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国家姓名常识外国人的名字,有的很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有一些不同点。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如:GeorgeBush。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同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女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大。西方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同。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人们为了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Ja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Bush,(GeorgeWalker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I.个人名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3.教名的不同异体。4.采用(小名)昵称。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John,David,Daniel,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Mary,Elizabeth,Ann,Sarah,Catherine。II.昵称: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1.保留首音节。如Donald=Don,Timothy=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Ned.2.+ie或+y如:Don=Donnie,Tim=Timmy.3.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Tony,Beuben=Ben.4.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Andy&Drew.5.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是Bill.III.姓氏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son,-ing;前缀M‘-,Mc-,Mac-,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De-,Du=,La-,Le-.4.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Hill等。5.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架马车的人),Smith.6.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Longfellow.7.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Rice.8.由双姓合并而来,如Burne-Jones.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Miller,Johnson,Brown,Jones,Williams.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农具,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贝克(Bak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IV.几点说明1.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H.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W.Reagan。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Prof.,Pres.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洗礼是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它起源于耶稣(Jesus)在约旦河一带曾接受过宣讲悔改的“St.JohntheBaptist”(施洗者约翰)的洗礼的传说。据说当耶稣出水时,圣灵从天而降,落在他身上。于是基督教徒认为让新生婴儿接受圣水浸泡,可以洗去污垢和罪孽而纯洁,死后才能升入天堂。婴儿接受洗礼是婴儿父母邀请牧师在教堂举行的,亲朋好友也参加,日期一般由婴儿父母和牧师协商。此前准备工作是婴儿父母先为其物色教父母(godparents),教父母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品行要端正,被选中者往往认为是一种信任和荣幸,与婴儿构成宗教信仰的亲子关系。教父母在婴儿领洗和取教名时要在教堂作证,并监护其日后健全成长。一般男孩有两个godfathers和一个godmother,女孩有两个godmothers和一个godfather。这有点类似中国的孩子拜干爹干娘。洗礼仪式上牧师给婴儿取一个教名(Christianname/baptismalname),婴儿由一位godmother抱到圣水盆(thebasinofholywater),牧师以IbelieveinGodtheFatherAlmighty(我信我全能的天父。)告白开始,他在婴儿的头上滴几滴holywater或将婴儿身体浸入水中,叫着刚为婴儿起的教名诵到IbaptizeyouinthenameoftheTrinity(我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命为你施洗。)礼仪完毕后,观礼的亲友要对婴儿大加赞美、祝愿一番。按照习俗,godparents要送给婴儿柄端刻有使徒像的银制汤匙(silverspoon),表示一生丰衣足食。这类似中国孩子在百日的时候举行的庆贺活动。