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投建设运营管理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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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投建设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交投睿郡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广州交投建设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经过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2017-440105-70-03-008697)批准,广州交投睿郡置业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交投建设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广州交投建设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交投睿郡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020-3439791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谭工、姚工联系电话:020-8331360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866213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万平方米,拟建造综合性商务写字楼,包括三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共有2座塔楼和1座裙楼(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为塔楼T1,塔楼T1为自用办公、出租办公及服务式公寓,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塔楼T2为出售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裙楼T3为出租办公楼及商业配套,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主体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最大单跨小于39米,最终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2.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2.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3.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勘察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2.2设计部分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及超出红线范围的市政配套设施(道路、永久用电、永久用水、燃气等,按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基于BIM技术的设计应用,完成规划设计、修详规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精装修工程(含软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电气工程(含永久用电、建筑智能化及泛光照明)、通风空调工程、园林景观、人防工程、标志标识设计、室外与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燃气、电信)、电梯、擦窗机、外水、外电、有线电视、办公设施设备及公寓部分家具及家电设备、发电机安装及环保工程、白蚁防治、栏杆工程、厨房设备、室内游泳池设备等工程的设计工作。以上设计内容包含幕墙、钢结构、智能化等专业的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完全达到施工和验收标准。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1)完成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修详规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3)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4)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5)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6)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确保达到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标准。(7)负责完成设计BIM成果制作和应用,负责1:100沙盘模型制作及项目动画介绍(不少于5分钟)。(8)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9)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10)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11)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4.设计进度和成果文件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款。2.3施工部分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管理,包括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门窗工程(铝合金门窗,防火门,入户门),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土建工程(含基坑内支撑拆除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梯配套工程不含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等)、精装修(不含软装工程)、发电机安装及环保工程、人防工程、白蚁防治、栏杆工程、擦窗机工程、标志标识、室外工程(包括园林绿化、小区道路、广场、景观、室外给排水管网)、外水外电(含临水临电、永久用水及永久用电)、有线电视、室内游泳池设备等的施工,并制作施工管理BIM;不含办公家具及设施设备、公寓部分家具及家电设备、厨房设备购置及安装。(2)负责办理临水临电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3)红线内的清表工作。(4)现场三通一平。(5)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6)全力协助及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9)承包人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报批、施工、维护等。(10)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11)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12)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13)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招标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万平方米,拟建造综合性商务写字楼,包括三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共有2座塔楼和1座裙楼(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为塔楼T1,塔楼T1为自用办公、出租办公及服务式公寓,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塔楼T2为出售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裙楼T3为出租办公楼及商业配套,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主体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最大单跨小于39米,最终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4、招标控制价:830651597.23元;其中:(1)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808903802.4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定为33484891.21元,暂列金额暂定为58704565.04元);(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0365794.74元;(3)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382000.00元。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4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15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19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的资质条件:4.1投标人需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1)、(2)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师事务所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4.2投标人或拟分包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勘察资质,则由拟分包勘察单位提供。)注:(1)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2)仅具有4.1(1)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当将建设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4.1(2)所要求的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4.1(2)所要求的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应当将建设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4.1(1)条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投标人若不具备4.2所要求的勘察资质的企业,应当将建设项目中的勘察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勘察资质的企业。拟分包勘察或设计单位可不同一个单位。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业务及分包单位名称,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分包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承接勘察、设计、施工分包的单位,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2施工负责人(可兼项目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3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7、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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