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注意事项2012-04-06【大中小】以下复试方案及注意事项适用于我校2012年学术型(一志愿和调剂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一志愿和调剂生)硕士研究生。一、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允许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以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一志愿复试名单为准,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二、复试时间安排及地点1、复试时间:4月9日—11日2、复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三、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1、学术型统考考生:我校2012年学术型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24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序号院系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复试分数要求1政法学院030101法学理论、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60分。名家名师学籍热点调查热点问答学生登录030105民商法学030201政治学理论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36分。030505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1分。2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030505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9分。3教育学院040101教育学原理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28分。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32分。040104比较教育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31分。040105学前教育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37分。040201基础心理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04分。040202发展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与教育心理学行国家线,总分≥323分。040203应用心理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22分。4文学院050103汉语言文字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74分。050105中国古代文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71分。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6分。5历史学院060200中国史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295分。6音乐学院130200音乐与舞蹈学政治、外语、总分执行国家线,业务课一≥124分,业务课二≥124分。7美术学院130400美术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3分。8外国语学院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3分,且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分数总和≥211分。9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09分。10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130400美术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43分。11教育技术系078401教育技术学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10分。注:1、报考我校美术学院“130400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符合国家线,353分>总分≥339分”的考生均可自愿参加美术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135107美术”专业的调剂复试;2、报考我校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130400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符合国家线,343分>总分≥333分”的考生均可自愿参加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全日制专业学位“135107美术”专业的调剂复试。2、专业学位统考考生:我校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4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序号院系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复试分数要求1教育学院045400应用心理硕士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22分。045108学科教学(英语)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3分。045110学科教学(地理)政治、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外语≥50分、总分≥336分。2文学院0453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28分。3、单考考生:2012年单考分数线为政治理论及外国语不低于38,专业科目不低于80,总分不低于310。四、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1、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2、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3、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六门或六门以上);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还需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五、资格审查1、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一志愿考生以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一志愿复试名单为准,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审不合格考生不予复试;2、届时请携带上述第四条规定所有材料;3、每名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4、时间、地点详见各院系复试方案;注: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六、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001政法学院.doc,004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doc,005教育学院(学术型和应用心理硕士).doc,005教育学院(专业学位)(1).doc,006文学院、诗歌中心.doc,008历史学院(1).doc,009音乐学院.doc,010美术学院.doc,012外国语学院.doc,013数学科学学院.doc,014物理系.doc,015生命科学学院.doc,016信息工程学院.doc,017化学系.doc,018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doc,019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doc,020教育技术系(1).doc,022初等教育学院.doc,024管理学院.doc,高等教育研究所.doc。七、分院系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查询=814八、体检1、时间为4月9日—11日,每天8:00—16:00,各院系时间安排见下表,如与复试时间冲突,请在4月9日—11日任选时间参见体检即可;体检时间院系名称4月9日或10日8:00—16:00政法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中国诗歌研究中心4月9日或11日8:00—16:00历史学院,化学系,物理系,初等教育学院,教育技术系,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4月10日或11日8:00—16:00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医院3、要求:(1)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粘帖照片。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3)上午体检考生,早晨空腹;下午体检者,上午9:00以后不要进食(早晨可进少量清淡饮食)。九、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一)总体原则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强化监督,确保做到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二)组织领导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结果给予解释,各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三)复试工作1、未经学校批准的一志愿或调剂考生均不得参加复试,否则复试结果无效。2、复试比例及人数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一般不高于1:1.5,各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复试比例。3、复试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3)英语笔试。(4)专业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5)专业面试。(6)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4、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各项内容所占比例如下(个别专业根据专业特点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院系复试方案为准):(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2)英语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5%;(3)专业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占复试总成绩的35%;(4)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5)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方案1、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2、初试、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比例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3、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录取成绩=折合后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4、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5、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五)信息公布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4查询。(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我校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研招办接待咨询电话:010-68902658,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219。(七)本方案如有更改,以研招办解释和通知为准。十、院系地点及乘车路线1、院系地点校本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教育技术系、高等教育研究所;北一区: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北二区:教育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初等教育学院位于海淀区通慧寺1号(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人大附中西侧)2、乘车路线校本部: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374路公交车至花园桥南站,过马路;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花园桥南站,过马路;北一区: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过马路;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过马路;北二区: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