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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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一、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概述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内容三、城市抗震防灾的主要措施四、城市防灾系统规划基本知识一、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概述1.城市防灾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根据城市自然环境、灾害区划和城市地位,确定城市各项防灾标准,合理确定各项防灾设施的等级、规模;科学布局各项防灾措施;充分考虑防灾设施与城市常用设施的有机结合,制定防灾设施的统筹建设、综合利用、防护管理对策与措施。2.城市防灾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城市防灾工程系统主要由城市消防工程、防洪(潮汛)工程、抗震工程、防袭工程及救灾生命线系统等组成。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1)城市消防工程系统城市消防工程系统有消防站(队)、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等设施。消防工程系统的功能是日常防范火灾、及时发现与迅速扑灭各种火灾,避免或减少火灾损失。(2)城市防洪(潮、汛)工程系统城市防洪(潮、汛)工程系统有防洪(潮、汛)堤、截洪沟、泄洪沟、分洪闸、防洪闸、排涝泵站等设施。城市防洪工程系统的功能是采用避、拦、堵、截、导等各种方法,抗御洪水和潮汛的侵袭,排除城区涝渍,保护城市安全。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3)城市抗震工程系统城市抗震系统主要在于加强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抗震强度、合理布置避灾疏散场地和道路。(4)城市人民防空袭工程系统城市人防工程系统由防空袭指挥中心、专业防空设施、防空掩体工事、地下建筑、地下通道以及战时所需的地下仓库、水厂、变电站、医院等设施。城市人防工程系统的功能是提供战时市民防御空袭、核战争的安全空间和物资供应。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5)城市救灾生命线系统城市救灾生命线系统由城市急救中心、疏运通道以及给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组成。城市救灾生命线系统的功能是在发生各种城市灾害时,提供医疗救护、运输以及供水、电、通讯调度等物质条件。3.城市防灾规划中的几个名词(1)抗震设防地区:指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和今后有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2)生命线工程:指对城市功能、人民生活和生产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供水、供热、交通、通讯枢纽、医疗卫生、消防等工程系统。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3)抗震设防区划:根据一个城市内不同地区(段)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历史地震的区别,反映其地震作用强度和震害分布差异,在综合考虑城市不同地区段)功能和工程结构特点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地区的设防烈度和设计动参数。(4)次生灾害:指地震时由于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等破坏或地表的变化(如滑坡、地裂、错动、喷砂等)而引起的二次或三次灾害。诸如因地震引起的水灾、火灾、爆炸、海啸、有毒物质的扩散、放射物质的逸散、疫病蔓延等。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内容1.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抗震设防地区内的城市和大型工矿企业都必须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大型工矿企业抗震防灾规划由企业组织编制,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2.抗震防灾规划的主要内容工程震害预测;抗震设防区划;生命线工程、房屋、工程设施及设备的抗震设防和加固;地震次生灾害的预防;避震场地的布置和疏散道路的安排;震时应急反应和工程排险抢修预案等。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三、城市抗震防灾的主要措施1.确定救灾体制在城市政府的领导下,下设自救区、通讯中心、救护中心、物资集散中心,形成有机的防、救系统。2.确保疏散通道对外交通应该多个出口,以方便城市间的相互救援。疏散道路的宽度应满足两侧的建筑物震塌时中间的车行道仍能畅通。道路宽度=两侧建筑高度之和/2+15米3.预留避震疏散地绿地、体育场地、学校操场和城市干道可做避震疏散地。疏散半径的确定,按步行2小时,步行速度1.5-2公里/小时计,一般服务半径在3公里左右,避难场所面积按2平方米/人考虑。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三、城市抗震防灾的主要措施4.确保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如多水源,环网,管道采用柔性接口,尽量保留原有河道和水体等等。5.防止次生灾害迁出易燃、易爆、有毒的工厂、仓库,加固河湖水库堤坝和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6.加强工程的抗震设防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四、城市防灾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1.城市防灾措施(1)政策性城市防灾措施政策性城市防灾措施建立在国家和区域防灾政策基础上,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城市总体及城市内各部门的发展计划是政策性防灾措施的主要内容。政策性防灾的另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建立与完善。政策性防灾的另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建立与完善。近年来,我国立法机关相继制订并完善了《城市规划法》、《人民防空法》、《消防法》、《防洪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指导城市防灾工作起了重要作用。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四、城市防灾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2)城市工程性防灾措施城市的工程性防灾措施是在城市防灾政策指导下,建设一系列防灾设施与机构的工作,也包括对各项与防灾工作有关的设施采取的防护工程措施。城市的防洪堤、排涝泵站、消防站、防空洞、医疗急救中心、物资储备库,或气象站,地震局、海洋局等有测报功能的机构的建设,以及建筑的各种抗加固处理,管道的柔性接口处理方法等,都属于工程性防灾措施的范畴。