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广东“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将以“促进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家庭生活富裕、促进家庭成员全面发展、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建设促进工程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文明建设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营造和谐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有效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深化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促进家庭的性别平等、婚育文明、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促进区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计生家庭利益,更加关注家庭的全面发展,促进家庭的和谐幸福。二、工作目标要围绕“建设人口文化、促进家庭幸福”这个主题,整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完善面向家庭的基层人口文化阵地,精心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产品,认真组织面向家庭、贴近群众的人口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的吸引力、感召力,努力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提升家庭的发展能力。“十二五”期末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为“幸福广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三、主要任务(一)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主线,坚持“和谐人口、诚信计生”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二)开展家庭活动围绕“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人口文化,利用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有利时机,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关爱女孩”、“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同乐会”、“家庭秀文艺展评”等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引导家庭婚育行为,促进家庭成员素质全面发展。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不足等国情,宣传人口多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宣传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宣传实行计划生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家庭发展所起的重大促进作用,进一步动员家庭成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自觉依法生育。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划生育工作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出台的实施细则等,促使家庭成员知法、懂法、守法。在宣传家庭成员应尽的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还要宣传家庭成员应享有的计划生育权利。进一步加强“三栏”管理和建设,各村(居)委要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等“三栏”。要将“三栏”的管理责任明确到具体干部身上做到定期检查,兑现奖罚。进一步完善婚育学校建设,各村(居)委要不断完善婚育学校,充分发挥婚育学校宣传和服务家庭的作用。婚育学校要加强改革,通过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水平,增强对家庭成员的吸引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幸福家庭建设促进工程是适应“十二五”和谐社会发展趋势和民生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党政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计生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幸福家庭建设,扩大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镇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