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2014年7月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各位同事:大家上午好!按照公司人事部的安排,今天上午我与大家共同探讨依法合规经营问题。这是一个既专业又宽泛的题目,我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结合公司近年来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法律纠纷的实例,与大家共同探讨。先解释“依法”与“合规”两个词:与“依法”连用的词很多,例如依法治国(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依法行政(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纳税(公民自觉依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等等,总的意思是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合规”通常意义上多指符合规定、合乎规矩等。用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领域便成为专业名词。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风险的界定来看,银行业的合规特指“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标准”。瑞士银行家协会的定义是“使公司经营活动与法律、管治及内部规则保持一致”。COSO的定义是“与目标连用,具体指必须致力于遵守企业主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今天我主要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二、今年公司合同检查情况三、公司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分析四、对依法合规经营的认识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出现过多起涉诉案件,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等案件。与此同时,也出现过不同方面的法律风险实例。比如蒙古出口退税纳税风险、苏里格耕地占用税纳税风险、煤层气市场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下面我选择几个典型案例做一介绍。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一)建设工程承包纠纷案2009年,公司某单位承揽了天津市某建设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工期紧,该单位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浙江某单位(分包商)。该分包商也不能保证按期交工,又把部分工程再次转包给一个自然人(包工头)。在随后的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施工进度缓慢,严重拖延工期。由于我方是总承包单位,为了加快工程进度,还为负责部分工程的包工头垫付了近100万元的资金(雇佣设备、人员的费用)。为了防止包工头赖账,该单位与浙江某单位、包工头签订了三方抵账协议,说明这100万元是我方垫付的,将来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同时约定包工头组织施工的工程款由我方直接支付给包工头,浙江某单位负责提供发票。整个项目延期完工,在进行结算时,发生了纠纷。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一)建设工程承包纠纷案2010年11月,该分包商和包工头发生矛盾,要求我方终止三方抵账协议,不能将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理由是他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果我方直接支付给包工头,该分包商将起诉我方。包工头按三方抵账协议也一直向我方索要工程款,并声称一旦我方不予给予,就起诉我方。我方陷入了困境。在三方僵持过程中,分包商浙江某单位、包工头及包工头雇佣的4名农民工,先后提起诉讼,纷纷要求我方支付工程款…最后这个案件几乎全部败诉,牵涉了公司大量的人力、财力。经验教训: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自己没有施工能力,又转包给另一家没有施工能力的单位);违法进行工程转包(总承包合同要求不得转包);违反公司规定,私自签订三方抵账协议。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二)虾池污染赔偿案2012年5月,黄骅市4村民声称其承包的600亩虾池受到了原油污染,遂向法院起诉。原告向法院提供了环保局水质监测站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虾池的水中含有原油物质和化学剂。原告指认污染物是因为我公司在虾池周围的油井进行施工作业造成的,要求赔偿直接损失110万元及其他收益80万元。公司共有三个单位先后在虾池周围进行工程施工。我方单位声称是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的,在施工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原油污染事件,并且有油田公司在油井交井记录单上的签字、盖章确认。法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一审判决油田公司和我公司共同承担110万元的直接损失。对方不服,已提出了上诉,油田公司和我方不服,也提起了上诉。经验教训:输掉官司的可能性非常大;环保意识需要加强,环保能力需要提高。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三)劳动争议案2011年我方与某民营公司签订了钻井工程合同和HSE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由民营公司承担其所雇人员伤亡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2011年12月该民营公司员工杨某进行井架拆甩作业时,被吊车大钩扫碰,从3米高的井架掉落导致双腿骨折。事件发生后民营公司积极安排专人处理此事,杨某在治疗期间的住院、手术、护理、营养等费用全部由民营公司承担,共计8万多元。住院4个多月后,经协商,民营公司支付杨某6万元,让其先回家护理、养伤。2012年10月,杨某与民营公司协商赔偿问题,由于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杨某将我方起诉,要求确认与我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三)劳动争议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方向法院提交了我方与民营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杨某与民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民营公司为杨某购买的医疗保险凭证,这些证据均证明杨某系民营公司员工,既未与我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雇佣关系。法院最终认定杨某与我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经验教训:在分包工程时,既要关注我方与民营公司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免责);也要关注民营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即选择合格的分包商。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四)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2011年8月,公司某单位长庆项目部在青海省民和县为青海国融红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两口井的压裂施工。