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销商委员会章程2014年8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种子法、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名称、性质和宗旨名称:双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销商委员会性质:双禾经销商委员会是本公司所属产品经销范围内代表全体经销商在公司协调下对经销商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经销商推荐或选举产生(首届委员会成员由双禾公司推荐产生),是双禾公司经销商大会的常设机构,本组织对双禾公司和全体经销商负责。宗旨:代表和维护双禾公司全体经销商利益,保障双禾公司产品在经销商范围的合理、合法的使用经销权,保障双禾产品的市场秩序、创造维护公平、合理、安全、共赢的经销商经销环境。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经销商委员会由经销商及经销商代表推荐选举,并经公示60%以上经销商不反对产生。(首届委员会成员由双禾公司推荐产生)经销商委员会常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其中一名为公司人员)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首届会长、副会长经选举产生)双禾公司根据公司产品性质拟推荐成立晚熟品种和早熟品种两个委员会。经销商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模范经销公司产品、无串货、砸价等扰乱市场行为;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6.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7.经销商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经销商委员会人员数量不限,每个经销商委员单位应当至少推荐一名代表参加本委员会活动,并组成本委员会。第五条经销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大会一次,委员会会长负责和双禾公司协调提前7日将大会召开地址、时间、内容通知组织成员。第六条经销商委员会的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代表投票或举手表决,过半数以上通过。第七条经销商不得在委员会内发表针对其他经销商的人身攻击言论,经销商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谤、身体伤害等方式攻击其他经销商的,委员会经核实后须取消该委员资格。第八条委员会权利1.召集和主持经销商委员会大会;2.制定委员会章程,代表经销商、代理商,维护其合法权益;3.制定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年度各项活动策划;5.协调经销商与公司关系,协调、调节经销商之间的关系;6.监督双禾公司产品的合理使用,监督串货、砸价等扰乱市场的情况,有权对串货市场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监督执行处罚,处罚所得部分款项可作为委员会活动经费;7.组织换届改选经销商委员会;8.提出修订委员会章程的议案;9.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10.双禾公司和全体经销商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第九条委员会义务1.向双禾公司和全体经销商报告工作;2.执行经销商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3.接受双禾公司和经销商的监督;4.协助双禾公司宣传贯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市场方案;5.为各级代理商建立信息反馈平台;6.建议、监督双禾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与执行情况;7.受双禾公司委托研究与制定代理商运营管理与发展的相关制度;8.加快各级代理商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9.受双禾公司委托进行相关的市场调研,为渠道的优化和运营的有序开展提供详实数据和参考意见;10.组织推广先进经验,配和公司开展评选、表彰、宣传优秀代理商活动,促进各级代理商更好更快地开展工作;11.引导各级代理商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升职业道德,加强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12.承办双禾公司及全体经销商委托的其他工作。第十条委员会常设性活动1.组织经销商参观公司生产、包装、运输的全过程。2.组织经销商参观公司育种基地。3.组织经销商对下一年度公司销售政策提供参考意见。4.组织经销商旅游、培训、进行经验座谈交流活动。第三章组织费用第十一条费用管理由全体委员委托正副会长管理。如活动需公司特别赞助需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二条活动费用收支帐目由正副会长负责管理,每年以公示的方式向业主公布。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委员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委员会开会补充。委员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首界经销商委员会成立后具体工作将由委员会成员自行协商进行,公司负责指导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