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四中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长教办字[2015]9号《长治市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整治方案,具体如下:一、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学校高中招生行为,努力破解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不公平因素,净化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二、整治目标1、严格招生秩序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长治市教育局招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招生,严格按照招办的录取名单录取学生,绝不擅自招生或无计划招生。2、严格招生范围严格执行市局给我校划定的招生范围,绝不擅自更改招生范围,到县区甚至是外地市招生。高中招生保证在市教育局招办的领导下只录取市教育局招办录取名单之内的学生。3、绝不擅自招生学校高中录取均是在教育局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绝不擅自组织招生;绝不以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奖励招生人员、虚假宣传、与学生提前签约、要求学生提前交费、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有偿招生等不正当手段强拉生源;绝不接受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4、严禁招生乱收费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绝不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收取高收费学生。从今年开始不收择校生,绝不有偿委托单位和个人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5、严格规范学籍注册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学籍注册办法进行学籍注册,严格按照教育局招办下达的录取名单进行学籍注册工作。严格做到人籍一致,不为其他区域或其他学校的学生空挂学籍。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执行,制定《长治四中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4月10日至5月31日)按照市教育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学校出台的整治方案,对涉及2015年秋季高一招生入学的教务处工作人员、全体班主任召开学校规范招生考试工作专题会议。并在现有的学生、家长中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学校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广泛的宣传达到让社会各届支持,让家长考生理解,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督促落实阶段(贯穿活动全过程并延伸到2015年12月)严格执行《长治四中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规范我校的招生秩序,积极接受上级部门、家长、学生的监督。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贯彻落实《长治四中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领导组组长:韩伟平副组长:张东升朱敏杰岳剑波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校长是贯彻落实我校实施方案的第一责任人,教务处为直接责任处室。(二)建立责任体系学校严格执行制定的整治方案,韩伟平校长负总责,张东升书记具体负责,教务处具体操作和实施,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体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合力攻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严守工作纪律相关人员务必在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长治四中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要求相关人员务必保证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四)形成长效机制学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进行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持之以恒抓落实,优化我校的教育环境,推动建立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四中。五、问责办法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进行问责,对因玩忽职守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学校依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长治四中建立专项治理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校长办公室电话:0355-3090858张书记办公电话:0355-3528611朱校长办公电话:0355-3528602教务处办公电话:0355-3130771办公室办公电话:0355-3130779举报邮箱:cz04wj@126.com长治四中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