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慈溪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言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等精神,结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坚持绿色发展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调结构转方式为重点,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确定湖泊、水库和近海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养殖规模,科学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和养殖模式,推动并实现水产养殖减量增效,已成为当前慈溪市落实绿色水产养殖推进行动,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一项极为重要而紧迫的基础性工作。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用法治方式,依法厘定管辖养殖水域滩涂的区域边界、管理规则与责任要求,科学合理布局—2—发展空间与利用规模,既是践行依法治国理念,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规章,推动并实现水产养殖依法治养和科学施养的应有之义,也是在环保督查进入新常态,生态保护红线警钟长鸣之际,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切实保障并促进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职责所在。为此,慈溪市农业局在浙江省、宁波市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依托浙江海洋大学水产养殖技术相关团队,以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科学合理设定发展底线,切实稳定基本养殖面积和着力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为主旨,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贯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始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本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期为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的依法治养和科学施养提供技术支持,为推进慈溪市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和促进渔业转型升级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第二节编制依据(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三)地方法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海洋水产资源保护试行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五)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资料《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宁波市滩涂围垦造地规划(2011—2020)》《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宁波市“十三五”渔业规划(2012—2020)》《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慈溪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年)》《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慈溪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06—2010年)》《慈溪市水域保护规划》《慈溪市环境功能区划》《慈溪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2016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2016年宁波市渔业生态环境公报》《宁波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6—第三节目标任务(一)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适用期限2017年—2030年。(二)规划目标根据慈溪市水域滩涂资源禀赋,从长远角度、时空维度、战略高度审视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现状,以守住发展底线,切实满足水产养殖户基本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滩涂;不碰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形成养殖生产与水域滩涂环境生态保护相得益彰的新局面;以及用好用足中间线,以维系水产养殖临时用地占补动态平衡为原则,通过依法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统筹,加强环境管控力度,提高监测频次和覆盖面,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推广体系,普及依规施养理念,坚守水产养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建立禁养区严禁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性养殖行为,限养区严禁突破设限可养面积比例和养殖行为,养殖区严禁养殖尾水超标排放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下同)经纬明晰、环保举措得当的空间发展新格局,切实保障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注重产业发展质量,以打造杭州湾南岸示范性水产养殖基地为统领,充分依托慈溪地理、自然、人文与历史资源优势,以休闲化改造与景观化提升为切入点,通过创新养殖生产与经营模式,拓展产业融合发展外延,深化产业内涵发展特质,为水产养殖产业的减量、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开辟新途径、引领新方向,扎实推进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模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提升型转变。至规划期末,切实将慈溪市水产养殖—7—产业培育成为具鲜明地域特色的,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湾区型水产养殖基地新样板。以2016年为基准,至2030年,全市规划养殖水域滩涂面积(含限养区)稳定在2550.56公顷左右,其中限养区16.16公顷,养殖区25342.40公顷,养殖产量稳定在5.50万吨左右,实现养殖总产值12亿元以上,养殖渔(农)民劳均收入达到60000元以上。(三)重点任务1.严控生态保护红线,明晰三区经纬,依法清理养殖空间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明晰三区四至经纬。结合慈溪实际,适时出台三区管控办法和解决历史性养殖遗留问题相关政策,严控生态保护红线,加大督管力度,形成综治合力,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国土资源、农业(含海洋与渔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涉养镇(街道),定期开展以禁养区应禁尽禁,限养区限容养殖和养殖区尾水达标排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行动,彻查并清退各类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加速推进退养保水工程建设。2.坚守发展底线,盘活资源存量,优化养殖生态环境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紧紧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统筹养殖水域滩涂空间资源存量,切实将满足水产养殖户基本生产生活所需养殖水域滩涂作为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底线,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国土资源、农业(含海洋与渔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涉养镇(街道),尽最大努力稳定基本养殖面积,维持水产养殖临时用地占补动态平衡,加速推进养殖生态环境优化工程建设。—8—3.加强顶层设计,创造区域品牌,提升产业竞争优势立足长三角、杭州湾和宁波全市水产养殖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坚持“胸怀长三角南翼发展格局,对表宁波大市整体布局、跃升慈溪水产竞争力”的战略思想,秉承“错位化、差异化、互补化、和谐化”的设计思路,和“生态立业、特色兴业、品牌强业”的发展理念,积极助推慈溪市建成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杭州湾南岸示范性水产养殖基地的角色定位,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各涉养镇(街道),通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深入发掘促进慈溪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特质功能基因,以切实从长远角度、时空维度、战略高度做好“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湾区型水产养殖基地建设这篇大文章,显著提升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的美誉度和品牌竞争力,为慈溪立足宁波,深度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区域圈层式发展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4.调结构转方式,激活资源增量,促进产业深融发展为促进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解决当前水产养殖产业所面临的面积减量增效和养殖户转产转业双重压力,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经信、文化、旅游、农业(含海洋与渔业)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养殖空间休闲化改造和景观化提升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主要抓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市场,深度激活互联网、大数据与水产养殖业的有机融合,精准发力,加速推进“资源养护型、保水洁水型、生态循环型、休闲养生型”四大渔业示范建设工程,积极稳妥地开辟慈溪市水—9—产养殖产业深融发展新蓝海。5.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精准帮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以零容忍的态度,紧紧咬住水产养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产业底线不动摇,加大水产养殖科技示范推广力度,精心培育工匠精神,切实促进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生产与经营方式的优质化转变,助推减量增效和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农业(含海洋与渔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精准帮扶,加大水产养殖技改资金投入力度,定期开展水产养殖安全生产和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督查,通过重点突破和普遍提高双轮驱动,加速推进养殖产业质量工程建设。第四节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编制、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目标定位,依据《2016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2016年宁波市渔业生态环境公报》所示慈溪市管辖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结合慈溪市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模与发展现状,本着关注民生、尊重历史和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将基本农田划定前已存在的池塘养殖,以及目前已实施生态种养和设施养殖的基本农田均划入养殖区的基础上,按照应禁尽禁、应限则限、应划尽划、留有余地的编制思路,依法核定产业发展空间,分类制定慈溪市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本规划。(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10—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公共设施安全区域的保护力度,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根据慈溪市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模与发展现状,科学统筹养殖开发利用空间,通过强化适养水域滩涂区域的生态管制力度,切实推进慈溪市水产养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针对慈溪市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模与发展现状,以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和协调发展为原则,以大力发展生态养殖、积极促进产业深融、有效提升发展质量为抓手,以刚性压