接下来婴儿父母要举办午宴茶会,牧师也参加,饭前牧师作感恩祈祷(grace),然后宾主就餐。随着孩子的长大,教名可能会放在它的姓名里面。例如JohnFosterDulles中的中间名Foster就可能是洗礼时的教名。在以后成长过程中举办的是生日晚会(birthdayparty),其中16、17、18和21岁的生日最重要,因为在法律上他们获得的权利越来越多,尤其是21岁象征着能够把握自己命运了(Youcangetthekeytothedooroflife)。在英国若能到100岁寿辰,女王会发来贺电表示祝贺。下面介绍一些社交场合常用的称谓:1.先生、太太、小姐、女士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称呼,适用于一般的男子和女子。称男子为某某先生,已婚妇女为某某太太,未婚妇女为某某小姐.这种称呼比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亲密的。在称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时,可以带上对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带上姓,但不能单独带名而不带姓.例如,可以称“约翰·史密斯先生(Mr.JohnSmith)”,也可以称“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称“约翰先生(Mr.John)”.如果双方比较熟了,可以只称名而不带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称呼了。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先生和太太的称呼可以联用,如称“史密斯先生和太太(Mr.”Mrs.Smith“)。关于小姐(Miss)的称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单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称小姐。对于不了解婚姻状况的女子,也可称小姐。现在有一个比较新的词“Ms”,也很通行。对于年长而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子,可以称“Ms…·”即某某女士。2.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对地位较高、年龄较长者的一种尊称。使用时,也可以不带姓名。3.阁下(Excellency)是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土的尊称。例如,对主席、总统、总理、部长、大使等均应称阁下。对女部长、女大使等也称阁下。如当面称呼,可用第二人称“YourExcellency”;如用第三人称时,则分别为“HisExcellency”或“HerExcellency”。如在场有数位贵客,可用多数称呼“Excellencies”。但在美国、德国和墨西哥,很少用Excellency,在美国,行文中较多使用“YourHonorable”。4.对王室及贵族的称谓。对国王、王后可称“陛下(Majesty)”;对王子、公主、亲王可称“殿下(RoyalHighness)”。在英国,对有爵位者包括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和侯爵的儿子,伯爵的长子,均可称“某某勋爵(Lord…)”。对他们的夫人和公、侯、伯爵的女儿,以及新封的女伯爵、子爵、男爵,则可称“某某贵夫人、小姐或女勋爵(Lady…)。”5.对于有学衔、军衔、技术职称的人士,可以称呼他们的头衔.例如,某某教授、某某博士、某某将军、某某工程师等.对于参议员、律师、医生、主教等,也可以在称呼时,在他们的姓名前冠以职衔。如克拉克参议员、布朗律师、格林医生、怀特主教等。但是,外国人一般不用行政职务称呼别人.不称呼”某某局长”、“某某校长”、“某某经理”等。而可以在介绍时说明被介绍者的职务。6.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可以用职务相称,或按国际通用的习惯称呼,也可以用“同志”相称呼。在美国,人们常把直呼自己的名字,视为一种亲切的表示。通常,见面之初。彼此不太熟悉,仍应称呼“某某先生”、“某某太太”等,以示尊重。稍熟以后,就改用名字相称,不再冠以“先生、太太、小姐”等。有时,对方会主动热情地告诉你:“我叫詹姆斯·威尔逊,不必叫我威尔逊先生,就叫我詹姆斯好了。”美国有一家杂志曾就称呼问题在15O种工商行业中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其中85%的称呼只喊名字。但是,对于长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不顾对方的习惯,也不论在什么场合,就直呼其名,也会失礼,不可鲁莽。对于关系十分亲近的人,如父母对子女,兄弟姊妹之间,挚友之间,互相称呼还使用呢称(爱称),即将名字的字尾加以变化。如John变成了Johnny;James变成Jimmy;Thomas变成Tom。有时,一个名字还可以有多种变化,如女子名Elizabeth(伊丽莎白),可以变成Eliza(伊丽莎)、Elise(爱丽斯)、Liza(丽莎)、Lizzy(丽西)等等,至于使用哪一个,可由本人喜欢决定。到时候,她会告诉你,“你叫我丽莎(Liza)好吗?”如果相互之间的关系未达到那一步,而贸然使用呢称,也会是一种冒失。一般地说,在朋友之间使用呢称。青少年之间比成年人之间多;美国人比英国人多。英语里如何称呼他人:非正式称呼InformalTitlesinEnglish英语中的非正式称呼Casualorverycloserelationshipsrequireaninformalformofaddress:当两人是非正式或非常亲密的关系时,就需要用到非正式称呼:Firstname(friends,students,children)名(用于称呼朋友,学生,孩子)Miss/Mr+firstname(sometimesusedbydanceormusicteachersorchildcareworkers)Miss/Mr+名(舞蹈老师、音乐老师或者托儿工作者有时会用)TitlesofAffection表达爱意的称呼Whenaddressingachild,aromanticpartner,oraclosefriendorfamilymember(usuallyyounger)peopleoftenusethesetermsofendearment,also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