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南溪县委办公室南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溪县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南溪县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中共南溪县委办公室南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26日2南溪县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实施方案栋梁工程是以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高校新生为援助和培养对象的大型社会公益事业。栋梁工程将经济资助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在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同时,培养他们在成长成才的同时回报社会,从而实现大学生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实现高尚的社会公益价值,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造就栋梁之材。我县自2008年正式开展栋梁工程扶贫助学活动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经县栋梁工程领导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一、活动主题落实惠民行动,关爱寒门学子;援助明日栋梁,培育民族精英。二、活动目的(一)积极响应“人才强国”战略的号召,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二)坚决贯彻中央工作部署,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保持社会和谐稳定。3(三)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倡导形成高尚的公益慈善取向,向寒门学子伸出援助之手,为我县跨越式发展培育栋梁人才。三、活动时间每年5月-9月。四、活动范围(一)县内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二)县内各类企业;(三)县内外各界爱心团体、爱心人士。五、捐赠方式(一)参加活动的县内各单位在自愿的前提下以集体名义进行捐赠,号召并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捐一天办公费,单位职工捐一天工资收入,企业捐一天利润,多捐不限。(二)社会各界爱心团体、人士自愿捐赠。(三)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可定向捐赠,数额较大的可设立以企业或个人冠名的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基金,具体操作事宜与县栋梁办协商,电话:0831-3322337。六、赠款缴纳方式(一)县内捐款:1.现金捐款:直接到县栋梁办缴纳现金并开具《四川4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县栋梁办存入财政专户(办公地址:南溪县洗脚田政府办公大楼2楼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转账:非农业银行转账的,可直接将捐款汇入财政专户;农业银行内部转账的,需先到县栋梁办开具缴款单后再汇入财政专户。(二)县外捐款:县外南溪籍或外地籍的爱心团体、人士捐款,可直接汇入指定账户并经确认后,由县栋梁办开具非税发票邮寄捐赠人。(三)县栋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所设财政专户为:收款单位:南溪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请在用途栏注明“转县栋梁办”);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溪县支行账号:478401040002894。七、受援对象条件(一)受援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南溪籍应届高中毕业生;2.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当年被高校本科正式录取并愿意就读,少数民族可放宽到专科;54.享受其他助学项目(如各级慈善总会、民政、工会、扶贫、教育、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助学项目)的学生除外。(二)受援学生家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孤、残及烈士子女,无正常经济来源;2.城乡低保户;3.农村建卡贫困户;4.家遇突发天灾人祸及重大疾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八、扶助形式及资助标准(一)扶助形式:1.县栋梁办直接扶助;2.县级有关部门扶助;3.企业直接扶助。(二)扶助资金类别:1.栋梁工程助学金;2.考入北大、清华的新生特别助学金;3.企业扶助金。(三)资助标准:1.考入北大、清华新生,每人10000元;2.考入一本新生,每人3000元;63.考入二本及部分专科新生,每人2000元;4.市级和县级部门援助以及企业直接援助的,按各自确定的标准执行。九、援助程序(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省栋梁办下发的《栋梁工程待援学生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二)申请人所在学校核实其家庭条件,签注申请人的品德、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提供户籍、家庭经济状况等证明材料(如是残疾、烈士子女、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并由所属村民委员会(社区)、乡镇民政办负责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议,签注具体意见,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学校、乡镇应同时对申请人进行公示,五日后将无异议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统一报送县教育局。(三)县教育局将审查合格的材料交由县栋梁办逐一审核并随机实地抽查申请人家庭状况,以确定待援学生名单,并提交县栋梁工程领导组审批确认后公示,五日后将无异议的待援学生进行援助。(四)按照市栋梁工程实施方案,在我县学校就读的其他区县或市外学生,由就读学校指导学生填写《栋梁工程待援学生申请登记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栋梁办负责7援助。十、工作步骤整个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工作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和组织实施阶段阶段。(一)准备阶段(5月)调整和补充县栋梁工程领导组成员,召开县栋梁工程领导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为工作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1.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系统进行宣传动员。2.各高中学校开展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核实工作,建立贫困生档案和数据库,向在校贫困生宣传栋梁工程扶贫助学活动内容。3.借助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倡导高尚的公益慈善取向,加强对栋梁工程主要活动、爱心团体、爱心人士及受援学生典型的宣传报道。(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9月)1.7月—8月上旬,援助申请和资格审查。高考成绩和高校录取线公布后,学校指导有申请意愿的学生填写《申请登记表》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援助程序提交各级8各部门审查。2.7月—8月,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一日捐”活动。县栋梁办接受社会各界的捐款,并同步公示。3.8月中旬—9月上旬,县栋梁工程领导组审批确定受援学生名单并公示。召开栋梁工程捐赠大会,统一发放助学金。十一、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有关政策(一)栋梁工程所募捐款只能用于援助全县范围内符合受援条件的贫困大学新生,严禁挪作它用。严格按照国家对公益事业捐赠资金的管理规定,县栋梁办设立专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活动结束后将募集资金收支明细表报送县栋梁工程领导组、市栋梁办,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及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当年募集的资金未使用完的移作下年使用。(三)企业的捐赠资金可以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四)凡单位和个人直接认捐的贫困大学生,在县栋梁办的指导下由认捐的单位和个人兑现助学金,并与受援学生签订捐赠协议和承诺书,上报市栋梁办备案,避免重复受援。9(五)所募捐款由县栋梁办统一接收并出具合法票据。(六)其他各类扶助大学新生的助学项目全部纳入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附件:栋梁工程待援学生申请登记表2011年5月26日主题词:栋梁工程公益活动方案通知中共南溪县委办公室2011年5月26日10栋梁工程待援学生申请登记表序列号:[栋待第号]学生基本情况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有何特长家庭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区号)E-mail就读中学校名邮编详细地址学校联系电话(区号)高考总分录取大学(本项要有录取通知书后补入)录取专业受表彰情况是否省市优生优干体育尖子有否作品论文发表是否奥林匹克赛获奖者是否“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高考成绩中有否单科优秀学生家庭情况主要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关系年龄职业岗位状况工作或学习单位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家庭年收入家庭存款人均月收入家庭举债是否特困户、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患病情况是否位于老少边穷地区主要经济困难举要11简述对栋梁工程公益事业的认识申请资助方式(奖学金、助学金可同时选择,贷〈借〉款只能单选)栋梁工程奖学金栋梁基金贷款(借款)栋梁工程助学金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鉴定意见学生就读中学校鉴定意见单位(签章有效)年月日学生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定意见单位(盖章有效)年月日教育局审核意见单位(签章有效)年月日栋梁工程审定意见单位(签章有效)年月日注:1、填表者在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栋梁工程奖、助(贷)学金申请须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善相关手续,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未获得援助的责任。2、请如实填写此表,若弄虚作假,需承担相应民事、刑事责任。3、请各级鉴定单位严格审查,对本表所列各项情况逐一核实,体现法律意识,彰显社会公平。4、请附学生本人近期免冠寸照1张,学生证、身份证、团员证、高三年级成绩单、获奖证书、高考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低保证、医疗证明、残疾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有效)12各1份,栋梁工程奖、助(贷)学金亲笔书写申请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