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销商授权代理合同签订地点: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甲方的()产品市场、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双方声明:双方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一、总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为。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有效期为年。乙方的授权经销资格,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2、乙方需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以双方共同利益为重,遵守合同规定。如出现乙方违反规定或者乙方虚报隐瞒自身情况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风险保证金。3、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有效期限和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以下产品:。4、双方如需要续签本合同,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如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不通知对方,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进行债务清理。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名义,在甲方授权区域进行合法的有关甲方产品宣传和销售活动。2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包括产品销售支持、市场支持、技术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同时也有权向甲方投诉。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给乙方提供必要支持服务,如统一的定货和结算原则、统一的价格政策及统一的产品形象推广等。2、甲方向乙方提供定期免费的产品的销售培训、技术培训,以及有关企业文化培训,并在最快的时间里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3、甲方将不定期的向乙方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有关信息和资料。4、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样本等销售资料。5、甲方有权对客户的使用效果进行调查,对售后服务投诉,并保留对乙方处理的权利。6、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乙方或第三方给客户选型、安装不当或客户使用不当而引起的责任。7、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区域间串货现象的发生(经销商如发现,应第一时间向甲方反映),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的合法权益。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2、乙方必须做好售后服务,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各种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市场上诋毁甲方名誉或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在宣传活动中出现非甲方授权之内容。3、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因自身的产品安装和使用不当产生的投诉。4、乙方应定期与甲方交流当地的经营、市场、政策等变化情况,提出适合当地的策略和建议。5、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客户与甲方直接签订的合同,仍作为乙方的业绩,扣除实际发生费用后双方结算,乙方继续履行该合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6、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甲方客户资料,产品促销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如向第三方透露甲方保密3信息,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7、作为甲方品牌经销商,乙方不得经销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8、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合同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经销商代理内容1、乙方应先支付万元作为代理经销商的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责任全部退回。风险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7日内缴纳,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2、经销商选择以下方式进行代理(详见代理价格表):(1)甲方将产品按出厂价给予乙方进行销售,乙方可自行定价,销售赚取的差额归乙方。(2)甲方将产品按指定价格给予乙方进行销售,乙方须按指定价格进行销售,每台产品甲方给予乙方%的提成。五、利益与费用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让利部分规定如下: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应完成甲方产品销售额度为万元人民币。如乙方完成甲方销售额度超过万元,甲方可让利销售总额的%。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保证完成甲方产品的销售任务,如在合同期内乙方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2、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完成销售额包括乙方自销完成的销售额及乙方发展经销商、代理人完成的销售额,甲方业务人员及甲方其他经销商在本地区完成的销售额不计算在乙方销售额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成交的合同,合同额计算在乙方任务额内。3、乙方发生的正常业务费用及公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六、合同的解除41、任何一方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商业道德,故意损害对方利益,另一方可及时终止本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直至解除合同。a)合同终止时尚未执行的购销活动均失效。b)本合同终止时,双方需及时结清一切账款债务。七、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一方须在于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即告终止。2、合同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可预料、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等。3、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另一方承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义务。九、其他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有损于另一方利益的资料和文件。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