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庭笔录时间:20XX年X月X日XX时XX分至XX时XX分地点:刑事审判庭是否公开审理:是旁听人数:XX人审判人员:审判长饶刚陪审员章国锋陈碧颖书记员:郑舒欣汤翰林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杰、胡小婷、周亮亮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记录如下: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鼓掌、喧哗、吵闹,如对庭审活动有意见,可在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材料;4、请关闭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书记员:请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入庭就座。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押到候审,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外等候传唤,请指示。2审判长: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现在开庭,请法警将三名被告人刘杰、胡小婷、周亮亮带入法庭。审判长:传被告人刘杰胡小婷周亮亮到庭。审判长:现在查明被告人情况,被告人姓名?被告人:刘杰审判长:是否还有别的姓名?被告人:还有们叫我杰杰审判长:出生年月?被告人:1973年11月29日审判长:民族?被告人: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被告人:高中审判长:户籍地?被告人:杭州市拱墅区审判长:住址?被告人:杭州市流水苑17幢1单元102室审判长:工作单位职务?被告人:现在无业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罚?被告人:96年因流氓罪5年有期徒刑,2000年5月份释放审判长: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时间?被告人:有,3月11日被逮捕审判长:是否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是什么时间?被告人:是,6月11日3审判长:现在查明被告人情况,被告人姓名?被告人:胡小婷审判长:是否还有别的姓名?被告人:没有了审判长:出生年月?被告人:1976年2月16日审判长:民族?被告人: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被告人:大学本科审判长:户籍所在地?被告人:在温州审判长:住址?被告人:杭州市中大凤栖花园8幢1单元601室审判长:工作单位职务?被告人:科技报社当记者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罚?被告人:没有审判长: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时间?被告人:有的,3月11日审判长:是否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是什么时间?被告人:是,6月11日收到的。4审判长:现在查明被告人情况,被告人姓名?被告人:周亮亮审判长:还有没有其他名字?被告人:没有审判长:出生日期?被告人:1976年2月3日审判长:民族?被告人:满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被告人:研究生审判长:户籍地?被告人:杭州审判长:现在住址?被告人:杭州市浙大求是新村20幢203室审判长:工作单位职务?被告人:工商银行信贷客服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罚?被告人:没有审判长: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时间?被告人:有,3月11日被逮捕审判长:是否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是什么时间?被告人:收到,6月11日5审判长:现在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合议庭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饶刚、张国锋、陈碧颖组成,由饶刚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郑舒欣、汤翰林担任本法庭记录;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的检察员许明毅,陈建,潘学谦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刘杰委托,杭州市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陈、潘秀兰出庭为其辩护;受被告人胡小婷委托,杭州市泽厚律师事务所沈爽爽出庭为其辩护;受被告人周亮亮委托,杭州泽厚律师事务所劳子贞出庭为其辩护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人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回避。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不申请。审判长: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向法庭提出证据,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勘验或者检查、鉴定。被告人还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了?被告人:听清了。审判长: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论及宣判。公诉人是否有异议?公诉人:无异议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辩护人:无异议。(该段可能会增加关于庭前质证的内容)6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杭检刑诉〔2003〕07号被告人刘杰,男,1973年1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122197311292154。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所在地为杭州市拱墅区和睦新村8-21-202,现暂住杭州市流水东苑17幢1单元102室,无业。曾于1996年因流氓罪(打架)被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南郊监狱服刑,于2000年5月刑满释放。2003年2月16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杭州市西湖景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3月11日被依法逮捕。被告人胡小婷,性别:女,1976年2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330321197602160501,籍贯:浙江温州,现住址为杭州市中大凤栖花园8幢1单元601室,民族:汉,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政治面貌:团员,工作单位及职业:浙江省政府4号楼,浙江科技报记者。