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2、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6、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参与企业拟定经营计划的同时,提出安全生产措施及要求。2、协调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弄清情况上报公司领导。3、参加企业生产、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安全生产措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同时检查安全生产与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最终考核企业生产经营成果。4、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6、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2、参与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3、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作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6、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个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署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8、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9、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的意见,教育全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8、对执行项目经理下达的没有书面交底或没有安全措施的工程,班长有权不接受任务。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2、对所管理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直接责任。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值。安全教育培训项目为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安全法律、规程及政策,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必须对全体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特制订本制度。一、教育培训对象。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现场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二、教育培训类别。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教育。2、公司三级安全教育。三、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培训大纲》所确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一)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需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公司持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公司教育。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施教,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本公司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4.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他人历史上发生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六)工程队教育。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施教。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七)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施教,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