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研发合同甲方(委托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信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乙方(受托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信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拟委托有相应实力的机构为甲方进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研究开发。2、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机构,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特定的技术知识,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项目的研究开发服务。3、甲、乙双方已经就本委托研发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鉴于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于2014年月日签署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1.1本合同:指合同主体文本及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合同主体文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本合同双方:指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本合同双方亦称甲、乙双方或本合同各方。1.3合同总金额: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委托研发项目应获得的报酬之金额。1.4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雷击、洪水、地震及动乱、暴动、骚乱、罢工等,但不包括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1.5验收:包括本合作项下各阶段的工作成果之验收。1.6关联公司:是指一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共同被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合法机构。1.7背景知识产权:指本合同生效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或由合同一方或其关联公司在独立于本项目之外获得的知识产权。1.8前景知识产权:指在本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1.9商业利用:就专利权而言,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实施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就著作权而言,是指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作品的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发表、修改、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对作品进行使用;就有关技术秘密的权利而言,是指在不违反双方保密约定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含有该技术秘密的产品或使用该技术秘密方法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行为;就其他知识产权而言,是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本合同所称的商业利用还包括许可或授权他人进行上述行为。1.10研发成果:乙方在本项目的研发过程中所研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及所有相关研发文档以及上述技术成果的中间成果、过程材料。二、委托研发内容和成果提交乙方应按本合同所附的附件一《产品需求说明书》之要求完成研发任务;并根据本合同所附的附件二《产品研发进度计划》按时向甲方提交研发成果。三、委托研发计划3.1乙方应独立履行研发任务,并独立承担所有研发费用。3.2任何时候,甲方有权对《产品需求说明书》中的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如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和研发成本显著增加的,乙方有权酌情要求增加开发费用并适当延长工期。新增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后方为生效。3.3在研发期内,乙方同意每天就研发情况向甲方汇报。汇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甲方确定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认真履行此项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履行。每次汇报情况应进行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视为本项目的中间成果之一。3.4双方各自委派以下负责人对项目进展的重要阶段组织评审,共同研究解决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敦促合作对方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履行合同。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甲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征得甲方同意。四、验收标准和程序4.1验收内容本项目之验收内容为本合同附件一《产品需求说明书》列明之应完成内容。如发生本协议约定的3.2条之情形,则验收内容为变更后的《产品需求说明书》之内容。4.2验收程序及方式4.2.1本项目的验收程序4.2.1.1初验(1)乙方完成附件二《产品研发进度计划》的各个阶段性指标,并依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向甲方提交研发完成的相关成果及研发文档之日起日内,由甲方组织进行初验。从初验程序开始之日起日内,初验工作完成,甲方出具初验验收文件。(2)初验不合格的,由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再次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确定,但需给乙方预留至少天的准备时间;(3)乙方提交的研发成果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未能依约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发工作;(4)因初验不合格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研发成果的,视为乙方履行迟延。4.2.1.2终验(1)甲方在对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初验合格后,将成果投入试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小批量生产、投入市场、交第三方评测机构测评等),试运行个月后组织终验。从终验程序开始之日起日内,终验工作完成,甲方出具终验验收文件。(2)终验不合格的,由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再次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确定,但需给乙方预留至少天的准备时间;乙方提交的研发成果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未能依约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研发工作;(3)因终验不合格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研发成果的,视为乙方履行迟延。4.3质量保证期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保质期)为年(自最终验收完成且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证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后续的技术支持服务,并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对产品进行实时升级。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研发成果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自负费用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质量瑕疵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害,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前款所称的“质量缺陷”,是指乙方提供的研发成果不能满足甲方在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或者明示要求乙方达到的标准、用途、功能以及性能要求等。保证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仍应以合理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升级服务。五、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5.1合同总金额计算方式5.2合同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确定的项目委托开发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甲方以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帐号:5.3付款期限5.3.1首款(合同额%):万元(大写:万元整),付款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5.3.2中款(合同额%):万元(大写:万元整),付款时间:;5.3.3初验合格款(合同额%):万元(大写:万元整),付款时间:项目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5.3.4终验合格款(合同额%):万元(大写:万元整),付款时间:项目终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5.4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包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如基于本合同3.2条或其他原因需要新增费用的,双方需另外书面确认。5.5关于发票5.5.1乙方在收取每期费用前,应先向甲方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5.2由于乙方发票不合格而引起的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六、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保证本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甲、乙双方应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完成协作事项。6.1甲方的权利、义务6.1.1按期支付本项目委托研发的相应报酬;6.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其使用本项目必需的相关信息、数据、资料等;6.1.3甲方应指派一名代表与乙方进行及时联络,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与乙方代表举行会议;6.1.4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调研工作;6.1.5对乙方提交的研发成果及时进行验收,提出修改意见;6.2乙方的权利、义务6.2.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6.2.2按照约定完成本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向甲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的合理时间(年)内向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原理和技术上的指导与咨询,使甲方人员能正确熟练地使用本合同的研发成果;6.2.3乙方应运用合理的商业努力,根据本合同中确定的进度计划提供可交付物和相关咨询服务,为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的提供专业的咨询解答、培训、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服务;6.2.4乙方应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甲方进行及时的报告、联络,并监督、协调合同的执行;6.2.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状况,以保证甲方参与项目规划的进行。甲方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乙方应予以配合;6.2.6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本项目调研过程中及乙方提供本项目委托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7乙方负责承担因提供本项目的委托研发而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责任;6.2.8按本合同要求承担保密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义务。七、风险责任的承担7.1如果在项目研发过程中,作为本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尚未支付的经费,甲方不予支付;已交付的研发成果,甲方不予返还。7.2如果乙方在研发过程中因遇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研发工作失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尚未支付的经费,甲方不予支付;已交付的部分研发成果,甲方不予返还。“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研究的课题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研发方作了充分的主观努力,并且双方共同认可的该领域专家认为研发失败属于合理的失败。7.3如果乙方发现可能导致研发项目全部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在天内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或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损失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八、知识产权8.1甲方向乙方的提供任何文件、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构思、技术规范和测试规范)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授予非基于为甲方提供本合作项下委托研发之目的的使用权、任何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8.2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研发成果为乙方自行研究所得,或合法利用了他人或公有领域的信息和知识,不侵犯他人的版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也不违反乙方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或有关知识产权协议,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不会因为商业利用本合同的研发成果而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同意,若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侵犯了第三方专利权,乙方应当决定采取以下补救措施之一:(一)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获得第三方的许可;(二)修改或更换前述研发成果使其不侵权。8.3乙方提交的研发成果如涉及乙方的背景知识产权,为确保甲方或甲方指定、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商业利用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研发成果,乙方应就所涉背景知识产权给予甲方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世界范围内的、免费的、拥有分许可权的许可。8.4双方对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研发成果的归属约定如下:8.4.1就其前景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归甲方所有。8.4.2乙方在前景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基础上所研发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归甲方所有。8.4.3乙方只能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8.4条约定的研发成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商业利用8.4条约定的研发成果。8.4.4乙方欲就本合作项下的研究成果及衍生成果发表论文、著作的,须提前天将相关论文、著作复印件寄送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发表。8.5关于申请知识产权的约定8.5.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专利讨论会,由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甲方一起讨论技术方案。8.5.2如果甲方决定对本项目的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时限内提供技术方案相关信息材料。乙方未按时履行本条义务、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该立即纠正其违约行为。8.5.3如果甲方决定对本项目研发成果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登记材料的准备。乙方未按时履行本条义务、或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该立即纠正其违约行为。九、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为本合作项下的保密责任另行签订了保密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