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于2003年2月17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景区分局刑事拘留。被告人周亮亮,男,1976年2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106760203043,满族,文化程度研究生,家住杭州市西湖区求是新村11幢306室,工作单位为工商银行杭州市保俶路支行。2003年2月16日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杭州市西湖景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3月11日被依法逮捕。本案由杭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杰、胡小婷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周亮亮涉嫌聚众斗殴罪,于2003年5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家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2003年2月16日晚10点许,被告人刘杰与被告人胡小婷(系刘杰女友)、两人的朋友潘筱青等人在梦之湖酒吧喝酒回来后,开车回去的路上,被告人胡小婷接到被告人周亮亮的求救电话,一行人遂返回酒吧。在酒吧门口,被告人刘杰看见被告人胡小婷被人殴打,在被告人胡小婷的求救下上前帮忙,打斗中掏出其随声携带的折叠刀先刺向了酒吧的服务员金声远,后又刺中了与其打斗的一方,后来证实为被害人周云高,造成金声远重伤,周云高死亡。2003年2月16日晚十时许,被告人胡小婷从梦之湖酒吧开车回去,在回去的路上,被告人胡小婷接到被告人周亮亮的电话,遂返回梦之湖酒吧,在到达酒吧后,见被告人周亮亮与被害人周云高一方争斗,遂上前与被害人周云高一方互殴,期间向其男友求助喊道:“帮我弄死他”,其男友便上前帮忙,在随后的打斗当中,造成金声远重伤,周云高死亡。2003年2月16日晚10点许,被告人周亮亮因被害人周云高等人对其在“梦之湖”酒吧的行为颇有微词,遂对周云高不满,并打电话纠集了被告人胡小婷等重返酒吧,发生打斗。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书证:户籍查询记录、现场照片;2、证人楼燕、沈慧、钟焰、寿明明、潘晓青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刘杰、胡小婷、周亮亮的供述和辩解;4、鉴定结论:杭州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杭州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杰、胡小婷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7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杰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亮亮结伙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员:陈建、许明毅、潘学谦二○〇三年六月九日xxxxxxxxxxxxxxxx8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人刘杰留下,其他人带到候审室等候。被告人刘杰,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你听清楚了么?被告人:听清了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是否一致?被告人:一致9审判长:由公诉人对被告人刘杰进行讯问。公诉人:是否属实?被告人:属实公诉人:陈述案情被告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诉人:被告人刘杰,上车之后胡小婷接到过电话吗?被告人:是的,喝过酒不清楚,不知道打过来打回去公诉人:是否说周亮亮还在梦之湖和别人闹起来了要回去看看?被告人:是公诉人:到酒吧以后出现什么事情被告人:看见胡小婷在被打公诉人:你为什么要上前打架被告人:我没有上前打架公诉人:看到被打之后什么感觉被告人:想要保护她。公诉人:她是否向你求救被告人:是的公诉人:你是否听到过胡小婷说“杰杰,我被人打了,快给我弄死那个人”被告人:没听到公诉人:之前和周云高等人有矛盾?被告人:周云高毛手毛脚公诉人:为什么,是否知道对方是谁?被告人:不认识公诉人:刀是从口袋里掏出来打开后去打的么被告人:忘记了怎么拿出来刺进去的公诉人:是否是你自己打开的?被告人:应该是我自己打开的,但我当时只是想跟你挡一下。当时隐形眼镜掉了,不清楚,后来才知道是周云高。公诉人:这样的结果是你想要的么?被告人:我很抱歉,但我只是随手一摸,出于自卫,没想到这样的后果。公诉人:刀是特意买的吗?被告人:是我为了切蛋糕买的。是一把水果折叠刀公诉人:平时有带刀的习惯?被告人:没有公诉人:打架的时候意识到自己带刀了么?公诉人:上车就睡着?被告人:不知迷迷糊糊公诉人:胡小婷在哪儿?被告人:大概副驾驶公诉人:为什么说我们去看看被告人:不知道估计是他自言自语公诉人:你和胡是一起下车?10被告人:醒的时候没人下车看看看到一群人在打胡小婷公诉人:你怎么想?被告人:相帮胡小婷公诉人:你有听见“杰杰帮我”?被告人:当时很紧张,拿什么东西挡一下,随身携带过生日切蛋糕用的公诉人:捅了多少人?被告人:没有多少人公诉人:上去挨打时候有意识自己带刀?公诉人:审判长,我问完了。审判长:由辩护人对被告人刘杰发问。辩护人:原先你认识周云高吗?为什么你要回到酒吧里参加斗殴。被告人:不认识,昏昏秘密就回去了辩护人:如果周云高一开始没殴打胡小婷,胡小婷没有向你求救,你会冲去过帮胡小婷么?被告人:肯定不会,不打起来就回来了,感到遗憾和自责。辩护人:当时你是否记得拿到捅了几个人?被告人:我不清楚,当时就拿刀挡了一下,掉了,刀掉了,被他们压在地上,后来警察来了。辩护人:捅了之后周围人有什么表现被告人:把我的刀打掉了,并有人将我制住,之后我就被警察带走了。辩护人:你们之前有另一桌人有矛盾,另一桌人就是周云高他们吗?被告人:不清楚辩护人:从证人证言看,你曾掏出一些东西,是刀么?被告人:我有鼻炎,可能为餐巾纸吧辩护人:审判长,我问完了。11审判长:被告人胡小婷,刚才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了?被告人:听清了。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是否一致?被告人:一致。公诉人:被告人胡小婷,公诉人现在就起诉事实向你发问,请你如实回答被告人:恩公诉人:公诉人:公诉人:接到电话后你记得周亮亮是怎么说的么?被告人:他还在梦之湖酒吧,不知道打架还是被打公诉人:之后说了什么公诉人:问怎么回事证人潘小青所说,“xx闹起来了我们去看看”你实际上告诉过刘杰回去之后干什么被告人:是的公诉人:那下车之后干了什么被告人:看见周亮亮在被打,衣服浅色,容易看清,高个子在打人,我赶紧冲过去帮助我的朋友公诉人:你在的时候他们在互殴吗?被告人:是的公诉人:你加入互殴之后是否向刘杰求助过?被告人:有,我被大个子推倒了公诉人:根据楼燕证言你们互殴过被告人:我们没有互殴过公诉人:你对胡俊杰说过什么吗被告人:杰杰快来救我帮我之类的公诉人:第一次笔录中“杰杰帮我弄死他、捅死他”说过吗?被告人:应该是没有说的,方言性质的可能说过公诉人:也就是你说过帮我打死他是吧被告人:是的,但是是为了保护自己辩护人:你是主动过去的还是周亮亮要求你过去的?被告人:是周亮亮要求我过去的辩护人:你是否知道刘杰身上有刀?被告人:不知道辩护人:是否是你开的车被告人:我开的车辩护人:假如知道胡俊杰有刀,是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