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前锋镇星岛苗圃希望学校评优评先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体现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本方案。二、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件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2.教学年段岗位考核获优秀等级,或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1.有不假离岗或旷工行为者。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3.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4.受学区教办、县教研室、教体局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者。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6.民评赞成率低于60%者。三、评选程序1.民主推荐2.行政办公会根据民主推荐、本方案“二”之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3.民主评议、投票。4.行政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先进人员。5.推荐上报。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