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2012.2)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及省教育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当前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生源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1、针对我校教育覆盖面,积极做好学前儿童基本情况的掌控工作,强化学校学前教育管理,保证生源数量,提升生源质量,促进学校持续良性发展。2、坚持平等教育策略,保证外来、流动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及时准确地掌握此类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学习困难,做到学区内无任何辍学现象。3、积极做好易流失学生的思想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教育,尽可能地减少学生流向城市的比例。二、加强教学管理,创建优良教育教学秩序。1、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以国家、省颁布的课程方案为依据,结合地方课程开设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地缘、办学条件等因素,开齐课程、上满课时。尤其要避免对艺体、技术、人文、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轻视、忽视。不倡导主副科之分,不排挤应有课时,保证按计划完成相应学时任务。准确把握每一学科教学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改动课程,不得增减课程难度,不得突击教学;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参加艺体、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空间、时间,并做好计划、组织、总结工作。2、严格教学时间管理规范。学校、教师不得随意串改、挤占正常教学时间,如有重大活动、意外情况,需调整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执行。3、规范学生用书管理。规范学校、教师教材使用制度,全面采用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严禁未审查教材进入课堂。严把教辅用书关。在教辅用书的选用上,必须严格按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范围选取,学校、教师不得滥订习题、试卷,不得向学生派订各类学习资料、杂志读物等;学校必须的专题教育读本费用不得向学生摊派,按财务要求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管理。4、严禁乱办班、乱补课。提倡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有偿性质的补课、办班行为;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个人进行办学。5、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细化学校教学规则,注重教师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学效率;从教学语言、教具选用、教学方式、教师仪表、课时操作等各方面规范教师的实际操作,形成规范的日常教学行为。6、规范学生学习成绩考评行为。学校在每学期末组织进行一次各学科考试,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合理设计试卷难易程序、科学组织考评过程,注重学生自评、互评,导入社会评价机制,改变单一考评方式,加大日常考评内容在期末考评中的比重。不排名,不排榜,实行等级加评语鉴定方式。三、完善教师管理,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1、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了解、掌握每一位教师的全方位信息,关心教师生活,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环境,积极帮助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困难,科学合理安排好教师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严格按照《教师法》,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规范师德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重视教师师德培养,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净化教育环境。加强有效教学研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鼓励老师加强对学生情况的掌握,积极辅导学困生,促进学生的共同成长提高。四、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1、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全面贯彻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学校、教师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向学生收费。2、加强学校账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按上级财务部门要求,合理使用、规范帐目、全面公开,全面接受监督;坚持学校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详细清查学校资产,分类造册,专人管理,保证学校资产的合理管理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