。到4月1日前,这两个组织根据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进行专业评估并将结果通知秘书处,结果有3种:无保留地建议列入名录;建议不列入名录;不清楚是否适宜列入名录。4月,秘书处核对评估结果并通知委员会成员国。6月和7月,遗产委员会办公室检查提名申请并向委员会提出建议,建议有4种:无保留地列入;不列入;发回申请国要求补充说明和材料;由于要进一步评估或研究而推迟审理。7月-11月,秘书处将办公室的建议发送给遗产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国政府和其他有关国家的政府。属于建议列入名录的,秘书处要等候各国反馈的信息,收到后再转递给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和遗产委员会各成员国。假如到10月1日收不到所需信息,在当年12月的委员会会议上就不再审议这项提名。对于要求补充材料的遗产,如果只是核对事实的材料,当年会再审议。12月,世界遗产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委员会办公室建议、有关国家提供的附加信息,以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审核提名,最后通过决定,决定共有三种:列入;不列入;推迟审核。1月,秘书处将世界遗产委员会12月会议上的全部决定送交给所有国家的政府。至此,一轮申报工作完成。也就是说,申报一项新的世界遗产,至少需要1年半时间。世界遗产委员会于1978年确定了首批12处世界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此后每年或每两年都有新的遗产被列入名录。由教科文组织负责遗产保护计划的官员组成的遗产委员会秘书处也已经开始工作。从1978年起遗产委员会每年都审议遗产提名。截止2007年,全世界共有世界遗产851处,其中文化遗产660处,自然遗产166处,世界文化遗产与自然双重遗产25处。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第十七届会议,通过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明确了文化遗产的定义:⒈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洞窟以及联合体;⒉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⒊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等地方。1992年,世界遗产总部在巴黎成立,以便于负责世界遗产相关活动的协调,保证《遗产公约》的实施,举行世界遗产年会,建议签约国提交申报名单,组织世界遗产基金会的国际参与、负责遗产地状况的相关报告,当遗产受到威胁时采取紧急行动。遗产提名缔约国应当尽力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一份该国领土内的适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清单,并附有关的资料。遗产委员会委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分别对提名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评估,对文化遗产中的文化景区则共同评估,决定其是否符合标准和真实性条件,并提供最终的评估报告。还规定在遗产委员会评审提名是否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时,提名国政府的代表,无论其是否为委员会成员,均不准对该国提名的遗产投赞成票。龙门石窟遗产提名统一使用委员会制定的表格,表格要求填写多项内容,主要有以下各项:第一,确切地点:国家;省、市;遗产名称;标明遗产地点和地理坐标的地图和平面图。第二,法律资料:遗产所有者、公有或私有、有关本遗产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和条例、开放程度、管理机构和组织。第三,说明材料:遗产描述和图表、照片,以及影片资料、历史状况、文献资料。第四,保存状况:现状描述、保护管理机构、此前的保管过程、保护措施、当地的开放计划。第五,提议列入名录的理由:符合哪些规定的标准、在与其他同类地点比较的前提下评估本地点的保护状况、遗产的真实性。第六,提名建筑群或遗址群所需的特别材料:不同范围内容和比例尺的地图、地形图和平面图、多种照片、幻灯片和光盘、有关本遗产研究成果的论著和相关机构的资料、有关保护的法律资料、各级管理机构的资料。申报步骤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世界遗产的申报需要完成9个步骤:⒈一个国家首先要签署《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保证保护该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成为缔约国。⒉任何缔约国要把本土上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出一个预备名单。⒊从预备名单中筛选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⒋把填写好的提名表格寄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检查提名是否完全,并送交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评审。⒍专家到现场评估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情况。按照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标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上交的提名进行评审。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交评估报告。⒏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的7名成员审查提名评估报告,并向委员会提交推荐名单。⒐由21名成员组成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最终决定入选、推迟入选或淘汰的名单。5名录列表中国45处世界遗产至2013年6月,中国已有45处自然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庐山,6月22日在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被批准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31项世界文化遗产,使我国世界遗产增加至45处,位于世界遗产名录国家排名第二,仅次于拥有48个世界遗产的意大利。[2]1、山东泰山:泰山(山东泰安市)、岱庙(山东泰安市)、灵岩寺(山东济南市)1987.1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首个双重遗产)2、甘肃敦煌莫高窟1987.12文化遗产3、周口店北京人遗址1987.12文化遗产4、长城1987.12文化遗产5、陕西秦始皇陵及兵马俑1987.12文化遗产世界遗产_九寨沟6、明清皇宫:北京故宫(北京)1987.12、沈阳故宫(辽宁)2004.7文化遗产7、安徽黄山1990.1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8、四川黄龙国家级名胜区1992.12自然遗产9、湖南武陵源国家级名胜区1992.12自然遗产苏州园林10、四川九寨沟国家级名胜区1992.12自然遗产11、湖北武当山古建筑群1994.12文化遗产12、山东曲阜的孔庙、孔府及孔林1994.12文化遗产13、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1994.12文化遗产14、西藏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1994.12文化遗产15、四川峨眉山—乐山风景名胜区1996.1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16、江西庐山风景名胜区1996.12文化景观17、苏州古典园林1997.12文化遗产18、山西平遥古城1997.12文化遗产19、云南丽江古城1997.12文化遗产云冈石窟20、北京天坛1998.11文化遗产21、北京颐和园1998.11文化遗产22、福建省武夷山1999.1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3、重庆大足石刻1999.12文化遗产24、安徽古村落:西递、宏村2000.11文化遗产25、明清皇家陵寝:明显陵(湖北钟祥市)、清东陵(河北遵化市)、清西陵(河北易县)2000.11、明孝陵(江苏南京市)、明十三陵(北京昌平区)2003.7、盛京三陵(辽宁沈阳市)2004.7文化遗产26、河南洛阳龙门石窟2000.11文化遗产27、四川青城山和都江堰2000.11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