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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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图解近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印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就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总体制度安排和具体实施细则等做出统筹规划和明确规定。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技术、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管理技术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核心管理技术人才与企业“贴身经营”,推动企业释放持续发展新活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六大原则:(一)分类管理,因企施策。(二)公平合理,促进发展。(三)成果共享,风险共担。(四)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六)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三种类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审批与管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由集团公司审批,报国资委备案。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管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管理,每年向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报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1.适用范围:上市公司。2.政策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3.激励工具: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境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4.激励对象:(1)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上市公司股权激励:5.激励额度:(1)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2)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6.激励收益: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人薪酬总水平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上市公司股权激励:7.业绩考核要求:(1)在权益授予和生效环节,均应当与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业绩目标水平根据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业绩水平合理确定。(2)业绩考核指标以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应包括反映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反映企业持续成长能力的指标、反映企业运营质量的指标三类。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1.适用范围:非上市航空制造企业、科研院所重点民品企业。2.政策依据:岗位分红权由集团制定政策;项目分红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3.激励工具:岗位分红权和项目分红权。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4.1基本条件:(1)战略明确,主业突出,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低于50%(2)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3)方案制定的前3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达到B级及以上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4.2.岗位分红权的个性条件(除基本条件外):(1)激励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人均利润等效益指标及劳动生产率等劳动效率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10%以上,且实施激励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4.3.项目分红权的个性条件(除基本条件外):(1)用于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当符合《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2)优先支持符合集团战略方向,技术来源为航空技术、军品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项目分红权激励。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5.激励对象:(1)岗位分红权激励对象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单位或重点项目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骨干和重要经营管理人员。原则上每次激励人数不超过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5%。(2)项目分红权激励对象原则上应为科技成果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核心技术人员,项目产业化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推广转化人员等。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6.激励额度:(1)岗位分红:原则上企业年度岗位分红激励总额不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并控制在单位当年工资总额的5%以内。(2)项目分红:按照企业规定或者与重要技术人员约定的方式、数额和时限执行。单位未规定、也未与重要技术人员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7.激励收益:(1)岗位分红:激励对象个人岗位分红所得不得高于其薪酬总水平(含岗位分红)的40%。(2)项目分红:结合激励总额、激励人数、薪酬水平、市场对标等因素,根据激励对象个人在职务成果完成和转化过程中的贡献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政策保障:•除涉及实有股权的激励外,其他经批准的中长期激励所需支出均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国有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额度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外单列;——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额度由集团公司在全年工资总额中予以单列处理。•试点运行阶段,非上市公司项目分红激励单列工资总额主要用于集团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的项目收益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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