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科塞(LewisCoser,1913-2003)主要思想什么是冲突?美国社会学家L.A.Coser解释说,冲突是价值观、信仰以及对于稀缺的地位、权利和资源的分配上的争斗。冲突产生于社会报酬的分配不均以及人们对这种分配不均表现出的失望,只要不直接涉及基本价值观或共同观念,那么,它的性质就不是破坏性的,而只会对社会有好处。这就是Coser强调的冲突的正面功能,他提出了冲突的五项正功能:既冲突对社会与群体具有内部整合的功能;冲突对于社会与群体具有稳定的功能;冲突对新社会与群体的形成具有促进功能;冲突对新规范和制度的建立具有激发功能;冲突是一个社会中重要的平衡机制。科塞认为,弹性比较大,比较灵活的社会结构容易出现冲突,但对社会没有根本性的破坏作用,因为这种冲突可以导致群体与群体间接触面的扩大,也可以导致决策过程中集中与民主的结合及社会控制的增强,它对社会的整合和稳定起着积极的作用。相反,僵硬的社会结构采取压制手段,不允许或压抑冲突,冲突一旦积累、爆发,其程度势必会更加严重,将对社会结构产生破坏作用。为此,科塞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安全阀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可以发泄积累的敌对情绪,另一方面,可以使统治者得到社会信息,体察民情,避免灾难性冲突的爆发,破坏社会整个结构。显然科塞将冲突看做是促进社会整合与适应性的过程,所强调的社会变迁是改良性的局部的社会调整,而非社会革命,其安全阀机制的探讨也不过是为资产阶级统治者献计献策而已,因此,可以说是科塞与帕森斯最终是殊途同归,都是要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科塞的冲突理论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1956)中最早使用了“冲突理论”这一术语。他反对帕森斯认为冲突只具有破坏作用的片面观点,力图把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和社会冲突分析模式结合起来,修正和补充帕森斯理论。科塞从齐美尔“冲突是一种社会结合形式”的命题出发,广泛探讨社会冲突的功能。他认为,冲突具有正功能和负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冲突具有保证社会连续性、减少对立两极产生的可能性、防止社会系统的僵化、增强社会组织的适应性和促进社会的整合等正功能。社会冲突的类型一是现实性冲突和非现实性冲突。所谓现实性冲突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目标的冲突,因此,冲突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一种手段。例如,工人为了增加工资而参加罢工就是现实性冲突。非现实性冲突是指冲突本身就是目的,冲突高于一切,冲突就是“释放紧张状态的需要而发起的冲突”。再如,一个有恋母情结而憎恨男人的人,为了发泄愤怒而同老板发生的冲突。二是亲密关系的冲突。科塞认为,“关系越亲密,情感越投入,就越倾向于压抑敌对的情感,而不是把这种敌对的情感表达出来。”也就是说,在初级关系群体中,冲突不易爆发冲突。但是,这也不等于说没有矛盾,如果不注意敌对情绪的释放,而却让敌对情绪积累起来,一旦冲突爆发,就可能非常激烈。如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冲突。三是内群体冲突与外群体冲突。内群体冲突是指发生在群体内部之间的冲突,而外群体冲突则是发生在群体外部之间的冲突。四是意识形态的冲突。即以集体目标为动机的冲突。如为了共产主义而引发的国共两党之间的冲突。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一方面,科塞认为,社会冲突具有正功能。如果群体内部冲突双方不涉及群体基本的、核心的价值观,则冲突会对社会结构发挥积极功能,反之,如果涉及到核心价值观,就会导致社会结构的瓦解。另一方面,外群体之间的冲突,可以引发群体内部的团结与整合,可以增强群体内部团结。但是,缺乏内部团结的群体如果遇到外部冲突时,也可能面临瓦解。再次,社会冲突可以起到“安全阀”的作用,缓解和释放社会压力及敌对情绪。最后,冲突可以引起社会的变迁。冲突的类型科塞对冲突进行了归类研究,着重分析了三种冲突类型:一是现实冲突与非现实冲突。科塞从齐美尔关于“作为手段的冲突”和“作为目标的冲突”的论述中受到启发,提出现实冲突与非现实冲突。现实冲突是指“那些由于在关系中的某种要求得不到满足以及由于对其他参与者所作所为的估价而发生冲突”。