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一、高新技术企业定义: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组织与实施:1、领导小组A.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适时修订《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B.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C.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其认定工作;D.确定认定管理重要事项,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E.发布《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火炬中心A.向领导小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起草《发展报告》,供领导小组审议;B.提出修订《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的方案;C.受理认定机构提交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争议,并领导小组报告;D.协助领导小组检查认定管理工作及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对认定管理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建议报领导小组,并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E.组建全国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认定管理工作给予指导;F.对认定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建议取消相应资格;G.对公示无异议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担认定工作的专家及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管理;H.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及宣传、培训等事宜;3、认定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A.负责受理本地区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查;确定认定(复审)企业资格;B.根据本《工作指引》所规定专家的条件和要求,负责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C.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有关举报,并做出相应处理;D.接受企业或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申请,并进行复核。复核产生重大分歧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E.建立专家和中介机构信用制度。对在认定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经查实后在网上公告,且五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由省级科技、财政、税务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三、认定条件(共6个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研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专利(查标志或专利号)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查询期限:须在我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独占许可:全球范围、协议约定独占(排他性):技术供应方和第三方不得适用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技术领域具体分(八大类):(1)电子信息:8子领、56技术方向、3限制(2)生物技术:7子领、45技术方向、3限制(3)航空航天:1个子领、5技术方、3限制(4)新材料:5子领、35技术方向、17限制(5)高技术服务:1子领、10技术方向、2限制(6)新能源与节能:4子领、19技术、3限制(7)资源与环境:7子领、25技术方向、1限制(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6个子领、24技术方向、11限制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一定比例以上人员。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参与或管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人员,通常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研发活动。辅助人员是指参加研究开发项目或直接协助这些研究开发项目的熟练技工(如: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人员、编制计算机程序人员、文献检索人员等)。计算口径:全日制,按劳动合同鉴别兼职制,183天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研发活动(技术领域):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发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研发活动的判断方法:(1)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判断的原则是: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检查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研究开发项目的确定: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研发项目可能是一个大的商业性或一般技术性项目的一部分,商业项目中与研究开发活动无关的活动应予以剔除。研发费用核算:企业应设置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账目(即辅助帐)研发费用=内部研发费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的80%内部研发费用=人工费用+直接投入+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调试费用+其他费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境内委托研发费用+境外委托研发费用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具体包括:(a)人员人工: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b)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实验室的材料(化学品、动物等)购置费等。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c)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为研究开发项目建造或购买的建筑物,也包括一些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d)设计费用:针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绘图等。(e)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引发的进一步研究开发活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研究开发费用(f)无形资产摊销:因研发活动的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g)其他费用: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图书期刊参考资料费、图书馆借阅费、技术研讨会议会费、技术资料费;国内外专利申请、维持费用;差旅费等。(h)委托外部研发:是指委托企业外部机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研发机构)进行开发的项目,而且成果为企业拥用,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且委托外部开发费的发生金额合乎独立交易原则。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具体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四、评价方法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四项指标,加权记分须达到70分以上1、四项指标权重结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成长性指标20分2、指标分档:每项分六个档次(单选、近3年)A:0.80-1.0B:0.60-0.79C:0.40-0.59D:0.20-0.39E:0.01-0.19F:0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A:6项,或1项发明专利B:5项C:4项D:3项E:1~2项F.0项[说明]a.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b.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c.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d.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e.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近3年内平均数(建议以列表方式说明)A:4项以上B:3~4项(不含3项)C:2~3项(不含2项)D:1~2项(不含1项)E:1项F:0项[说明]a.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b.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c.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d.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5、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a)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b)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c)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d)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设施和设备;(e)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A:5项都符合要求B:4项符合要求C:3项符合要求D:2项符合要求E:1项符合要求F:均不符合要求6、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销售增长率(10分)总资产增长率(10分)计算方法如下: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销售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