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城市主要灾害的防灾对策、防灾标准(1)城市防洪、防涝标准防洪标准是防洪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指防洪对象应具备的防洪(或防潮)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或潮位)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防洪标准(重现期·年)等别重要程度城市人口(万人)河(江)洪、海潮山洪泥石流Ⅰ特别重要城市≥150≥200100~50〉100Ⅱ重要城市150~50200~10050~20100~50Ⅲ中等城市50~20100~5020~1050~20Ⅳ一般城镇≤2050~2010~520城市的等别和防洪标准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城市抗震标准地震有两种指标分类法。一种,是按所在地区受影响和受破坏的程度进行分级,称为地震的烈度。在我国,地震烈度分为12个等级,其中6度地震的特征是强震,而7度地震则为损害震。因此,以6度地震烈度作为城市设防的分界,非重点抗震防灾城市的设防等级为6度,6度以上设防城市为重点抗震防灾城市。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另一种,是按震源释放出的能量来划分地震的等级,称为地震的震级,地震释放的能量越大,震级越高。震级是通过地震记录仪器所显示数据反映出来的,目前有记录的地震都未超过9级。一般说来,震级小于2.5级时,人一般感觉不到,而震级大于5级时,就可能造成破坏。6度及6度以下的城市一般为非重点抗震防灾城市,但并不是说这些城市不需要考虑抗震问题;6度地震区内的重要城市与国家重点抗震城市和位于7度以上(含7度)地区城市,都必须考虑城市抗震问题,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3)城市消防标准当建筑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沿街建筑应设连接街道和内院的通道,其间距不大于80m(可结合楼梯间设置);建筑物内开设的消防车道,净高与净宽均应大于或等于4m;消防道路宽度应大于3.5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m;尽端式消防道的回车场尺度应大于等于15m×15m;高层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长边设消防车道;超过3000座的体育馆、超过2000座的会堂、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展览馆、博物馆、商场,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4)城市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城市人防规划需要确定人防工程的总量规模和人防设施的布局,预测城市人防工程总量首先需要确定城市战时留城人口数。一般说来,战时留城人口约占城市总人口的30%~40%左右。按人均1~1.5㎡的人防工程面积标准,则可推算出城市所需的人防工程面积。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3.城市主要防灾工程设施的布局(1)城市防洪、防涝工程设施城市的防洪、防涝工程设施主要由堤墙、排洪沟渠、防洪闸和排涝设施组成。(2)城市抗震设施城市抗震设施主要指避震和震时的疏散通道及避震疏散场地。城市避震和震时疏散可分为就地疏散,中程疏散和远程疏散。就地疏散指城市居民临时疏散至居所或工作地点附近的公园、操场或其他旷地;中程疏散指居民疏散至约1-2km半径内的空旷地带;远程疏散指城市居民使用各种交通工具疏散至外地的过程。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①疏散通道城市内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一般为城市主干道,通向市内疏散场地和郊外旷地,或通向长途交通设施。对于10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至少应有两条以上不经过市区的过境公路,其间距应大于20km。②疏散场地不同烈度设防区域对疏散场地的要求也不同,人均避震疏散面积见下表。对避震疏散场地的布局有以下要求:远离火灾、爆炸和热辐射源;地势较高,不易积水;内有供水设施或易于设置临时供水设施;无崩塌、地裂与滑坡危险;易于铺设临时供电和通讯设施。城市设防烈度6789面积(m2/人)1.01.522.5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3)城市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消防望塔等。其中,消防指挥调度中心一般在大中城市中设立,主要起指挥调度多个消防队协同运作。望塔等设施目前一般结合较高建筑物设置,各城市中,消防站和消火栓是必不可少的消防设施。①消防站分级消防站主要按占地和装备状况划分为三级:一级消防站拥有6-7辆车,占地3000平方米左右;二级消防站拥有4-5辆车,占地2500平方米左右;三级消防站拥有3辆车,占地2000平方米左右。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②消防站设置要求在接警5分钟后,消防队可达到责任区的边缘,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宜为4-7km2。1.5-5万人的小城镇可设1处消防站,5万人以上的小城镇可设1-2处;一些地处城市边缘或外围的大中型企业,消防队接警后难以在5分钟内赶到,应设专用消防站。③消防站布局要求消防站应位于责任区的中心;消防站应设于交通便利的地点,如城市干道一侧或十字路口附近;消防站应与医院、小学、幼托以及人流集中的建筑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以防相互干扰。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消防站应确保自身的安全,与危险品或易燃易爆品的生产储运设施或单位保持200米以上间距,且位于这类设施的上风向或侧风向。④消防栓设置要求消防栓沿道路设置,靠近路口,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20米。当路宽大于等于60米时,宜双侧设置消防栓。消防栓距建筑墙体应大于50厘米。(4)城市人防工程设施人防工程设施在布局时总体上有以下要求:避开易遭到袭击的重要军事目标,如军事基地、机场、码头等;避开易燃易爆品生产储运单位和设施,控制距离应大于50米;避开有害液体和有毒重气体贮罐,距离应大于100米;人员掩蔽所距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不宜大于100米。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另外,人防工程布局时要注意面上分散,点上集中,应有重点地组成集团或群体,便于开发利用,便于连通;单建式与附建式结合,地上地下统一安排,注意人防工程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4.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防灾措施城市生命线系统包括交通、能源、通信、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的“血液循环系统”和“免疫系统”。城市生命线系统有其自身的规划布局原则,但由于与城市防灾关系密切,其防灾的要求应特别强调。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第十二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1)设施的高标准设防一般情况下,城市生命线系统都采用较高的标准进行设防,如广播电视和邮电通信建筑一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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