第一口井顺利完成,第二口井在地层超压的情况下完成施工。对方以该井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155万元。2012年10月,我方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青海国融红杉公司给付我方工程款119.9万元。由于青海国融红杉公司不实行判决给付义务,我方于2013年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4年5月我方收到法院强制执行工程款和预期给付滞纳金124.8万元,此案终结。经验教训:本案可作为公司一个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对其他类次纠纷的解决有指导意义。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五)拖欠工程款案2011年,公司某单位为某民营企业施工3口煤层气井,包括钻井、录井、测井、试气压裂等工程,涉及标的2,078万元,并于2011年12月办理正式开票结算手续。2012年8月按对方要求,将结算资料提交对方后,对方承诺在核对无误后办理付款。之后该单位多次与对方进行沟通,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2013年4月再次向对方发出催款函,要求对方在当月支付全部款项,如不能按期支付我方将采取包括诉讼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对方不但拖延付款,还拒不签认欠款确认书。为了依法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我方采取了公证送达等方式,在不断催要工程款的同时,积极收集证据,准备提起起诉。与本案例相似的还有两个,都出现在煤层气市场,一个涉及金额1077万元,一个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风险都很大。经验教训:①慎重选择甲方;②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六)蒙古出口退税纳税风险根据施工的需要,2007-2009年期间公司有关钻井公司出口蒙古国钻机一批。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钻机出境时,已按正式报关程序进行出口报关,并且办理了出口退税申报。由于工作量骤减,出境的钻机在2010-2011年期间陆续复运进境。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备进境的当天应该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并补缴相关增值税和关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入境时只向海关交了保证金,海关便给予了放行,该补缴的增值税和关税一直没有交。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六)蒙古出口退税纳税风险201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海关向我公司追征增值税和关税,应补交增值税1,842万元,关税516万元,涉及滞纳金1,200多万元。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最终补交了增值税和关税2,358万元,减免了滞纳金。经验教训:①严格执行“出口退税、进口交税的”出口退税政策,不能有侥幸心理;②各个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各个环节不能出差错;③不能相信个别政府工作人员的违规承诺。一、近年来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案件情况(七)苏里格耕地占用税纳税风险201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地税稽查局专门针对苏里格地区中国石油所属单位进行了税收检查,共检查中国石油6个单位,其中合作开发单位五个,加上长庆油田,共查补耕地占用税18亿元。其中,我公司油气合作分公司补交耕地占用税1.67亿元,而且,最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补缴数额不足。这件事起因复杂,难以评说。但是,国家对耕地占用税是有规定的,我们和其他兄弟单外一样,既没依法缴纳也未做认真评估,不能说没有侥幸心理。二、今年公司合同检查情况按照公司安排,今年4-6月份,由企管法规与质量管理处牵头,部分机关处室和二级单位参加组成检查组,对公司24个单位,2010-2014年的31,208份合同进行抽查,检查合同9,291份,发现问题3,844项。这是一次比较全面的检查,其目的就是对合同管理现状进行剖析,深入查找合同管理中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检查报告已上报公司,充分肯定在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标准、严格合同审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绩效考核及加大事后合同治理等六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问题。我今天主要讲一讲问题,目的是提醒大家在哪些方面多做工作。二、今年公司合同检查情况(一)合同文本规范方面1.合同文本内容不齐全、不规范。例如,合同主体名称不正确;质量标准错误、过期或缺少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地点不明确;文本中缺少合同价款及价款构成等重要商务性条款;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适用税率及税种错误;合同附件未在主合同中提及;合同内容相互冲突,表达不清。合同文本的不规范,一是容易造成合同纠纷,二是造成公司直接损失。危害:小错容易酿成大损失。2.合同文本内容与中标通知书、谈判内容不符。例如,合同标的内容超出招标标的范围;谈判记录是一个价格,签订合同另是一个价格。危害:没有严肃性;容易造成利益输送。3.合同文本适用错误。例如,建设工程采用承揽合同文本,不能完全表述建设工程的要求。危害:容易产生纠纷。二、今年公司合同检查情况(二)合同签订方面1.事实性事后合同仍大量存在。例如,石油工程分包、房屋租赁、修理修缮等年度性合同事后签订的比例大,既有客观原因,主要还是主观原因。危害:先干活,后签合同,未签合同时出现的纠纷特别是出现安全、环保事故谁负责?2.存在拆分合同行为。主要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合同中。估计目的有三种:一是规避招标;二是规避上级审批;三是违反规定自行确定服务商。危害:容易造成利益输送。二、今年公司合同检查情况(三)合同履行方面1.存在违约行为。在社会市场签订的收入合同,对方存在拖欠工程款等违约行为。例如,总包公司2013年3月与远东能源签订的煤层气7份合同,逾期支付工程款4000多万元,存在较大风险。我方部分单位长期拖欠其他单位货款、工程款,同样存在法律风险和信誉损失。危害:收不回工程款造成损失;长期拖欠其他单位货款有损公司信誉。2.未严格按合同规定明细项目执行。例如,合同履行验收单据与合同明细不一致;合同中描述的是一种项目,而实际履行是另一项。3.合同履行中付款不规范。例如,合同履行(付款)审批表不真实;建设工程合同未经过审计,利用外部账户付款。二、今年公司合同检查情况(四)合同前置准备方面1.签约依据不符合相应要求。例如,合同的签约依据没有涵盖全部合同标的内容;物资计划未经批准先签订合同。2.未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标。例如,应当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某单位将建设工程合同,合同金额达250多万元,拆分成合同编号为11个承揽合同,规避上级审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二、今年公司合同检查情况(五)合同管理基础工作方面1.部分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备。例如,有的单位为制定合同管理细则,有的单位合同制度职责还不清晰,业务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2.合同档案及合同专用章管理不规范。例如,有的单位合同档案资料不全;有的单位只将合同文本存档;有的单位未合做到同专用章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