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一):汇款与托收学习目标:熟练掌握汇款与托收的概念及应用;熟悉顺汇和逆汇的概念。关键概念:汇款、电汇、信汇、票汇、托收、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托收统一规则》第一节汇款一、汇款的当事人及相互关系(一)汇款的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是申请汇出款项的一方。2.汇出行(Remitting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而汇出款项的银行。3.汇入行(PayingBank):也称解付行,是接受汇出行委托并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银行。4.收款人(Payee):是汇出款的最终接受者。(二)当事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汇款的方式(一)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加押电报或电传的方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的方式。电汇业务的特点:(1)资金汇兑速度快。(2)安全系数高。(3)银行难以利用汇款资金。(4)电汇汇率是一种基础汇率。(二)信汇(MailTransfer,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的方式。信汇与电汇相比具有节费省用的特点,因为用信函通知汇款比用电报或电传通知所发生的直接成本低,而且资金在途时间长,因此银行收取的手续费较低。但信汇汇款所需时间比电汇要长,这直接影响收款人的收款时间,同时,银行有机会占用客户的在途汇款资金。因此,信汇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不如电汇广泛。(三)票汇(DemandDraft,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交汇款人由其自行携带出国或寄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票汇与其他汇款方式相比较,其特点如下:(1)票汇具有较大的灵活性。(2)汇票可代替现金流通。(3)票汇的汇兑速度取决于汇款人寄发汇票的时间及邮递速度,银行通常可占用在途汇款资金。此外,票汇汇费与信汇汇费水平大体一致。三、汇款头寸的偿付汇出行委托汇入行解付款项,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汇入行,这叫汇款的偿付,也叫头寸偿付,俗称“拨头寸”。汇款头寸偿付的转账方法有如下几种:(一)汇出行和汇入行之间建立了往来账户关系(二)汇出行与汇入行在同一第三方银行开立账户(三)汇出行与汇入行在不同的银行开立账户四、退汇的处理汇款在未解付之前,有可能被撤销而将款项退回给汇款人,这称作退汇。(一)电汇和信汇方式下的退汇(二)票汇方式下的退汇五、汇款方式的应用(一)预付货款1.预付货款的含义2.预付货款的特点3.预付货款的适用范围(二)货到付款1.货到付款的含义2.货到付款的特点3.货到付款的适用范围六、汇款的特点(一)汇款属于商业信用汇款属于商业信用,汇款的应用取决于交易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即:或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或买方向卖方提供信用,因此交易中提供信用的一方必然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二)汇款属于顺汇法在汇款业务中,汇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通过信汇/电汇委托书或银行汇票等支付工具,转托国外银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这种结算方式下的资金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属于顺汇法。七、汇款风险的防范从贸易角度来看,如果贸易双方互相缺乏足够的信任,又对对方的资信不够满意,采取汇款方式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企业对汇款风险的防范首先在于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同时,为了保障其权益,减少风险,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保障条款,以获得银行信用担保或第三方的商业信用加入。从银行角度来看,国际间资金偿付作为银行的基本业务在整个业务流程中环节较多,涉及面广,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第二节托收一、《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的定义国际商会1996年修订的《托收统一规则》(简称《URC522》)第2条(a、b款)对托收的定义是:“托收”指银行根据收到的指示(托收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和/或承兑;凭付款和/或承兑交单;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的一种结算方式。定义中的“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用以取得款项的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契约或其他类似单据,或除金融单据以外的任何其他单据。二、托收的当事人及其责任(一)托收的当事人1.委托人(Principal):指的是签发汇票并委托银行向国外的债务人收取票款的当事人,又称出票人。2.托收行(RemittingBank):指的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并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完成收款业务的银行,又称寄单行。3.代收行(CollectingBank):指的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债务人收取款项的银行,一般为托收行设在债务人所在地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4.付款人(Payer):在国际贸易中,付款人即进口方。5.提示行(PresentingBank):指的是跟单托收中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也称交单行。6.需要时的代理(Principal’sRepresentativeinCase-of-Need)指的是委托人为了防止因付款人拒付,而发生无人照料货物的情形,在付款地事先指定的代理人。(二)当事人的责任1.委托人的责任在国际贸易中,委托人实际上就是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他一方面与出口商建立买卖关系,另一方面与托收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作为出口商,委托人应履行的责任是:严格按合同约定向进口商按质、按量及时交运货物;向进口商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各种单据。作为委托人,出口商与托收行依据托收申请书(CollectionApplication)建立委托代理关系。2.托收行的责任(1)执行委托人的指示。(2)按托收申请书核实单据。(3)承担过失的损失。3.代收行的责任(1)对托收行指示的处理。(2)对单据的处理。(3)对货物的处理。(4)无延误地付款。(5)通知收款情况。4.付款人的责任托收项下付款人的主要责任是履行贸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在出口商向他提交了足以证明出口商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单据时,按合同规定汇款。当付款人收到代收行的付款提示时,由于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并不存在契约关系,所以,付款人对代收行是否付款,完全根据他与委托人之间所订立的契约义务而决定,即以委托人提供的单据足以证明委托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下的义务为前提。三、托收的种类(一)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是指委托人仅凭金融单据而不附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托收方式。常见的金融单据有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商业汇票等。(二)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是指附带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这种方式可以附带金融单据(如汇票),也可以不附带金融单据。通常所说的托收多指跟单托收,它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1.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是指委托人指示代收行在付款人付清款项后将单据交出。(1)即期付款交单(2)远期付款交单2.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是指委托人开立远期汇票,代收行收到汇票和单据,立即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人承兑后,代收行即交出单据,俟汇票到期进口方再履行付款义务。四、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一)《托收统一规则》的产生与发展(二)《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主要内容1.基本精神2.银行的义务与责任3.关于提示、付款、承兑等手续4.改变委托与拒付处理五、托收方式的特点(一)托收方式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二)资金负担不平衡(三)结算简单、迅速,费用较低六、托收的风险防范(一)出口商防范托收风险的措施(二)进口商防范托收风险的措施(三)银行防范托收风险的措施思考题1.汇款的主要当事人有哪些?2.汇款的三种方式各有何特点?3.汇款业务主要应用于哪些领域?4.如何拨付汇款头寸?5.托收的主要当事人有哪些?他们之间形成了何种业务关系?6.托收的特点是什么?7.出口商应采取哪些托收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