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酒店住房协议文本公寓酒店住房协议文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酒店订房、安排客户住宿、结算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双方遵守。一、乙方提供的以下优惠房价作为甲方订房、结算房租的标准价格;双人房¥元/晚豪华单人间¥元/晚加床¥元/张/晚注: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春节黄金周、大型会议期间、不享受此优惠价格。二、甲方每入住乙方客房达20间以上时,订房人可免费入住乙方酒店客房一晚。三、客房预订、变更与登记入住程序:1、甲方可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乙方预订房间。通过电话预订时,应当提供合同号;通过传真预定时,订单上应当注明房间数、人数、抵离日期、以及其他需要对甲方客人提供服务的要求,订单应当由甲方确认的负责人签名。2、甲方需变更预定时,应当提前12小时采取上一条方式通知乙方。3、预定客人入住时,向乙方交纳房租或房租押金。4、预定客人入住时,应向乙方缴纳有关税费。四、甲方客人住店均采取现金或信用卡方式在离店时结清。五、甲方客人向乙方支付的房租包括以下服务:使用乙方安排的客房;使用客房内的各类设施;使用客房卫生间内的洗漱用品;清洁服务;叫醒服务;留言服务。六、退房时间为每日12时之前。七、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首先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双方之间的纠纷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九、本协议有效期自201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地址:地址:2004年月日200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