简言之,冲突是为达到某种目标的手段而作为,例如人们为增加工资而参加罢工活动等。非现实冲突“不是由竞争性目标引起的,而是由冲突中至少有一方为释放紧张情绪的需要而引起的。”这时,无论人们是否认识到冲突的存在,冲突本身就是目标。二是初级群体冲突与次级群体冲突。科塞注意到:在初级群体中,参与者之间关系紧密,感情色彩浓厚,他们尽量压抑各自不满的情绪,而不是将其表达出来。久而久之,敌对的情感趋于积累起来。于是在初级群体中,冲突不易发生,但冲突一旦爆发,就可能非常激烈,例如夫妻之间的冲突就是如此。与此相反,在次级群体中,如单位组织中的同事之间,人际互动中情感投入不明显,更无须压抑个人的情绪,敌对情绪能相对自由地表达出来,因此冲突不易发生。三是内部冲突与外部冲突。内部冲突是那些发生在群体内部的冲突,其激烈程度与其成员参与程度相关。科塞指出:内部冲突可以在“压力状态下,通过排除反对者来避免群体的解体”,尤其是当冲突给人们提供更为一致的认同时,社会群体将获得更高的生命力和内聚力。外部冲突是那些发生在群体之间的冲突。外部冲突的发生,一方面使各个群体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独立性,明确了群体之间的界限,在群体内部强化了共同意识,增强了认同感;另一方面由于树立了一个强大的反面参照群体,使得群体成员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同一性,这样便增强了群体的整和力度,推动各个群体进一步发展。功能主义冲突理论冲突的“正”功能科塞从齐美尔“社会冲突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过程形式”的命题出发,广泛探讨社会冲突对于群体的建立和维持的功能,明确指出在一些情况下,社会冲突具有促进社会整合,防止社会系统僵化,增强社会组织适应性等“正”功能:一是社会冲突的主题,如果不涉及基本价值观、信仰等,社会冲突就具有积极的功能;二是发生冲突的社会结构,在富有弹性的社会结构中,通过为冲突安排制度化的“出口”,通过冲突方在权力关系中的结构调整,可以实现社会系统再整合,达到渐进式社会变迁的目的。对于这种情况的诠释,科塞最引人注目的命题是频繁且低烈度的冲突具有一定的“正”功能。频繁且低烈度的冲突,使人们反思和重新组织他们的行为,变革产生“紧张”的规则手段,缓解冲突关系的规范调节程度,通过合理的渠道释放紧张甚至敌对的情绪,使之不致于达到极端化。在此情况下,卷入冲突的各方能够较为理性地分析冲突所针对问题的现实性,清晰地表达各自的利益和目标,相互之间讨价还价,从而达成妥协,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协作联合程度。由此,既促进了冲突各方日趋联合,又提高了社会系统内部的弹性协调程度和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如何驾驭上述的特定情况,充分发挥冲突“正”功能的社会效用,关键在于构建整合社会冲突的利益均衡机制。安全阀理论就是功能主义冲突理论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贡献。“安全阀”是一种社会运行的安全机制,科塞认为敌对的情绪不等于冲突,如果敌对的情绪通过适当的途径得以发泄,就不会导致冲突,像锅炉里过量的蒸汽通过安全阀适时排出而不会发生爆炸一样,不仅有利于社会结构的维持,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协调发展。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一书中,科塞列举众多的事例进行说明:原始人有节制的复仇制度;前文字社会中在狂欢节期间对性禁忌、性回避的解除;西方社会曾经盛行解决私人仇怨的决斗等等。安全阀理论带有明显的社会心理学的特征,它强调消除心理紧张、排出不满甚至敌对情绪,在化解社会冲突中的作用,其发挥作用的机制为“替罪羊机制”,即社会紧张情绪不仅可以向原来仇恨的目标释放,也可以向替代目标发泄。科塞注意到社会结构越僵化,安全阀机制就越重要,强调安全阀机制必须在社会结构当中加以制度化,认为社会理应通过合法的、制度化的机制,使各种社会紧张情绪得以释放,避免灾难性冲突的最终出现,社会系统才有可能处于均衡与和谐的状态。科塞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虽然发端于对结构功能理论的批判,但它不是对结构功能理论的否定,而是对结构功能理论的扬弃和补充。特别是关于安全阀理论的论述,为治国理政、造福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